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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关于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南宾镇都督大道111号(南滨尚城)2幢吊1-11房屋(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12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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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拍卖公告 ***********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对象:***********南宾镇都督大道***号(南滨尚城)*幢吊*-**房屋(本次拍卖不含室内动产)。房屋产权证号为***房地证****字第******号,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套内面积为***.*平方米,房屋用途为商服用房,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房屋所在小区物业名称为“南滨尚城”,建筑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建造时间约为****年,所在建筑物共*层(地上*层、地下*层),标的物证载楼层为名义层吊*层,实际平地面第*层,无吊顶层高约*.*米,与相邻房屋及走廊打通,实勘现场处于装修状态。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特别提醒: *、物业、水、电、大修基金等欠费情况不详(具体金额以实际交付为准并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上述所有欠费由竞买人自行到有关部门进行充分了解并由买受人承担;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房屋室内结构或布局已发生改变(已与相邻房屋及走廊打通,现处于装修状态,现场无明显区分标识),须借助产权证附图才能予以区分和识别,拍卖成交后按现状进行交付,若涉及标的物室内结构恢复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测绘费、材料费及人工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实际现状为准并以实际现状进行交付,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本院及辅助机构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拍卖成交后,请买受人及时与拍卖辅助机构**佰信舒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 评估价:***.*万元。起拍价:**.*万元。保证金:*万元,增价幅度:****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佰信舒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佰信舒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协调安排)。**佰信舒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咨询电话:***-****-***。 三、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法定代理人或法定代理人委托的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标的物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参与竞拍,但须在竞买开始*日前向***********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分钟。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并以实际情况进行交付(按照房屋产权证载明的面积交付标的物,如有违章建筑,不在法院交付范围内),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本院及辅助机构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八、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买卖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应由出卖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由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人已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垫付税费。标的物所涉及的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所涉及的相关费用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日前,到本院申请,经本院确认。 十、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一、本院有权依法定事由中止、撤回及暂缓拍卖。 十二、拍卖竞得者的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情请咨询法院。 *、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人民法院,开户行:**农村商业银行石柱支行**分理处,账号:*************************)。 *、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q*。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执行法院应当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四、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五、依照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特别提醒: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标的。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佰信舒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法院监督电话:***-******** 法院联系地址:********南宾镇万寿大道**号 ***高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 附: 评估报告副本 ***********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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