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导航图标
招标网 > 招标采购 > 招标公告 > 屏山县人民法院关于翠屏区翠屏路260号附1幢1幢1-2层(变卖)的公告
分享到:
屏山县人民法院关于翠屏区翠屏路260号附1幢1幢1-2层(变卖)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04日 | 标签:路招标 
以下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详细内容,请先 注册 成为会员,
已注册会员请 登录 后查看。
招标编号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采购业主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招标公司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人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电话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通讯地址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邮政编码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截止日期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公告摘要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人民法院关于
*****路***号附*幢*幢*-*层房屋的变卖公告
**省***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起**日止(变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
/****/**,户名:**省***人民法院)公开变卖涉案财产,现公告如下:
变卖标的:*****路***号附*幢*幢*-*层房屋
评估价:*******元;变卖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以及其整倍数加档)。
二、竞买条件及特别提示:
瑕疵情况:*:该房屋的土地属于国有土地划拨,成交后需缴纳土地出让金,由买受人承担,房屋租赁由实际交付为准,房屋院内场地已经出租给第三方经营管理,租金已收到****年*月**日,第三方负责场地的维修、维护等工作。
*.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竞买人可委托他人代为竞买。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竞买的,须在拍卖结束前*个工作日前向**省***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经法院审查确认后方可委托。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省***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变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变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中环来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开展拍卖咨询、标的物相关情况咨询、组织看样等网拍辅助服务工作,请关注微信公众号“中环来拍官方”进行自助预约看房(样),或拨打咨询电话:***********了解更多拍卖详情。
四、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分钟。
五、变卖方式:
*.网络司法变卖期为**天,如有竞买人在**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小时竞价倒计时;**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以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五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分钟内无人出价)。
*.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变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买受人在变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变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变卖成交款的,法院重新拍卖,保证金不予退还。缴纳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债务及拍卖财产相关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买受人予以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六、特别说明:
*.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变卖公告》、《变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变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气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变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所涉及的相关费用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申请实地查看标的物,委托法院及平台不保证变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相应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日内向**省***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对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向**省***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
*.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公告》、《变卖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买,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法院有权依法定事由中止、撤回及暂缓拍卖。
*.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q*
七、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变卖标的如有涉及违法、违章,由买受人自行接受相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办理过户过程中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策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先行垫付后在*个工作日内凭有关缴费原件向本院申请退还,逾期未主张退还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流拍进行以物抵债的,申请人接受以物抵债后,税费承担方式与拍卖成交一致,申请人所垫付的被执行人应缴纳的税费作为申请人未受偿部分继续执行。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竞买人应于拍卖前在网络拍卖平台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平台的提示进行操作。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在本人支付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或者变卖预缴款。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结束后十日内缴纳((户名:***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账号:*******************),未能竞得拍品的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q*
十一、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二、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公告》、《变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
法院监督电话:****-*******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
联系地址:*****镇**江大道西段***号***人民法院
**省***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一月四日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地区站
东北:辽宁 吉林 黑龙江
华南:广东 广西 海南
西北: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西南: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华中:河南 湖北 湖南
关于我们 | 成功案例 | 知名客户 | 诚征代理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招标导航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