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峰县人民法院关于横峰县岑阳镇城郊村吴家130号1单元501的房产(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03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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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imaichurang
;横峰县
2024.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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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人民法院 公 告 **省***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上午**时至****年*月**日上午**时(延时的除外)在***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岑阳镇城郊村吴家***号*单元***的房产(产权证号:横房权证***字第***********号),建筑面积:***.**㎡,所在层数:*/*,用途:住宅。土地性质:出让,所有权人:蔡春文、余蓉香。地址:***岑阳镇城郊村吴家***号。 上述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实物及实际交付为准。 评估价******元, 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 特别提醒:标的位置情况祥见房屋分(幢)层分户平面图,四至位置及实际面积,房屋是否能过户请咨询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两天向***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标的物权属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所产生的的各项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策,由当事人各自承担,具体费用请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涉及应由被执行人缴纳但未缴清的相关费用,从拍卖款中扣除缴纳。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税费,由竞买人承担【收费请见不动产司法拍卖税费计算一览表】。 特别提醒:该房产物业费、水电费等等一切相关费用缴纳情况不详。(准确欠费金额竞买人应再行向物管部门咨询确认)。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日前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