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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关于13805321323移动手机号码使用权(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11日 | 标签:手机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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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省*****区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一、拍卖依据: 依照《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条、第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第十三条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院在执行程序中,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经法定程序确定参考价后,依法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公开拍卖。现特此公告。 二、案件基本情况: 权属人:李红建。 拍卖依据: (****)鲁****执恢***号。 三、拍卖财产: 拍卖标的:***********移动手机号码使用权,手机套餐情况为**元费用,爱家智享*-*人套餐费**元,***M宽带费用**元/月,本院对号码使用套餐及额度等不做任何承诺,标的物以现场实物为准。 四、拍卖程序: *、拍卖时间:****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的除外); *、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评估价:****元,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及其整数倍)。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分钟,循环往复直至无人出价。 五、拍卖方式: 竞买人在公告期限内预交指定的保证金数额后,将获得相应的竞拍号,拍卖成交后保证金充抵价款;其他竞买人预交保证金或拍卖不成交,在拍卖程序结束后**小时内退还或解冻;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方可成交。 六、优先购买权: 拍卖财产,有优先购买权人应在不晚于本公告届满三日前向本院申报优先购买权;根据申报并经本院审核及确认后,即取得优先竞买人资格;届时未申报或逾期申报,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参与竞买且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被执行人及有关权利人存在下落不明等无法通知情形的,公告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七、财产权益的转移: 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八、税费等负担: 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有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按法律规定办理,所产生的运输、拆卸等其他费用由买受人负担,所产生的其他费用也均由买受人承担。 九、特别提示: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可能存在的手机欠费或未明确的有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务必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十、注意事项: *、拍卖财产按交付时现状交付,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时所产生的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标的物查封状况:*****区人民法院正式查封。 *、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买受人须承诺,自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标的的过户手续,自行承担标的在运输过程中的相关费用、安全责任,并承担过户所需缴纳的各项费用。如非买受人原因导致无法办理过户,将撤销拍卖。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 十一、拍卖款缴纳: *、拍卖成交之日起*日内,将拍卖余款汇至本院(户名:*****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济支行;账号:**********************,行号:************)。 *、拍卖款全额汇入本院账户后,请与办案法官沟通后携带交款凭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区流浩河三路*号)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二、公示公开: 竞买人竞得拍卖的财产后,在本院网络平台将生成《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载明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买受人可自行下载打印。 本公告由本院负责解释。 本院地址:**省*****区流浩河三路*号**法院执行局。 咨询电话:****-******** 拍卖咨询电话:**司辅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京东技术咨询:********** **省*****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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