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导航图标
招标网 > 招标采购 > 招标公告 >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拍卖天津市河北区金纬路314号不动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分享到: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拍卖天津市河北区金纬路314号不动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01日 | 标签:路招标 
以下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详细内容,请先 注册 成为会员,
已注册会员请 登录 后查看。
招标编号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采购业主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招标公司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人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电话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通讯地址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邮政编码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截止日期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公告摘要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拍卖******金纬路***号不动产的公告 (第一次拍卖) ***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公拍网上(网址:https:// www.gpai.net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金纬路***号不动产 *、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使用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规划用途为非居住,房屋所在层数为*-*层,总层数**层,钢混结构; 特别提示:该拍卖标的物抵押权人为本案申请执行人。该拍卖标的物部分为案外人占用,占用人称能够提供租赁合同,租金已缴纳。买受人应充分考虑拍卖标的物被占用的事实,对上述拍卖标的物竞买成功后不能占有使用标的物的后果及标的物过户所需程序及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负责。法院以现状进行拍卖,买受人须接受拍卖标的物现状。标的物转让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过户手续费、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和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并负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起拍价为**,***,***元,保证金为*,***,***元,增价幅度为***,***元。 本次拍卖信息已通过邮寄方式通知被执行人,若无法获悉,特在此公示。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年*月**日止(节假日休息)结束咨询,有意者请与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竞买登记:竞买人应在拍卖前登陆公拍网注册,通过实名认证,在线申请参拍并交付保证金,取得竞拍授权。 竞买人应仔细了解公拍网的支付方式、本人所持银行卡支付限额等情况。因司法拍卖保证金数额较高,请确保能够顺利完成在线支付,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过户手续费、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和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职能单位自行查询。因过户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并负担。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九、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冻结竞买人公拍网账户内的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的,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拍卖成交后,拍卖余款请于拍卖成交后**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详情可咨询法院。 *、银行付款方式: 户名:***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农行****支行(行号:************) 账号:*****************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的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拍卖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二、根据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竞买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三、竞买人如有贷款需求,请详读银行“法拍贷款业务公告”,具体贷款事项由竞买人自行与贷款银行对接,具体操作及应承担的风险与法院无涉。 *、贷款银行: 中德住房储蓄银行 联系人: 陈经理***********; 牛经理*********** **农商银行 联系人: 陈经理***********; 李经理*********** 中国建设银行 联系人:张经理*********** *、保险及代办服务: 渤海财险**分公司 联系人: 项目总负责人胡女士***********;杨经理***********; 刘经理***********;代办负责人李经理*********** 注:本贷款提供渠道非拍卖互联网渠道。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 执行法官电话:***-******** 公拍网技术咨询:***-***-**** 法院监督电话:***-******** 联系地址:******南马路***号 ***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年*月*日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地区站
东北:辽宁 吉林 黑龙江
华南:广东 广西 海南
西北: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西南: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华中:河南 湖北 湖南
关于我们 | 成功案例 | 知名客户 | 诚征代理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招标导航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