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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河口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2号楼6年承包权和3号楼3年租赁权拍卖公告
发布日期:2022年06月24日 | 标签:福利招标 租赁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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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拍卖地点:中拍平台
拍卖时间:****-**-** **:**
预展地点:****社会福利中心(曙光镇**村)
预展时间:****年*月**日--**日
****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号楼(失智老人康养中心)*年承包权和*号楼*年租赁权
拍卖公告
我公司受****社会福利中心委托,定于****年*月**日上午*:**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https://paimai.caa***.org.cn/),依法对****社会福利中心*号楼(失智老人康养中心)承包权和*号楼租赁权按现状进行公开拍卖。具体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社会福利中心*号楼(失智老人康养中心)****平方米整体*年服务运营承包权,包括床位**张,水、电、服务人员工资、日常维修维护等费用。
*.****社会福利中心*号楼共*层,建筑面积****平方米、床位***张及相应配套设施*年租赁权用于养老服务。
二、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年*月**日--**日。展示地点:****社会福利中心(曙光镇**村)。联系人:秦先生,联系电话:***********。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应在****年*月**日起至*月**日**:**前到**省价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办事处(****滨**街****号)携带本人身份证和**万元竞买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竞买保证金和经营风险抵押金及成交价款转入账户
户名:**省价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分行营业部
四、拍卖时间:****年*月**日上午*:**
五、联系电话:*********** 秦先生
*********** 杨先生
*********** 孙女士
联系地址:****滨**街****号
**省价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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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清单
本次拍卖标的物为****社会福利中心*号楼(失智老人康养中心)****平方米整体*年服务运营承包权,包括床位**张,水、电、服务人员工资、日常维修维护等费用。承包经营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拍卖底价为承包费***.**万元。
竟买人应实地勘察拍卖标的物现状,对拍卖标的物进行充分细致的了解,委托人和拍卖人特别声明:拍卖标的物严格以现状进行拍卖,对标的物瑕疵不做任何担保。竞买人进入拍卖会场(进入网络竞价平台),即视为已认同拍卖标的现状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拍卖人对标的物所做的情况介绍,仅供竞买人参考,不做任何担保。
竞买人应实地勘察拍卖标的现状,对委托人提供承包的场地等进行充分细致的了解,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可能出现意想不到的瑕疵不做任何担保。
二*二二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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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号楼(失智老人康养中心)*年承包权
现状及瑕疵说明
一、标的名称:****社会福利中心*号楼(失智老人康养中心)****平方米整体*年服务运营承包权,包括床位**张,水、电、服务人员工资、日常维修维护等费用。承包经营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拍卖底价为承包费***.**万元。
二、标的瑕疵情况:*、承包期间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承包经营期间,承包方必须在康养中心的法定业务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承包经营的方式为发包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内将康养中心的经营管理权提供给承包方。第一年至第三年实行以物代租(购买设备款代替租金),第四年至第六年实行定额租金适当递增的方式。*、承包方在合同签订当日应向发包方交纳**万元的履约保证金,担保合同的正常履行,如果承包方在两年内不能继续正常履行的,该笔款项不予退还。*.承包经营期间承包方的代表人作为康养中心的院长行使章程中规定的院长职权。*.承包方在合同签订后,要履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手续,起用该康养中心公章、账号及购买发票等财务凭证。*.承包期间如康养中心内部老年人纠纷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包方及当事人负责,因日常安全监管工作失误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包方 ***%承担。*.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应尽义务按《****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号楼承包经营合同》。
三、注意事项:
(*)本次拍卖为现状拍卖。委托人和拍卖人不负责拍卖标的的任何瑕疵担保。
(*)竞买人竞买成功后,必须按规定将全部价款一次性付清,否则按违约处理。
(*)买受人交纳全部拍卖成交价款后,由委托人将拍卖标的物直接移交给买受人。
(*)竞买人一经签署标的相关手续就表示对标的的完全了解及认可。以上标的可能存在预想不到的瑕疵,均以现状为准,委托人和拍卖人对其瑕疵不负任何担保责任。
竞买人签字:
**省价信拍卖责任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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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号楼
承包经营合同
发包方:
承包方:
发包方与承包方经协商一致,现将发包方****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号楼即失智老人康养中心(以下简称“康养中心”)的经营管理权在本合同期限内发包给承包方以供经营,特订立本合同。
承包经营期间康养中心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承包方承担主体大楼 ****平方米整体服务运营,包括床位 **张,水、电、服务人员工资、日常维修维护等费用,发包方承担冬季取暖费及涉及到的康养中心主体大楼运营维修改造工程。
第二条承包经营期间,承包方必须在康养中心的法定
业务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承包方必须在收治社会失智老人外还应收治民政局规定范围内失智老年人,以收住失智老人为主。
第三条承包经营的期限为*年,(方式为:*-*年以物待租,*-*年共计交承包费低价**.**万元)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 承包经营的方式为发包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内将康养中心的经营管理权提供给承包方。第一年至第三年实行以物代租(购买设备款代替租金),第四年至第六年实行定额租金适当递增的方式。
*、第一年至第三年实行以物代租,租金用于购买设备,设备款约*** 万元。(具体设备名称见附表,交接时需按附表盘点固定资产)
*、第四年承包租金按不低于床位总数(**张)入住率**%总费用的**%交纳。如超出入住率按实际人员交纳,如未达到入住率,最低需交纳租金*****万元。
*、第五年承包租金按不低于床位总数(**张)入住率**%总费用的**%交纳。如超出入住率按实际人员交纳,如未达到入住率,最低需交纳租金*****元。
*、第六年承包租金按不低于床位总数(**张)入住率**%总费用的**%交纳。如超出入住率按实际人员交纳,未达到入住率,最低需交纳租金******元。
以上每人每年入住费用递增比例,根据现行养老服务*场收费标准测算。除第一年至第三年租金外,其余每年租金要在年底(**月**日)前后**日之内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 承包方在合同签订当日应向发包方交纳**万
元(大写壹拾肆万元整)的履约保证金担保合同的正常履行,
如果承包方在两年内不能继续正常履行的,该笔款项不予退
还。合同正常履行后,履约保证金作为以下用途: *、医疗责任赔付。*、在承包期内发生因工资、社会保险等劳动争议的,经法律裁决后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承包经营期间,因承包方违反法律法规所造成的罚款。*、承包经营期间,因其它民事纠纷、法律文书确定由康养中心承担的费用。
*、承包经营期间如发生事故,履约保证金费用不够时,由承包方一次性给予补齐。*、承包期内主体楼及设备设施损毁赔偿。*、合同期满或因上级政策规定变化时发包方要求终止时,发包方应一次性将保证金退还给承包方。
第六条 出现第五条第二款情况的,发包方有权要求承
包方承担赔偿责任,承包方应及时支付。情况紧急或承包方不支付的,发包方应根据生效法律文书先行从保证金中支
付。保证金的数额以**万元为基数,一次性交清。若发生理赔造成实际数额减少的,承包方应在减少的当月向发包方补齐。若因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调整造成理赔数额增高的,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适当增加履约保证金。
第七条 承包经营期间承包方的代表人作为康养中心的院长行使章程中规定的院长职权。
第八条 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对康养中心享有自主、独
立的经营权。具体权利如下:*、有权聘任副院长和各部门主管。组成本单位的领导机构,并报发包方备案,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后,该领导机构即告解散。所有聘任领导的劳动关系由承包方安置。*、有权决定单位的机构设置,制定规章制度,人事聘用、任免和奖惩。*、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购置新设备和资产。
第九条 承包方在合同签订后,要履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手续,起用该康养中心公章、账号及购买发票等财务凭
证。
第十条 承包期间如康养中心内部老年人纠纷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包方及当事人负责,因日常安全监管工作失误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包方 ***%承担。
第十一条 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应尽义务如下:
*、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期如数缴纳应缴纳的各种费用。
*、在承包期间,要建立账目,并确保单位各项资产的完好(合理损耗除外)。
*、不得以康养中心的名义对外提供担保,不得以发包方财产设定担保行为。否则,发包方有权行使撤销权,因此产生的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以康养中心进行的融资应经过发包方同意,待双方就责任分担达成协议后方可实施。否则,承包方应以个人所有财产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承包期间,康养中心的名称和任何“知识产权”不得由承包方或个人持有,并不得对外转让。转移到个人名下
的,发包方有权收回;对外转让的无效。
*、承包方要在发包方规定的期限内,按康养中心所需
购买设备清单一次性购买齐全,并经双方签字认可后备案。
*、承包方要每半年向发包方上报一次运营经营管理情况及收费名细报表台账。
*、承包方最终承担承包期间,给康养中心造成的一切
损失。
*、承包方在运营前必须达到卫健、消防、安监等各部门的行医及开业标准。
第十二条承包方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中应由承包方履行的全部条款和其他诚信经营义务及康养中心的章程规定。
第十三条 发包方的权利如下:
*、有权维护康养中心的利益不受损害。
*、有权监督康养中心的业务范围,撤销超过业务范围的经营事项。
*、对康养中心有财务监督权,可以随时进行财务查账,一切财务人员必须予以配合。
第十四条 发包方的义务如下:
*、(除第十一条外)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涉承包方的经营权。
*、必须按本合同规定保障承包方的合法权益。
*、必须全面履行合同中应由发包方履行的全部条款。
第十五条 承包方的收入计算方法:除合同中约定的应交纳的承包费用**府应收费用外,承包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内的所有利润均由承包方享有。
第十六条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发包、承包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
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方可终止合同。在新的书面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七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国家有关政策与本合同签订时相比,发生重大变更,发包、承包任何一方利益受到重大影响,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条 发包方如违反本合同规定,非法干扰承包方的经营管理活动,使承包方无法继续经营下去或使承包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承包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发包
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 因国家、省、*有关政策调整原因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无法履行时,发包后有权终止解除合同。但发包方要提前**个工作日告知承包方。
第二十条 本合同规定的承包期满,发包、承包双方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期满**日以前,承包方应接受发包方派出的审计机构对其承包情况进行审核确定无误后,双方代表在审计意见书上签字,承包方及聘任领导方可离职。
第二十二条 发包、承包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应负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 发包方如违反本合同第二十条的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承包方对康养中心的投资总额的***%
作为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承包方如发生意外事故,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则由承包方或其法定承继人,另行指派承包经营者。经发包方认定,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二十五条 在签订本合同时,发包方应将单位所有资产及债权债务状况编制成册,双方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合同到期后,承包方以物代租所采购的设施及设备归福利中心所有。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期满后,如本康养中心继续承包经营,且承包方履行本合同情况良好,承包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再承包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 发包方按**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吉政发[****]*号)文件规定,按入住人员数量分期拨付资金,如上级政策进行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第二十八条 如发生的事件未作保险,或虽在保险范围之内,但保险获赔额不足以支付各种外来权利要求、索赔、诉讼、损失责任等支出时,该项损失或不足的部分由承包方
承担。
第二十九条 承包方可在经营费用中,支付与业务相关的“第三者责任险”。此保险针对所有与康养中心经营有关的,可能在任何地点提出的由于在康养中心内发生的事件或康养中心员工在进行业务时导致的人身损害、死亡或对第三者财产的损害,而产生的一切索赔。
第三十条 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双方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
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以本合同为准,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三十二条 承包方在承包期间要按规定接纳民政服务对象(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入住,费用由民政局按时实保障标准予以拨付,实行年结算,如标准调整按新标准执行。
第三十三条 主体大楼及院落(外墙装饰、上下水、防水、消防、水暖、用电线路)等基础设施的维修由承包方自行负责,确保正常运营。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率,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包方:承包方:
负责人: 负责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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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清单
本次拍卖标的物为****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号楼共*层,建筑面积****平方米、床位***张及相应配套设施*年租赁用于养老服务。承包经营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拍卖底价为承包费***.**万元。
竟买人应实地勘察拍卖标的物现状,对拍卖标的物进行充分细致的了解,委托人和拍卖人特别声明:拍卖标的物严格以现状进行拍卖,对标的物瑕疵不做任何担保。竞买人进入拍卖会场(进入网络竞价平台),即视为已认同拍卖标的现状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拍卖人对标的物所做的情况介绍,仅供竞买人参考,不做任何担保。
竞买人应实地勘察拍卖标的现状,对委托人提供承包的场地等进行充分细致的了解,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可能出现意想不到的瑕疵不做任何担保。
二*二二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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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号楼*年租赁权
现状及瑕疵说明
一、标的名称:****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号楼共*层,建筑面积****平方米、床位***张及相应配套设施*年租赁用于养老服务。承包经营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拍卖底价为承包费***.**万元。
二、标的瑕疵情况:*、在租赁期间,大楼墙体外、楼盖及楼外的供热、供水、供电等设施的维修由****社会福利中心负责,室内所有设备设施的维修由买受人负责。*、室内间壁不能改动,如确实需改动,需经****社会福利中心同意并经有关部门鉴定对安全无碍的情况下,方可实施。*、租赁期间,买受人自办证照,自设账户,有完全自主管理权,自行承担水、电、取暖费、日常维修、维护费等。所形成的债权债务与****社会福利中心无关。*、签订租赁合同时,买受人需交纳**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作为以下用途: 依法依规和依本合同应由买受人承担各项费用,而买受人又拒不履行义务;租赁期间给承租的资产造成损失,合同到期后没能如数赔偿;没有正当理由,又没有与****社会福利中心达成协议,提前终止履约合同,给****社会福利中心造成损失了。出现上述情形时,****社会福利中心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租赁期间,买受人是租赁标的的实际管理者和使用者,有保护租赁物安全的义务,有依法经营的义务。如有违法经营、虐待服务对象的行为,自主承担法律责任。*.买受人要优先接纳特困集中供养群体中失能半失能人员的义务,民政部门按供应标准予以支付费用。*.在合同签订后,****社会福利中心租赁给买受人经营管理的所有房屋、建筑物、构建物及场地、设备、设施,双方均确认符合使用功能和质量标准,并经相关职能部门查验通过。*.买受人在经营管理期间,应严格履行各项管理和服务职责,做好各项安全、消防工作。如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或者财产损失,由买受人承担全部责任。*.合同履行期间,买受人如需对大楼进行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事先须征得****社会福利中心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相关部门审批的,则还需要****社会福利中心请示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合同终止后,买受人不得拆除或要求补偿。**.本协议履行期满且双方没有续订协议或双方协商一致提前终止协议履行,以及****社会福利中心依法或者依据合同约定提前解除本协议等情况下,买受人应确保失能半失能楼的正常运营,妥善保管其设备设施。结清有关买受人营运期间应承担的费用后,向****社会福利中心移交。**.合同履行期间,若遇项目遭国家征用(以上级政府文件为准)或遇不可抗力因素等影响,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终止本协议,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由于买受人经营不善造成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约定时,****社会福利中心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买受人赔偿经济损失。**.买受人在租赁期间应按《****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号楼租赁合同》严格执行各项条款。
三、注意事项:
(*)本次拍卖为现状拍卖。委托人和拍卖人不负责拍卖标的的任何瑕疵担保。
(*)竞买人竞买成功后,必须按规定将全部价款一次性付清,否则按违约处理。
(*)买受人交纳全部拍卖成交价款后,由委托人将拍卖标的物直接移交给买受人。
(*)竞买人一经签署标的相关手续就表示对标的的完全了解及认可。以上标的可能存在预想不到的瑕疵,均以现状为准,委托人和拍卖人对其瑕疵不负任何担保责任。
竞买人签字:
**省价信拍卖责任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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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 赁 合 同
出租方:****社会福利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号楼租赁给乙方管理经营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现有位于****曙光镇**村的福利中心*号楼共五层,建筑面积 ****平方米、床位***张及相应配套设施(具体见明细),租赁给乙方用于养老服务。。
二、 租赁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三、租赁费用及付款方式:每年租金 **万元(肆拾叁万元整),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在**日内一次性交付三年租金***万元(壹佰贰拾玖万元整)。
四、在租赁期间,大楼墙体外、楼盖及楼外的供热、供水、供电等设施的维修由甲方负责,室内所有设备设施的维修由乙方负责。
五、室内间壁不能改动,如确实需改动,需经甲方同意并经有关部门鉴定对安全无碍的情况下,方可实施。
六、租赁期间,乙方自办证照,自设账户,有完全自主管理权,自行承担水、电、取暖费、日常维修、维护费等。所形成的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
七、签订本合同时,乙方需交纳**万元的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作为以下用途: 依法依规和依本合同应由乙方承担各项费用,而乙方又拒不履行义务;租赁期间给承租的资产造成损失,合同到期后没能如数赔偿;没有正当理由,又没有与甲方达成协议,提前终止履约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了。出现上述情形时,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
八、租赁期间,乙方是租赁标的的实际管理者和使用者,有保护租赁物安全的义务,有依法经营的义务。如有违法经营、虐待服务对象的行为,自主承担法律责任。
九、乙方要优先接纳特困集中供养群体中失能半失能人员的义务,民政部门按供应标准予以支付费用。
十、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租赁给乙方经营管理的所有房屋、建筑物、构建物及场地、设备、设施,双方均确认符合使用功能和质量标准,并经相关职能部门查验通过。
十一、乙方在经营管理期间,应严格履行各项管理和服务职责,做好各项安全、消防工作。如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或者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二、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如需对大楼进行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事先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相关部门审批的,则还需要甲方请示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合同终止后,乙方不得拆除或要求补偿。
十三、本协议履行期满且双方没有续订协议或双方协商一致提前终止协议履行,以及甲方依法或者依据合同约定提前解除本协议等情况下,乙方应确保失能半失能楼的正常运营,妥善保管其设备设施。结清有关乙方营运期间应承担的费用后,向甲方移交。
十四、合同履行期间,若遇项目遭国家征用(以上级政府文件为准)或遇不可抗力因素等影响,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终止本协议,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
十五、由于乙方经营不善造 造成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约定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十六、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对合同内容进行修改。需要修改时,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
十七、 如因本协议履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法解决,任何一方向失能半失能楼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十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商后经双方盖章、法人代表签字后生效。
十九、本合同到期,乙方不续期又不交房,可视为乙方同意终止合同交房,甲方接房。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年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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