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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江县人民法院关于龙江县翰林苑小区1号楼2单元201室房屋(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17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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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翰林苑小区*号楼*单元***室房屋 第一次拍卖公告 ***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参见全国法院页面: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翰林苑小区*号楼*单元***室房屋 (建筑面积**.**平方米) 评估价格为******.**元,一拍起拍价格为评估价格的**.**%为******.**元,保证金为*****.**元,加价幅度:****.**元。 瑕疵:该房屋未办理房照,如买受人拍得房屋后办理房照等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该房屋拖欠土地出让金,需由买受人承担。 房屋过户等相关税费问题请买受人竞买前前往相关部门自行了解。 说明:请买受人自行到现场查勘看样,本院对标的误差品质不承担保证责任,请买受人谨慎购买。标的物详情请到法院咨询执行法官。 说明:标的物过户所需相关税费请买受人与该案件相关当事人自行协商,如协商不成相关税费承担问题以公告为准 竞买人购买标的物时,自身条件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如与国家政策相悖,无法过户,本院不承担责任, 二、特别提醒: (*)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标的物成交后,本院只负责出具拍卖成交裁定、拍卖成交确认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 (*)本次拍卖标的的朝向、户型等信息为根据法院调查、咨询物业或其他业主而设定的结果,仅供参考,实际状况以看样和交付为准,竞买人出价竞拍时亦应以实际看样为依据。标的物实际面积由发证部门确认为准,按现状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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