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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电教学楼一楼5号(校外商铺)原发型工作室,面积:51.84㎡经营性商铺五年租赁权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09日 | 标签:教学楼招标 教学招标 租赁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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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资 产 拍 卖 重 要 提 示 *.请竞买人于竞拍前按照《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的要求,对拍卖标的实地查勘,仔细了解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保证金、成交款支付方式、时间等内容。 *.优先竞买权人、以及竞买人欲委托他人代为竞拍或与他人联合竞拍的,请提前与拍卖人确认,并办理相应的手续,这将作为拍卖成交确认书的重要依据。 *.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和行政法规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拍卖标的以拍卖时现状为准。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及相应的风险。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通过网络竞买,在开拍前到拍卖人处办理委托手续的,成交后可直接确认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参拍人为买受人。 *.请仔细了解标的物详情和《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后再进行竞拍,如有疑问请向拍卖人咨询。 受委托,本公司定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除外)通过“中拍平台”(paimai.caa***.org.cn)公开拍卖,**应用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校)所有的,位于*******西路**号**应用职业技术学院主校区校门外围*间经营性商铺五年租赁权。详见《商铺租赁权拍卖清单》。上述商铺租赁权按间分别拍卖。 一、预展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预展地点:拍卖标的所在地。需现场看房的竞买人请提前与学校预约,由学校安排看房或提供相应房屋照片或资料供竞买人参考。 三、请意向竞买人于****年**月*日**:**时前,按照《竞买须知》的要求向学校提交相关资质材料报名,资质材料经学校审核合格后,意向竞买人按《竞买须知》的要求在“中拍平台”进行网上实名注册,办理网络竞买登记手续,并于****年**月**日**:**时前按照《商铺租赁权拍卖清单》对应的商铺保证金数额向拍卖人交付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可通过网银或电汇支付,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 四、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竞买人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五、拍卖成交之日起七日内,买受人须向学校交付第一年租金(租金一年一付)并与学校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分钟(请竞买人注意中拍平台竞价界面的倒计时提示,以免延误竞价)。 七、拍卖成交后,按《中拍平台收费规则》买受人需向“中拍平台”支付单个标的拍卖成交价*.*‰的平台软件使用费(单个标的的软件使用费上限为人民币**万元整)。 八、学校联系人:张老师 *********** 袁老师 *********** 联系地址:*******西路**号**应用职业技术学院。 九、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须知》和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拍卖人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北路**号天际大厦****。 **博隆拍卖有限公司 ****年*月**日 **应用职业技术学院经营性房屋租赁权 竞 买 须 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拍卖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障拍卖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拍卖须知。 一、拍卖标的:**应用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校)所有的,位于*******西路**号**应用职业技术学院主校区校门外围*间经营性商铺*年的租赁权。各间租赁商铺的面积、质量、结构、位置以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准。 上述商铺租赁权按间分别在“中拍平台”进行网络拍卖。 二、拍卖商铺租赁期限:自《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五年。上述商铺租赁权拍卖涉及的房产面积、结构、质量以及“中拍平台”上传的数据、图片、文字介绍等数据和资料,详见“新金评报字【****】第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仅供竞买人参考,拍卖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三、竞买人须符合法律法规或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商铺租赁条件,进入校园的工作人员须持有当地防疫部门出具的健康证明。如因竞买人不符合相应规定(无论是故意或过失或其他原因)而无法参与拍卖或拍卖成交后拍卖标的无法交付的,其责任或损失由该竞买人自行承担。 四、商铺竞买资格条件及经营范围: *.凡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含分支机构)、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参与竞买: (*)法定代表人竞买须出具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竞买的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竞买的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电教学楼地下室**号商铺,仅限于经营打字复印业务,意向竞买人须向“中拍平台”上传其打字复印业务经营行政许可证等相关资质材料办理竞买登记。 *、中标人为自然人的,须于中标后办理营业执照,其营业执照中经营人须与中标人相符,如不相符,取消本次中标资格; *、竞买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恶意竞价非法竞标参与者,取消本次参与投标资格,列入学院黑名单,并在本单位今后所有项目招标中禁止投标; *、持续租赁使用学校经营性房屋合同尚未到期的经营单位或自然人,不得参与此次竞标; *、为保护租赁方的合法权益,保护真实意向竞买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竞买方,租赁方再次作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竞买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竞价保证金,即视为对本次竞买事项充分了解并完全接受标的全部情况。非因出租方的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租赁方有权扣除意向竞买方已缴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竞买方的补偿: (*)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成交确认书》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承租方在签订合同时向资产占有方提出背离竞买公告实质内容的附加条件,导致合同不能签订的; (*)承租方将房屋转租给他人使用的; (*)承租方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及竞买公告约定的其他不予退还的情形。 *、拍卖成交后承租人必须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经营预包装食品、文体用品、日用小商品等学校许可经营的范围;不得在校内经营烟、酒及学校禁止销售的其他商品;所售商品价格不得高于周边同类商超平均零售价。 *、竞买人如售卖预包装食品须保证食品安全,从正规渠道采购食品及食品原料,保证经营场所内无“三无”食品、过期食品。保持经营场所及周边环境清洁卫生。 *、本次租赁权拍卖的期限为五年,采用固定周期和不定期考核相结合,一年一综合考核。如无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和安全责任事故,且每年综合管理考核及满意度调查都达**分以上,方可继续履行下一年度合同,否则学校有权终止合同并重新选择经营户。 **、未列入人民法院失信者黑名单(老赖),并无其他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竞买人超出许可经营范围擅自生产经营,或未按规定内容经营,或在经营范围、卫生质量、安全管理和价格控制有违规行为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立即清退。 五、竞买人办理竞买登记的时间、地点和方式以该拍卖标的拍卖公告为准。意向竞买人须按拍卖公告的要求向学校提交相关资质材料,资质材料经学校审核合格后,意向竞买人按拍卖公告的要求在“中拍平台”办理网络竞买登记手续。 六、经学校审核合格的竞买人须在“中拍平台”上传下列文件(通过网络上传): *、企事业法人:向“中拍平台”上传法人营业执照、竞买代表(竞买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竞买代表的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办理竞买登记。 *、自然人:向“中拍平台”上传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竞买登记。 *、从事商超业务的,须提供商超经营业绩证明、《食品流**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七、竞买人对拍卖标的状况有异议的,可在竞买登记前提出。竞买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即表明竞买人同意并遵守本《竞买须知》之全部条款,对拍卖标的之状况全部认可。 八、拍卖优先权 *、经学校确认的房屋租赁优先权人,欲续租其房屋并参与该房屋租赁权拍卖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享有该房屋租赁权拍卖的优先权。 *、优先权人参与本次租赁权拍卖的,须与委托人对原房屋租赁期间欠付的租金、水费、电费、采暖费和物业费等应付费用进行清理。上述欠费清理完毕并经委托人确认后方可参与竞买。 *、优先权人未在拍卖公告确定的竞买登记截止时间前办理竞买登记,或已办理竞买登记但未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拍卖时间参与竞买的,视为其放弃优先权。 九、竞买人须按《商铺租赁权拍卖清单》中各间商铺保证金数额向拍卖人分别交付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请竞买人通过网银、电汇或转账等方式将竞买保证金交付**博隆拍卖有限公司(请备注竞买商铺名称和竞买人单位名称或姓名)。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光明路支行;行号:************;账号:***************。 十、拍卖成交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拍卖人将前往学校与买受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和《拍卖笔录》。拍卖标的拍卖成交价为:该商铺租赁权五年期的拍卖成交总价,即该商铺五年的租金总价。 十一、该商铺租金价格(租赁权拍卖成交价)为含税价,不包含该商铺租赁期间产生的(不限于)水费、电费、采暖费、空调费、网络及通讯费、物业管理费、拍卖佣金及“中拍平台”软件使用费等费用,该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十二、拍卖成交之日起七日内,该商铺租赁权买受人须向学校支付拍卖成交总价**%的拍卖价款,即第一年租金,并与学校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剩余年份的租金按《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向学校支付。 学校向买受人提供其交付租金的有效票据。 十三、买受人付清首期租金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由学校按《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向买受人交付租赁商铺。租赁商铺的面积、质量、结构、位置以交付时的实际状况为准。 十四、拍卖成交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该商铺租赁权买受人须向拍卖人交付拍卖成交价*%的拍卖佣金。买受人付清上述拍卖价款(租金)和佣金后,即成为该商铺的承租人。 十五、商铺原承租人或优先权人如未竞得拍卖标的,其原租赁的商铺须于拍卖成交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结清相关费用并交还学校。否则,学校可按该商铺本次拍卖成交价(每日租金)的双倍租金,收取延迟交房的租金并主张其他违约损失。 十六、竞买保证金的退还 *、买受人向委托人交付约定的租金和费用后,由拍卖人将竞买保证金退还买受人。 *、商铺原承租人或优先权人,未竞得拍卖标的又未违反本《竞买须知》约定的,待该竞买人向学校结清相关费用并交还其租赁的商铺后,由拍卖人退还其竞买保证金。 *、商铺原承租人或优先权人,未竞得拍卖标的又未按本《竞买须知》约定向学校结清相关费用或未交还其原租赁商铺的,其竞买保证金将用于冲抵其逾期租金和欠费。冲抵后结余的部分由拍卖人退还该竞买人。 *、其他竞买人在拍卖过程中,未竞得拍卖标的又未违反本《竞买须知》约定的,所交付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日后五个工作日内由拍卖人退还竞买人。 十七、商铺租赁期间,承租人不得私自将租赁商铺转让给第三方使用,如因故无法继续租赁,也必须将租赁商铺退还学校。 十八、承租人须按照学校的要求,对其牌匾(字号logo)进行设置及室内外装修(费用由承租人负担)。牌匾(字号logo)及室内外装修方案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装修后经学校验收合格,承租人方可经营使用。租赁期满,商铺装修全部归学校所有。 十九、承租人必须按学校确定的商铺经营范围租赁使用。商铺租赁经营过程中,承租人必须服从学校的管理规定。承租人使用该租赁商铺涉及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和消防、安防等有关行政审批事宜由承租人办理,费用由承租人负担。 二十、上述拍卖标的《拍卖成交确认书》、《房屋租赁合同》、竞买人或买受人办理的竞买手续及其提交的文件和资料,是本《竞买须知》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一、买受人具有下列行为的,视为违约并将取消竞得资格: *、买受人开出的支票或汇票在有效期内不能兑现或不能全部兑现的; *、买受人违反本《竞买须知》和《拍卖成交确认书》中有关价款(租金)、佣金及其他有关费用支付条款的约定; *、竞买人提供虚假资质骗取竞买资格的; *、买受人违反本次拍卖的其他约定事项。 二十二、如买受人违约:其已交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返还;经学校同意对该项成交的租赁权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拍卖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且原买受人不得参与再行拍卖。 二十三、因竞买人或买受人违约,拍卖人和学校为此支出的(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公证费、评估费、交通费、差旅费等各类损失及费用全部由该买受人承担。本次拍卖的诉讼管辖地为拍卖人所在地人民法院。 二十四、商铺租赁过程中,租赁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若因政府规划拆迁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致使商铺无法租赁使用的,租赁合同则自然解除终止,拍卖各方互不承担责任。 二十五 、上述租赁权拍卖涉及的其他有关事宜,依据租赁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博隆拍卖有限公司 ****年*月**日 **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商铺租赁权拍卖清单 序号 房屋坐落 房屋名称 建筑面积(㎡) 评估价 (年/元) 租赁期限(年) 起拍价(元) 保证金(元) 加价幅度(元) 经营范围 备注 * 电教学楼一楼*号 原吉好商店(校外商铺) **.** ***** * ****** ***** *** * 电教学楼一楼*号 原金丽莱商店(校外商铺) **.** ***** * ****** ***** **** * 电教学楼一楼*号 原茶主张(校外商铺) **.** ***** * ****** ***** **** * 电教学楼一楼*号 原发型工作室(校外商铺) **.** ***** * ****** ***** *** * 电教学楼一楼*号 原洗衣房(校外商铺) **.* ***** * ****** ***** *** * 电教学楼地下室**号 原旺和商行(校外商铺) **.** ***** * ****** ***** *** * 电教学楼地下室**号 原兴辉复印店(校外商铺) **.** ***** * ****** ***** *** 仅限经营打字复印业务 * 电教学楼地下室**号 原半夏饮品(校外商铺) **.** ***** * ****** ***** *** * 电教学楼地下室**号 原波小波便利店(校外商铺)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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