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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流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北流市个人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08月30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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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土地二级*场管理,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切实维护土地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流失,完善我*个人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工作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划拨用地目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场的指导意见》以及《**壮族自治区自然**厅关于印发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场若干措施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实际,我局代政府草拟了《***个人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征求社会群众意见,如有意见请于****年*月*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至***自然**局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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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蓝建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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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个人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年*月**日
***个人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补办出让手续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土地二级*场管理,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切实维护土地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流失,完善我*个人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工作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划拨用地目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场的指导意见》以及《**壮族自治区自然**厅关于印发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场若干措施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个人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范围
***范围内,凡个人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经批准转让的,必须补办出让手续补缴土地出让金。转让包括买卖、交换、赠与、出资以及司法处置等形式涉及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由受让方按本方案规定补办出让手续、补缴土地出让金。
本方案所指个人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用途为商业、住宅、商住的个人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者不动产权证书,或者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未取得土地使用证但有土地合法来源材料的个人住房,对符合个人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和补办出让手续条件的,如果房屋存在违法加高建筑情形且没有接受过*城管监督局处罚的,必须先接受*城管监督局处罚。
个人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也可以自行申请补办出让手续,按本方案补缴土地出让金。
  ?法院裁定或拍卖的个人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持法院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申请办理协议补办出让手续,由买受人或受偿人按本方案补缴土地出让金,法院裁定或拍卖公告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
二、个人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补缴土地出让金标准
(一)土地面积***平方米(含***平方米)以下(包括个人分摊面积***平方米以下)的:
按申请补办出让时具体宗地所在区域执行的基准地价,地上房屋建筑不超*层的,土地出让金按基准地价的**%收取;地上房屋建筑超*层不超*层的,土地出让金按基准地价的**%收取;地上建筑超*层不超*层的,土地出让金基准地价的**%收取。*层以上的,土地出让金基准地价的**%收取。
(二)土地面积***平方米以上的:
按具体宗地面积实行阶梯式收取土地出让金,面积***平方米以内的部分,地上房屋建筑不超*层的,土地出让金按基准地价的**%收取;地上房屋建筑超*层不超*层的,土地出让金按基准地价的**%收取;地上建筑超*层不超*层的,土地出让金按基准地价的**%收取;*层以上的,土地出让金按基准地价的**%收取。超出***平方米以上的部分,按评估的出让土地使用权价格和评估的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的差额收取,如差额低于评估出让土地使用权价格**%的,则按评估出让土地使用权价格的**%收取。
(三)继承转移补办出让手续的,出让金减半收取。
(四)土地用途登记为商住的,登记注明商业、住宅面积比例的,按登记比例计算土地出让金,登记没有注明商业、住宅面积比例的,按各占**%计算土地出让金。
(五)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上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交易的,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文件执行。
三、地价核定和评估工作
土地面积***平方米(含***平方米)以下(包括个人分摊面积***平方米以下)的地价核定工作,由*自然**局负责;土地面积***平方米以上的地价评估工作,由*自然**局委托有资质中介机构评估;所需费用由财政承担,列入财政预算。
四、审批权限
土地面积***平方米(含***平方米)以下(包括个人分摊面积***平方米以下)的个人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和补办出让,授权*自然**局审批;土地面积***平方米以上的个人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和补办出让手续,由*自然**局报*人民政府审批。补办出让手续的具体工作,由*自然**局负责。
个人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经依法批准后,须按规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缴交土地出让金后,方可办理不动产登记。
五、从本文发之日起停止执行《关于城镇个人住宅用地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北政发〔****〕*号)文件
六、其他
本工作方案由*自然**局负责解释,本方案从下发之日起执行,在此之前有关***个人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和补办出让手续的规定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
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或未尽事宜,各相关单位要及时提交*政府专题研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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