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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关于北京市朝阳区百子湾东里403号楼7层1单元705号房屋(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9年05月21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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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https://sf.taobao.com/***/**,户名:******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百子湾东里***号楼*层*单元***号房屋,包括房屋建筑物及其分摊的土地使用权,房屋规划用途为住宅,房屋总层数为**(-**)层,所在层数为*层,建筑结构为钢混,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房屋朝向为西朝向。本次拍卖为第一次拍卖,评估价:***万元,起拍价:***.*万元,保证金:**万元,增价幅度:*.*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竞买人需在竞买前向当地房管部门详细咨询房产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其家庭或个人应符合当地限购政策,否则将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本院已委托创维智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办理本标的物变现过程中的社会辅助事务。
本标的物咨询电话:*********** 王女士(周一到周五*:**--**:**)。该房屋组织统一看样,请于开拍前一周联系实地看样(部分标的物因案件执行工作,可能导致无法预展)。地址为本标的物所在地:******百子湾东里***号楼*层*单元***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根据法律规定,在公告发布后、竞买开始前、竞价过程中,法院均有权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手续中应由被执行人缴纳的税、费,以及本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自行向有关部门人员缴纳。
八、对本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开始的五个工作日前向本院完成审核确认工作。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如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的原冻结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拍卖价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额)须在拍卖成交确认单生成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由竞得者全额缴入本院指定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门支行,账户名称:(****)京****执*****号,开户账号:*******************)。
如需贷款可与下列银行或公司联系: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联系咨询,联系人刘女士,电话:***-********;***********。银行指定第三方康诚世纪公司,咨询联系人刘先生,电话:***-********;***********。
十一、竞买人竞得本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竞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法定期限内向住建部门申请审核其购买资格,审核通过后法院方可向其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各区不动产登记部门将依据《协助执行通知书》按规定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专项咨询电话:*********** 王女士
举报监督电话:***-********
联系地址:******小红门龙爪树南里“******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区”
淘宝技术咨询:***-***-****
******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一日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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