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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法院关于永州市冷水滩区梧桐路与传芳路交汇处(西苑春天)506室的房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30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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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特别提示:在本院拍卖标的物页面中出现的“一键贷款服务申请贷款”及“根据拍品为你推荐服务”,均与本院无关,请竞买人谨慎选择。如出现任何法律纠纷,竞买人责任自负。 **省*******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第一次) (****)湘****执恢***号 **省*******人民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与被执行人王陆平、唐群英、周昀泽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的除外,延时规则详见《竞买人须知》)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以下标的物,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被执行人王陆平名下位于*******梧桐路与传芳路交汇处(西苑春天)***室的房产〔产权证号:永房权证冷字第*********号〕,总层数共*层,拍卖物位于*层;此拍卖物不包括室内外家具、家电等可移动的相关物品。 该房屋的规划用途为住宅,***室建筑面积***.**㎡。有抵押关系,现状拍卖,拍卖成交后按标的物现状交付房屋。 二、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以增价拍卖方式拍卖。 ***室起拍价为******元。 增价幅度:****元。保证金:*****元。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的工作时间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指定的辅助机构(**湘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联系看样。 四、标的物以拍卖时的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竞买人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亦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已确认,责任自负。 五、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竞得者被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能竞得者被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竞买人也可到*******人民法院线下交纳保证金。在交纳保证金的备注栏内务必写明被拍卖物的所有权人姓名、拍卖案件的案号和交款人的电话。 六、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年*月*日**时前将拍卖成交价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额)通过银行转账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人民法院执行标的款专户,开户银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账号:*****************,行号:************),在转账的备注栏内务必写明被拍卖物的所有权人姓名、拍卖案件的案号和交款人的电话。 七、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省*******人民法院执行局(地址:**省*********园车站路)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八、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且买受人应当在其收到本院拍卖、变卖成交过户的执行裁定书之日起**日内自行到产权登记部门办妥产权过户手续,逾期责任自负;过户手续所产生的相关税、费根据税法等法律法规**策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税费;土地性质系划拨或性质不明的,土地出让金由买受人另行缴纳和负担;如不动产之前存在违规等问题须另行缴纳相关罚款等费用及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次拍卖活动中的拍卖辅助服务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九、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参与拍卖;优先购买权人届时未参与拍卖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主张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加竞买的,应在开拍前的七日以前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的确认文书,经法院审查确认。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抵押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已通知当事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 十、拍卖成交后,如本院的相关法律文书被依法撤销、变更等其他一切原因导致本院需要退还竞买款的,本院只退还竞买人所交的竞买款本金,不承担竞买人的任何损失;如当事人、案外人、利害关系人对该拍卖的相关执行行为依法提出执行异议的,该拍卖物相关的过户等执行行为将暂缓实施。 十一、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竞买人须知》。 看样、咨询人员:李先生 电话:*********** 法院案件承办人:张平平 电话:*********** *******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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