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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昌市人民法院关于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洪川镇学街82号附10号(1楼27号)商业用房(变卖)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08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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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省***人民法院 公告 (****)川****执恢**号 本院定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变卖)在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公开变卖涉案财产,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财产: 财产 **省******洪川镇学街**号附**号(*楼**号)商业用房 变卖价:**.****万元 预缴款:**.****万元 加价幅度:*.*万元 财产所在位置 **省******洪川镇学街**号附**号(*楼**号) 不动产权证号 川(****)***不动产权第*******号 所有权人 被执行人 规划用途 商业服务 土地用途 其他商服用地 权利性质 出让 建筑面积(㎡) 登记面积为**.**平方米,实际面积请实地查验。 是否有优先购买权人 有 现财产占有状况 租赁 法院是否负责腾退 是 提供的文件 *、法院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 备注:*.拍卖对象具体情况,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拍卖对象是否存在水、电、物业费欠费情况,请意向买受人自行前往相关单位核实。 关于财产情况的其他说明: *.本院已通过传统评估方式由**大成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述财产进行传统估价,上述财产的评估总价为**.**万元。该公司出具的**大成(****)房字第*****号资产评估报告作为公告附件,请竞买参与人认真查阅。 *.拍卖成交后,基于本次交易财产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自买受人领取过户裁定之日起**日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退税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在确认成交裁定发出后将依法向买受人交付财产。 *.本次拍卖财产本院已经进行了调查,对拍卖财产已知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到现场实地看样,仔细审查拍卖财产,认真研究查看拍卖财产的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审慎决定。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本公告提供的拍卖财产现场图片,供竞买人参考。 二、变卖流程: *、本次变卖期限为**天,如有竞买人在**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小时竞价倒计时;**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分钟内无人出价则变卖竞价结束,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 *、竞买人报名需要先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即可成交。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公司章程等文件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有限制的,以相关政策规定为准。 本次网络司法变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变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变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四、本院已经通知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本公告发布时间以及拍卖时间。 五、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变卖竞价程序结束前意向竞买人均可报名交费取得竞买资格。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委托手续应在拍卖前*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六、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价,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价,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成交后十五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 账号:******************* 款项交付后应及时联系标的物咨询电话,待本院查到款项到账后,通知买受人到***人民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尾款缴纳凭证。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变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 八、重要提示: *.买受人只要未按期支付全部价款,本院即有权裁定重新变卖(即本院不接受延期付款申请)。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因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其已经缴纳价款的**%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变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变卖前须向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 十一、本院已委托恒通辅拍在拍卖期间对上诉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和组织看样服务。看样预约方式:①关注微信公众号“恒通辅拍”②点击菜单栏“预约看样”③搜索、选择所需看样标的物④填写信息完成预约⑤预约成功后,我们将在竞价前一周统一组织看样,请您耐心等待通知(看样时请携带身份证件及预约通知短信)⑥此标的预约报名看样截止日期为****年*月**日(**点)。 恒通辅拍标的物咨询电话:***-*******、**********(节假日休息,占线时请换时段拨打) 联系地址:**省*****东路***号 ***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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