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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关于广州市黄埔区港湾路516号1101号的房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9年08月14日 | 标签:路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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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网络司法拍卖公告(第一次)
******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上午**时起至****年*月**日上午**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人民法院淘宝司法拍卖平台上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港湾路***号****号的房产(权利证号:粤(****)***不动产权第********号),建筑面积***.**平方米(自然层数第**层)。该房产已设置抵押权,抵押权登记时间为****年*月**日。本院于****年**月*日查封了该房产。(本次按现状拍卖)
起拍价(保留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及其整数倍数。
二、竞买人条件
(一)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五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也应当参与网络应价(详见网络拍卖平台的《拍卖规则》;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或公司委托个人竞买,须在拍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内竞买开始前向******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特别提醒:如拍卖标的是房屋的,拍卖标的交易及过户按拍卖标的所在地有关房地产限购政策执行,竞买人须自行向拍卖标的所在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查询确认自己的购房资格,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如竞买人不符合现行规定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如竞买无效或无法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等相关法律责任。港澳台及外国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执行案号:(****)粤****执****号
工作时间内咨询电话:***-********
集中看样时间:****年*月**日上午**时,集中地点:被拍卖房屋现场。看样报名截至看样前二天,请看样者提前预约,按时到达,法院不另行安排看样时间。
拍卖方式: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的方式竞价,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分钟。
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四、特别提示
(一)标的物按评估时现状交付,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二)因拍卖标的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自行承担,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房地产,法院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三)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并承担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特别提醒:拍卖标的交易及过户时被执行人应缴而未缴的税费,由买受人自行到税务或相关部门查询核实,并由买受人先行垫付。
(四)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前与本院联系。
(五)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六)瑕疵说明:
*、房屋属性详见评估报告,法院不对财产质量作瑕疵担保。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上述房屋具体使用情况不详,没有钥匙,按现状拍卖;
*、交易过户的全部税费及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五、保证金及成交款
拍卖竞价前网络司法拍卖(变卖)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淘宝账户内的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或者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账号:********************)。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注明本案执行案号(****)粤****执****号拍卖。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如司法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其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若其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依照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参拍账号等信息。
七、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撤回拍卖。
八、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请竞买人谨慎参拍,竞买成功后需按照本公告规定时间付清拍卖价款。如因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导致该次拍卖未成交,妨碍人民法院正常执行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买受人进行罚款。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
网络司法拍卖事项联系电话:***-********
网络司法拍卖监督电话(仅限举报):***-********
联系地址:******大沙路东***号
******人民法院
****年*月**日
竞买人如有银行贷款需求的,可向以下及其他银行咨询,有意者请自行联系,本院仅提供银行联系方式:
*、中国银行**省分行营业部:联系人林琦鹏、徐熙源(***********、***-********)
*、中国银行**开发区分行:联系人王思***********
*、中国建设分行**经济开发区分行:联系电话********
*、**农村商业银行**支行:联系人 王先生********、********
*、工商银行*****支行:联系人 简先生,电话********
*、光大银行**分行:联系人杨婕,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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