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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高自然资规拍告字[2023]011号)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19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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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出让公告 ***自然**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高自然资规拍告字[****]***号) 高自然资规拍告字[****]***号 ****年**月**日 经***人民政府批准,***自然**和规划局决定以 拍卖出让 方式 *(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宗地总面积: *****.**平方米 宗地坐落: ***春程街西侧,****侧 年限: **年 容积率: *.***≤ 并且 ≤*.*** 建筑密度(%):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主要土地用途: 用于安置的商品住房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用于安置的商品住房用地 *****.** 投资强度: 保证金: ****.*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 起始价: ****.*万元 加价幅度: **万元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无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公共**交易中心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公共**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年**月**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年**月**日在***公共**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拍卖出让的地块设有出让底价。 (二)该宗地全部用于回**置,绿色建筑、建筑节能、装配式建筑、超低能耗建筑、太阳能热水按《**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和保住建发[****]** 号文件、冀建科[****]* 号文件、保住建发[****]*** 号文件、保住建发[****]** 号文件、保政办函[****]** 号文件、《***绿色建筑专项规划(****-**** 年)》要求执行。 该项目不再配建中小学幼儿园,根据《***居民住宅项目配建中小学校幼儿园资金缴纳标准和管理使用办法》的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缴纳配建资金。该地块需配建健身运动场地室外 *** 平方米或室内 *** 平方米,健身场地内配置健身器材、健身步道、休息座椅等设施及儿童娱乐设施。 该地块需按不低于 ** 平方米每百户配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面积不少于 *** 平方米,工程完工后产权无偿交付***民政局。严格按照“每百户 ** 平方米”标准保障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面积;单独社区管理的**小区,按不小于 *** 平方米保障,建成后及时交付锦华街道办事处。 该项目应配置智能信报箱 * 个/户,可综合考虑设置本小区邮政业务代办点。 该地块项目配建停车位应 ***%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建设充电基础设施与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应低于 **%。配建的设施需要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使用。停车指标:机动车 * 泊位/户,非机动车 * 泊位/户。 该宗地配建项目按照示范型智慧安防小区标准配建智慧安防设施,并做好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工作,交由***局对接到智慧安防小区汇聚平台后使用。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拍卖文件。 (四)本次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自然**和规划局、***公共**交易中心。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路**号 联 系 人:贺先生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自然**和规划局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自然**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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