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导航图标
招标网 > 招标采购 > 招标公告 >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关于海口市琼山区龙昆南路钟诚大厦综合楼第10层1005房(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分享到: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关于海口市琼山区龙昆南路钟诚大厦综合楼第10层1005房(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10日 | 标签:
以下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详细内容,请先 注册 成为会员,
已注册会员请 登录 后查看。
招标编号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采购业主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招标公司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人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电话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通讯地址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邮政编码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截止日期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公告摘要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拍卖公告 根据******人民法院(****)琼****执****号裁定书,本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省******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户名:**省******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龙昆南路钟诚大厦综合楼第**层****房。 *.权属状况:登记在被执行人钟某某名下。 *.权利性质:出让/*场化商品房(住宅)。 *.该房屋设有抵押,无人居住但需要清场。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税务局询价:******.**元,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有意竞买者可在拍卖结束前于淘宝网缴纳保证金) 特别提示:据**购房限购相关政策,请竞买人竞拍前自行至相关部门核实条件。如竞买人不符合当地限购政策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人民法院在司法拍卖房产成交后、向买受人出具成交裁定前,应当审核买受人提交的自其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经审核买受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买受人请求出具拍卖成交裁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因此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证与本案无关,法院不负责协调。所缴纳保证金及拍卖款不予退还。标的存在的税费请各竞买人务必到相关职能机关了解。拍卖人对上述事项不承担一切责任。标的物详细情况请买受人仔细阅读报告。 竞买人应自行了解**省有关限购政策,非**省户籍居民家庭购买住房的,须提供至少一名家庭成员在**省累计**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若竞买人不按法律政策购买导致重新拍卖,除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外,竞买人还需承担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来拍法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根据预约情况由来拍法服统一安排具体看样时间或买受人自行看样)。特别提示:该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公司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向本院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来拍法服联系电话:***-*******、****-********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来拍法服”自助预约。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分钟。 四、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物业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特别注意事项: *.因司法拍卖而形成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等其他各种税费),由买卖双方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各自承担。 *.对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或其他尚不明确的费用,以及不动产历史拖欠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与滞纳金以及补交面积差额部分价格等其他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拍卖公告中所披露的需缴纳费用的相关信息仅供竞买人阶段性参考,具体需缴纳的费用详情请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前往相关部门查询。 *.买受人在收到本院制作的拍卖成交确认书以及关于过户的执行裁定书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应自行前往相关部门缴纳税费等(注意:由卖方即被执行人所承担的费用均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如垫付费用超过拍卖成交款,不足部分买受人另行向被执行人追偿,本院不予负责),并在缴纳完成后持税务申报表、完税证明及相关税务票据等材料,在三个工作日内向本院申请退付,逾期本院不再办理。 *.如涉及强制腾退,腾退所需一切费用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不动产在交付给买受人之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买受人应持相关发票及收据向本院申请因腾退所产生的执行费用,逾期本院不再办理。 六、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七日内与本院联系。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年*月**日**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人民法院,开户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兴支行,账号:****************)。并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省******人民法院(地址:**省********大道**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署确认书后**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在拍卖款项交付法院后**日内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买受人自行提取拍卖标的物。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q* 十一、依照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严正声明: *.严禁任何人以法院及工作人员名义,向意向竞买人、买受人等人员索取任何财物、款项; *.严禁任何人通过法院拍卖活动,向意向竞买人、买受人等人员谋取不正当利益; *.严禁任何人通过恶意抬高法院拍卖标价等方式,妨害、干扰法院拍卖活动; *.本院目前仅授权**来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能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观大拍卖服务有限公司三家拍辅机构对本院的拍卖活动进行对外委托评估、挂网拍卖等工作,其他企业及个人均未获得本院授权及允许。竞买人、买受人需谨慎一切借以法院名义或带有“法拍”字眼的企业及个人所提供的相关服务,以防上当受骗。 本院一旦发现上述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交**机关处理。 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或登录搜索并访问“来拍法服”网站自助预约”、关注微信公众号“来拍法服”自助预约看样。淘宝技术咨询:***-***-****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网拍咨询) 法院监督电话:****-********。 联系地址:**省********大道**号。 **省******人民法院 二○二四年四月十日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地区站
东北:辽宁 吉林 黑龙江
华南:广东 广西 海南
西北: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西南: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华中:河南 湖北 湖南
关于我们 | 成功案例 | 知名客户 | 诚征代理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招标导航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