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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人民法院关于大理石012号(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年09月25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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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省***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石***号.更多详情请咨询承办法官。
起拍价:*.*万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竞买人委托拍卖的,须在竞买开始*天前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法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天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一天止接受咨询,看样请联系申请人段女士***********,有意者请与法院杨法官联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分钟。
五、拍卖的方式: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起拍价即为拍卖保留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保证真伪情况,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移交。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竞买即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全部标的物均不邮寄,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到法院办理领取手续,自行前往通知交付点自取。
七、本标的物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通知了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通知。
八、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年*月**日前与本院联系。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须在竞买开始*天前向法院提出申请,经法院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由网络服务提供者向优先购买权人提供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按时支付拍卖余款,于****年**月**日**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缴纳尾款将按悔拍处理(户名:***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济开发区支行,开户行行号************,账号*******************),并在****年**月**日**时前(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人民法院(地址:******路***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开具拍卖款收款收据,并联系领取裁定书和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相关事宜。法院将做好沟通协调,尽力及早交付标的。
十一、买受人付清款项后应在**日内提取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各种费用,并承担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各种后果。
十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淘宝咨询电话:***-***-****
联系地址:*****镇**经济开发区**路***号
***人民法院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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