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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蒋雨森名下所持有的建平县耀利铁选有限公司49%的股权(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22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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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级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蒋雨森名下所持有的***耀利铁选有限公司**%的股权。 本次拍卖标的评估价人民币****.**万元。 第一次拍卖起拍价人民币****.***万元,保证金人民币***万元,加价幅度**万元。 本次拍卖范围为***耀利铁选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的全部资产及负债,评估按照申报值确认,未进行审计。具体详见评估报告及评估明细表。 二、竞买人条件: (一)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国家政策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网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已开通京东网账户且完成实名认证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人应当在拍卖开始前至少提前五个工作日与法院联系(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等),且务必待法院确认相关信息,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并系统推送成功后,方可在网上完成保证金缴纳及报名手续,未按该规定进行委托竞买报名,导致无法正确开通竞买权限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三、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领取标的物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领取标的物。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四、咨询时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咨询电话:**法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展示看样时间以法院通知为准。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自动顺延*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行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六、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的,为现状拍卖,已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法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有意者请自行到相关管理部门了解该股权的现状以及股权变更的规定、流程、相关费用等事宜,拍卖成交后,可能发生的重组、职工安置的风险及涉及的费用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在办理股权过户、登记过程中遇送、配股及分红利、股息等因该股权所产生孳息的分配,按法律规定执行。 八、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手续,如标的物暂不具备办理权属变更条件,买受人需待办理条件符合时再自行办理。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买受人需承诺拍卖成交后的更名过户、交接及可能存在的重组、职工安置等工作由其自行解决,法院不承担责任。 九、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年**月**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网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网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级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成交余款须在成交后七日内一次性一笔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省****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账号:*******************)并备注买受人姓名及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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