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导航图标
招标网 > 招标采购 > 招标公告 > 上海金融法院关于上海市青浦区金泽镇练西公路3585弄35号房屋(变卖)的公告
分享到:
上海金融法院关于上海市青浦区金泽镇练西公路3585弄35号房屋(变卖)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09日 | 标签:公路招标 路招标 
以下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详细内容,请先 注册 成为会员,
已注册会员请 登录 后查看。
招标编号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采购业主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招标公司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人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电话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通讯地址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邮政编码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截止日期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公告摘要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变卖公告 **金融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网”(www.jd.com)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金泽镇练西公路****弄**号房屋,所有权证号:青**********,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类型:花园住宅,所有权来源:**,房屋结构:钢混,竣工日期:****年,总层数:*,权证核准日期:****年*月**日。 土地宗地号:***西岑镇* 街坊**/**丘,使用期限:****-**-**至****-**-**止,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住宅用地,宗地面积:*****.*平方米。 协议价:****万元;变卖价:不低于****万元;保证金:***万元;增价幅度:**万元及其倍数。 特别提示: *、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应当事先确定在本*具有购房资格,必要时可致电本*房地产交易服务热线“******”具体咨询限购政策; *、变卖成交确认后,因买受人在本*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买受人应当在变卖成交后持成交确认书以及住房限购所需材料,及时向商品住房所在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住房限购审核,取得房屋交易审核情况通知书,并至迟在按照变卖公告的要求支付剩余价款后十日内向执行法院提交,执行法院在审查确认后依法制作变卖成交裁定书 二、变卖时间:****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除外) 三、竞买人须在变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变卖价款****万元,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变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万元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万元将不计息退还。 四、变卖流程:变卖期开始后,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即可以出价。自第一次出价开始进入**小时竞价程序,其他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在竞价程序内以递增出价方式参与竞买。竞价程序内无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第一次出价的竞买人竞得;竞价程序内有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竞价程序结束时最高出价者竞得。变卖成交的,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 五、变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变卖方式,同时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六、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变卖结束前,可向法院委托的辅助机构咨询并预约看样。 七、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辅助机构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变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八、变卖成交余款须于变卖成交之日起十天内缴入法院账户(户名:**金融法院;账号:*******************;开户行:农行****路支行)。 九、司法变卖标的因变卖价款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十、买受人全额支付变卖成交款后,本院一并办理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买受人凭本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变卖标的从原产权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变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变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十一、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年**月**日前通过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十二、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于****年**月**日前通过辅助机构向法院提交审批材料,经法院确认后再到网络拍卖平台报名参与变卖)或有其他事宜,请向辅助机构咨询。 十三、本次变卖事项经辅助机构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当事人未送达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日视为已经通知。 请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本次变卖发布的竞买须知、变卖标的调查情况表等资料。 变卖辅助机构:**鑫一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 ***********蒋女士(辅助机构) 联系地址:******中华路***号**楼E座 举报监督电话:***-********转***** **金融法院 ****年**月*日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地区站
东北:辽宁 吉林 黑龙江
华南:广东 广西 海南
西北: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西南: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华中:河南 湖北 湖南
关于我们 | 成功案例 | 知名客户 | 诚征代理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招标导航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