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导航图标
招标网 > 招标采购 > 招标公告 > 丹阳市人民法院关于镇江市丹徒区上党镇商业街106号第2层211室房地产(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分享到:
丹阳市人民法院关于镇江市丹徒区上党镇商业街106号第2层211室房地产(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9年06月26日 | 标签:街招标 
以下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详细内容,请先 注册 成为会员,
已注册会员请 登录 后查看。
招标编号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采购业主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招标公司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人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电话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通讯地址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邮政编码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截止日期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公告摘要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江 苏 省 丹 阳 * 人 民法 院
拍 卖 公 告
**省***人民法院将在**省***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省***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变卖)活动:****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第一次拍卖;如第一次拍卖流拍,则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第二次拍卖。
现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上党镇商业街***号第*层***室房地产,房屋所在层/总层数:*/*,,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结构:框架,规划用途:住宅。
拍卖标的瑕疵及权利负担特别提示:该房产属于无证房产且暂不能办证,据***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目前*政府已逐步开始解决,具体事宜请自行向***不动产登记中心了解。
估价结果:***,***.**元(含装修价值:***,***.**元、可移动物品价值:**,***.**元),起拍价:**.*万元,保证金:*.*万元,加价幅度:****元。
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至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将被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优先购买权人的申报期限:自即日起至开拍前三日止,其中法定节假日、双休日不接受申报。
三、咨询、展示时间:自即日起至开拍前三日,其中法定节假日、双休日不接受咨询。展示地点为标的物所在地,有意者请提前与本院联系,由法院统一安排看样。
联系电话:***-*******
四、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取增价拍卖方式,拍卖活动结束前,出价最高的竞买人成为买受人。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分钟。
五、免责声明: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确认,责任自负。
六、特别声明: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七、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暂无
拍卖人已于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将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告知当事人。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无法通知的,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如本次拍卖流拍,申请执行人或其他执行债权人申请以物抵债的,应在流拍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以物抵债申请,逾期拍卖活动继续进行。
八、拍卖过程中的税费负担:因办理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九、拍卖信息公示: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信息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
十、交付及过户手续的办理: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由买受人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关于拍品交付,执行法院另行通知。
十一、保证金及拍卖余款的缴纳:拍卖竞价前司法网拍平台系统将冻结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应在拍卖成交之日起十五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支行营业部,账号:**** **** ****)。
竞拍成功者逾期未缴纳拍卖余款的,视为悔拍,所缴纳的保证金依法不予退还。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监督电话:****-********。
联系地址:***人民法院执行局七号楼***。
联系电话:****-******** 李阳
同伦拍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五日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地区站
东北:辽宁 吉林 黑龙江
华南:广东 广西 海南
西北: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西南: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华中:河南 湖北 湖南
关于我们 | 成功案例 | 知名客户 | 诚征代理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招标导航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