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关于重庆市涪陵区聚龙大道58号贵博翡翠城10幢1-5-2号住宅用房(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11日 | 标签:
157008633
paimaichurang
;涪陵区
2024.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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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拍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到了案件的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现将本次拍卖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 拍卖公告 ******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www.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聚龙大道**号贵博翡翠城**幢*-*-*号住宅用房 该标的物位于******聚龙大道**号,所在小区名为贵博翡翠城,权利性质为出让,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年**月**日止,房屋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标的物所在楼栋共*层,每层*户,配*部电梯,标的物位于(名义层)第*层,房屋建筑面积***.**㎡,套内面积**.**㎡。现由被执行人及家属占有并使用。 特别提示:*.本次拍卖标的物已被法院查封并设有抵押,抵押权人系案外人。*.本次拍卖标的物包括室内装修,不包括室内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经现场勘察,该标的物有部分家电家具拆除,导致房屋有部分拆除破坏痕迹,请竞买人注意。*.据***天力拍卖有限公司于贵博得宝物业处了解到,截止到****年*月**日,该标的物无物业欠费,其它欠费情况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具体欠费金额以实际交付之日为准,请竞买人自行了解,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次拍卖经定向询价方式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单价,并未对拍卖标的进行司法评估,请意向竞买人自行考察了解,并承担可能的风险。*.标的物拍卖成交后由法院负责交付房屋。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询价:**.***万元,起拍价:**.****万元,保证金:*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