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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福景园1座之二802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09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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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资产,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标的名称*******桥街福景园*座之二***转让底价(万元)***.***挂牌日期****-**-**挂牌截止日期****-**-**资产概述*******桥街福景园*座之二*** 交易条件挂牌开始日期****-**-**挂牌公告期**个工作日是否自动延牌延牌条件:少于等于*个意向受让方,最长**周期数:**,延牌周期(工作日,至少*个):**个工作日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价款支付要求:受让方应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是(放弃或不涉及)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意向受让方的应价、报价以及成交即表明意向受让方认可并响应转让方设定的项目交易条件,已知晓转让标的历史情况,认同转让标的现状,意向受让方如被确认为受让方,须按照转让方提供的《资产交易合同》版本签署合同等文件,不能就转让标的现状和存在的瑕疵及已告知的事项向转让方和**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主张任何抗辩,不能以转让标的间隔、用途、面积或受让价格和风险过高为由拒付交易价款、调整成交价格、退款和要求转让方补偿或拒绝履行任何义务。《资产交易合同》不因转让标的权属变更时间过长、新核定的权属证照标示内容和面积数据差异而变更、解除或终止。 *、意向受让方办理意向受让登记前,须自行对受让交易标的行为是否符合房屋所在地的限购政策及过户条件进行了解和查询。 *、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需自行对受让交易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并自行承担受让交易标的产生的所有风险。 *、交易标的面积以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时国土房管部门确认的面积数额为准,若出现国土房管部门确认的面积数额与现房地产权属证明上列示的面积数额不同的,成交价格不因上述因素而调整。 *、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对交易标的产权、用途、结构、质量、面积、供水、供电、消防系统、使用现状(包括房屋内部间隔现状、装修装饰现状;建筑物和构筑物附属设施及物业管理)等进行现场勘察和谨慎详尽必要的了解。 *、因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和非转让方原因,或意向受让方不满足现行政策规定的受让条件或其所提供的文件资料不能满足现行政策要求而导致交易标的成交后,交易标的房产权属不能过户至受让方名下,使受让方不能全部或完全实现受让交易标的权益和权利的,受让方应自行承担所有相关的风险和损失,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转让方及产权交易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除特殊约定外,本次交易标的转让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金由交易双方各自依法承担。 *、看样时间安排在项目公告期截止日前*个工作日**时至**时(公告期截止后不再安排看样),请意向受让方自行安排联系看样,联系电话:王小姐,***-******** 。 *、特别提示:转让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意向受让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受让方了解标的资产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标的资产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产权交易机构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标的房产目前状态为带租约,转让方已与承租方签订了《物业租赁合同》,部分承租方已书面确认放弃优先购买权。交易双方在**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交易凭证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完成所转让标的房产的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交易双方办理不动产过户业务时,若标的房产原租赁合同仍在有效期的,受让方必须按原租赁合同标的房产对应的主要条款(包括但不限于租金、租期、递增率、押金等)签订《物业租赁合同补充协议》,受让方若为承租方,则必须与转让方办理标的房产退租相关手续。 **、受让方取得交易标的所属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新核发的产权证书后,须书面通知转让方办理交易标的的交接手续,受让方在收到转让方通知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对标的按现状进行交接并签订《物业交付确认书》,受让方从标的交付之日起负责房产的所有安全和管理风险,并承担与使用标的房产相关的一切权利和义务。 **、若标的房产原租赁合同仍在有效期的,交易双方同意标的交付之日前的租金收入归转让方所有,标的交付之日起的租金收入归受让方所有。(原承租方当月已缴租金的处理:标的交付之日起归受让方所有的租金收入由转让方划转给受让方) **、受让方自行查阅《资产交易合同》《物业租赁合同补充协议》《解除物业租赁协议书》和《物业交付确认书》条款,已完全理解并接受《资产交易合同》《物业租赁合同补充协议》《解除物业租赁协议书》和《物业交付确认书》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以下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住宅的使用年限为**年,最终以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为准。受让方有义务自行了解标的物现状(包括但不限于该标的物位置、性质、产权状况、控规情况、证照状况、土地使用期限等),并到现场检查标的物实际情况以确定标的物情况是否符合自身使用的预期。当意向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不得以未充分了解物业产权信息为由拒付成交价款、调整成交价格、退款和要求补偿或拒绝履行任何义务。 **、具体房产信息以相关权属证明文件为准。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受让须知: *.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诚意金或保证金等工作流程),接收受让申请材料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意向受让方在信息公告期内向中心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意向受让方需在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前,向**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为准)。 *.*意向受让方若违反资产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保证金不予退回。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自动转为资产交易价款。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保证金(或诚意金)在交易活动结束之日或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返还。 *.*本项目诚意金、保证金或交易价款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意向受让方应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 *.***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用于诚意金、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账户名称:**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 开户行:中信银行****路支行 *.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签订《尽职调查保密承诺函》后,在信息公告期内查阅资产交易文件和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须根据本公告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信息公告期内,只有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报名参加交易的,由转让方和该合格意向受让方按照**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按照挂牌价与该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通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后,由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受让方须在**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定向**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支付有关服务费用。本项目有关服务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受让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 *.*受让方应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 *.***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账户(用于收取服务费用): 账户名称:**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 开 户 行:**银行**分行营业部 *.本公告所称意向受让方是指有购买标的资产意向并向**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提交书面受让申请材料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受让方是指经**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审查,符合受让条件和转让要求并取得**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资格审核认**果通知书》的意向受让方。本公告所称挂牌起始、截止日期即为本项目信息公告起始、截止日期。 *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 (*)受让方须承诺已知悉相关购房政策文件的有关规定,并已自行确认完全符合相关购房政策文件的要求。如因不符合相关购房政策规定而导致无法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由此产生的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受让方须按照交易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义务。 *.受让方应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资产受让申请,视为接受转让方已拟定的资产交易合同等文本,成为受让方后无条件与转让方签署包含前述《资产交易合同》在内的文件。 处置方案组织交易方式网络竞价【报价方式:多次报价】报价方式多次报价处置方案每个标的单独征集意向受让方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是否需要登记审核是受让方资格条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是否允许联合受让允许是否允许网上报名不允许保证金交纳规则收取方案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元交纳时间交易机构受让登记后交纳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挂牌截止日**:**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收款账号收款单位:**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 开户行:中信银行****路支行 转账备注:GR****GD*******+保证金保证内容(*)报价最高的意向受让方按交易规则的约定与转让方和本所签署《成交确认书》,并按照约定向本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受让方应按交易规则的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处置方法*.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国有资产转让保证金操作细则》《**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国有资产转让结算交易资金操作细则》执行。 *.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的,在交易活动结束之日或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个工作日内,**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按规定将保证金无息返还相关主体;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转为交易价款。 *.项目设置诚意金的,按如下处置方式: (*)诚意金在信息公告期满之日起,未经**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同意,不得无故申请退还。 (*)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诚意金在交易活动结束之日或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相关主体。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诚意金按照相关约定自动转为资产交易价款。 *.意向方未按交易活动实施方案程序及方式报价或全部意向方均未报价的,全部意向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返还。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物业经营有限公司 转让方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桥街繁华路*号*楼之一法定代表人梁劲松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经济类型 企业类型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K经营规模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 监管机构属地***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批准单位名称*****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批准文件类型 批准日期****-**-**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次会议决议 经办人联系方式交易机构联系人马小姐、吴先生交易机构联系电话********、********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有限公司(**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国有资产交易业务子平台)--******流花路***号****国际会议中心***楼交易机构网址http://gz.gemas.com.cn/;https://www.gduaee.com 补充披露信息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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