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法院关于唐山市曹妃甸区丽景盛园8号383-9号商业房的不动产权(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07日 | 标签:
159162111
paimaichurang
;曹妃甸区
2024.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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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拍卖公告 特别提示: *、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房产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竞买人应当理解委托的法律含义,办妥委托手续,并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 *、竞买人应当仔细阅读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相关附件资料,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请自行了解相关情况。 *、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价的,视为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标。 *、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拍卖成交的,由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