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导航图标
招标网 > 招标采购 > 招标公告 >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资阳市雁江区城东新区生物医药科技产业园R栋一宗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变卖)的公告
分享到: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资阳市雁江区城东新区生物医药科技产业园R栋一宗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变卖)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07月03日 | 标签:
以下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详细内容,请先 注册 成为会员,
已注册会员请 登录 后查看。
招标编号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采购业主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招标公司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人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电话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通讯地址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邮政编码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截止日期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公告摘要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省****级人民法院 变 卖 公告 (****)川**执****号 本院定于****年**月**日**时起**日止(变卖)在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公开变卖涉案财产,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财产: 财产 ********新区生物医药科技产业园R栋一宗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国用(****)第BA*******号] 变卖价:****万元 保证金:***万元 加价幅度:*万元 财产所在位置 ********新区生物医药科技产业园R栋 土地使用证号 **国用(****)第BA*******号 地号 ******* 所有权人及执行案号 **精益制药有限公司; (****)川**执****号 地类用途 工业用地 终止日期 ****年*月**日 使用权类型 出让 土地使用权面积(㎡) *****平方米 土地附着建筑物 活动板房**(详见评估报告) 占有及租赁情况 *.本院****年*月**日现场勘查查明,案涉宗地现场有农作物,尚有鱼塘一口,房屋一处(似为农家乐经营使用),废口收购站一处、板房五栋。前述建筑物均存在实际使用人。本院于当日现场张贴强制腾退公告,指定期限内无人向本院提交租赁合同。 *.被执行人提交租赁合同载明案涉土地使用权租赁给**沱东医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使用,租赁期为**年,自****.**.**--****.**.**。租金共计****万元,约定将**沱东医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代被执行人偿还**禾邦集团的债务冲抵租金。被执行人提交租赁合同载明土地地上建筑物--厂房租赁给**志豪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租赁期为**年,具体详见公告附件租赁合同。申请执行人对前述租赁合同不予认可。本院仅对租赁合同进行客观披露,本院披露租赁合同并不代表院认可或否认该租赁合同。具体情况请买受人自行了解。 *.前述宗地是否闲置期限是否超过行政法规定的最长闲置期限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评判。不排除本宗土地拍卖成交后,行政机关以案涉宗地闲置期限超过法定期限等事由,作出回收土地使用权行政决定的可能。行政机构如作出前述行政行为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不得以此为由向本院主张撤销拍卖。 *.被执行人工作人员向本院口头陈述案涉宗土拆迁费已给付,但是现场未拆迁。本院指令申请执行人代理人向行政机关对拆迁费支付情况进行调查,至今未见相关行政机构对已支付拆迁费事宜作出肯定性回复。竞买人需自行对前述情况进行调查,如行政机关最终结论为案涉土地尚欠缴各种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拆迁费用),买受人与自行处理前述处理前述事宜,因前述瑕疵带来的风险与本院无涉。 *.请意向竞买人务必实地看样,一旦参与竞拍,即视为对拍卖财产的现状、数量及相关瑕疵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瑕疵(包括未明确披露的瑕疵)并承担相应风险和法律责任。 *、买受人应仔细了解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相关内容,土地相应的政策及规定应咨询当地国土主管部门。竞买人应当事先确定是否具有购买资格,必要时可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相关政策。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无资格不能办理过户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在竞价成功后以无资格为由拒绝缴纳成交价款的,按悔拍处理。 *.当地行政机构向本院明确本地块入园准入条件:一是建设项目必须与用地性质一致,即只能建设工业项目;二是产业与园区产业定位相符,即只能建设食品饮料、医药与大健康及其配套项目;三是投资强度不得低于***万元/亩,建设容积率不得低于*.*,税收强度不得低于**万元/亩/年。具体请咨询当地向关行政机构。 *.其他事宜请参阅评估报告。 备注 具体相关物业、水电气及其他欠费情况请买受人自行了解(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 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的范围内,请各竞买人自行到相关单位了解. 关于财产情况的其他说明: *.本院已委托国众联资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对上述财产进行评估,上述财产的评估价分别为不动产:**.**万元;土地:****.**万元,合计为****.**万元。该公司出具的国众联评字(****)第CD-*****号评估报告作为公告附件,请竞买参与人认真查阅。 *.变卖成交后,基于本次交易房屋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房屋所涉欠缴的水、电、物业费等各种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在**日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本次变卖财产本院已经进行了调查,相关情况在评估报告中对变卖财产已知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务必到现场实地看样,仔细审查变卖财产,认真研究查看变卖财产的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审慎决定。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变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变卖财产一切瑕疵(包括未明确披露的瑕疵)。本公告提供的变卖财产现场图片,供竞买人参考。 *.关于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应于****年**月**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优先权证明,经本院确认并设置优先购买权限参与竞买。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二、变卖流程: *、本次变卖期限为**天,如有竞买人在**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小时竞价倒计时;**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分钟内无人出价则变卖竞价结束,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 *、竞买人报名需要先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即可成交。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公司章程等文件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有限制的,以相关政策规定为准。 本次网络司法变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变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四、本院已经通知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人本公告发布时间以及变卖时间。 五、变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变卖竞价程序结束前意向竞买人均可报名交费取得竞买资格。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委托手续应在****年**月**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淘宝司法拍卖服务热线:**********。 六、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价,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价,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成交后十五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省****级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账号:*******************)。款项交付后应及时联系本院,并在缴款后七日内(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缴纳保证金凭证、尾款缴纳凭证)到本院(***抚琴西路***号)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在诉讼服务大厅**号窗口开具变卖款收款收据。 七、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变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 八、重要提示: *.买受人只要未按期未支付全部价款,本院即有权裁定重新变卖(即本院不接受延期付款申请)。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因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其已经缴纳价款的**%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变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变卖前须向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 看样预约方式:*、关注微信小程序“美伦达”;*、点击订阅号底部菜单栏“预约看样”;*、搜索、选择所需看样标的物;*、填写信息完成预约;*预约成功后,我们将在竞价前一周统一组织看样,请您耐心等待通知。(看样时请携带身份证件及预约看样短信),咨询电话:**美伦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淘宝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此号码不接受咨询,只接受投诉,监督范围仅为拍卖公司及平台不合规行为,对案件流程、信息不做解释,咨询请打公告上的咨询、看样电话。) 联系地址:**省***抚琴西路***号 ****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七月三日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地区站
东北:辽宁 吉林 黑龙江
华南:广东 广西 海南
西北: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西南: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华中:河南 湖北 湖南
关于我们 | 成功案例 | 知名客户 | 诚征代理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招标导航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