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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法院竞选清算组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2月26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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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省*******人民法院
竞选清算组公告
(****)鄂****强清*号
***格来加油站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来加油站”)强制清算一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并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和《****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选任办法》之相关规定,决定由**省****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处在全省破产管理人三级管理人名单中以随机加轮候的方式确定清算组。现公告如下:
一、初步认定的企业基本情况
格来加油站于****年*月*日设立,住所地*******桔乡路***号。公司注册资本**万元。经营范围为:加油站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公司已未进行生产经营,本案拟于**日内审结。选任的清算组,报酬将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确定,并自愿接受法院对清算组报酬的调整。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机构为编入**省高级人民法院管理人名册中的三级管理人,机构登记地及主要置业地在***范围内的相关机构,且愿意垫付所有强制清算费用。
(二)申报机构及其人员不得有《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得或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三)申报机构和从业的专业人员最近*年内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四)不得违反《****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选任办法》中的相关规定。
三、申报方式
申报清算组的人员或中介机构,应于申报期限届满前在诉讼资产网参与报名。逾期不予接受。
四、选任方式
**省****级人民法院将对申报机构进行资格审查,后随机摇号选出清算组。
五、申报时间
申报期限截止至****年*月*日下午**时,****年*月*日网上摇号。
联系人:韩璐(司法鉴定处) 联系电话:****-*******
特此公告。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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