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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关于梧州市红岭路7号7号楼一层12号商业用房(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9年01月18日 | 标签:路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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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壮族自治区******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本院定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www.sf.taobao/****/**.com,户名:******人民法院)对登记在被执行人林庆强、王小青名下位于***红岭路*号*号楼一层**号商业用房(产权信息:梧房权证长洲区字第********号)进行网络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红岭路*号*号楼一层**号商业用房。
标的物详情:产权信息:梧房权证长洲区字第********号,登记日期:****-**-**,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评估价:*****元/㎡,规划用途:商业服务,该商用用房有租赁,承租人已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屋内物品未统一放置,该商业用房与**号商业用房打通,承租人搭建阁楼一间,房屋内的家具、物品以交付时为准。买受人如有意向购买,需与承租人重新商议租赁合同及商业用房内物品、阁楼的处置问题。该房屋是否欠缴水电费、物业费等费用不明,如有欠缴,须全部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照片、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相关拍卖资料。
二、竞价时间及保留价、起拍价:本标的物拟进行二次网上拍卖。
(一)、二次拍卖保留价分别确定为:位于***红岭路*号*号楼一层**号商业用房,上述商业用房按评估价格*******元下调**%即******.*元确定第一拍的拍卖保留价;第二拍的拍卖保留价按******.*元下调**%为******.**元确定,二次拍卖保证金各为*****元;二次拍卖竞价时间分别确定为:第一次拍卖竞价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延时的除外),当次拍卖流拍的,进行第二次拍卖;当次拍卖成交的,后续拍卖自动取消。第二次拍卖竞价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延时的除外);二次拍卖的增价幅度为****元。
二、二次拍卖间隔时间为**天。
三、拍卖方式: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参与竞买人需要有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账户(未有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账户者可委托他人竞买并填写网拍授权委托书)。
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拍品展示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一日止的工作日接受咨询,该商业用房的营业时间为**点-**点,有意向的买受人可自行前往该商业用房看现场,本院不再另行组织看现场。
六、拍卖财产已知瑕疵: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七、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煤气、通讯等一切拖欠的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竞买人在竞买前,须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查询了解不动产过户规定,并自行承担因客观问题产生的不动产无法办理产权变更等后果。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标的物开拍前与本院联系。
十一、拍卖竞价前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网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河岸支行,账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余款既可以在线上通过网络支付工具支付,也可以在线下通过传统支付方式支付。
十二、是否可以适用“拍卖按揭贷款”:否。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请登陆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竞拍界面。
咨询电话:****-*******梁法官、****-*******执行局内勤
联系地址:******西环路上段**号
******人民法院
****年*月**日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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