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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财政局投诉处理决定书(平财采监投处字〔2023〕6号)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05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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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一、项目编号:ZJTFJX-****-*** 二、项目名称:***妇幼保健院(新院区)窗帘采购安装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 诉 人:瑞苒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省******环**路土山一弄*号****室            被投诉人:**天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妇幼保健院            地 址:********街道**大道***号未来科技广场E座***室/当湖街道**大道***-***号            序号相关供应商供应商地址***月丹窗帘装饰有限公司**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杨街道**号大街***号*幢***室 序号当事人当事人地址无无无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瑞苒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对**天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妇幼保健院关于***妇幼保健院(新院区)窗帘采购安装项目(ZJTFJX-****-***)的质疑回复不满意,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次日,本机关寄送《政府采购投诉补正通知书》(平财采投补通******)要求补正,于****年*月*日收到你单位投诉补正资料,当日经审查后予以受理。经依法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现本案已审查终结。 一、投诉人诉称 投诉事项*:被投诉人质疑答复存在“答非所问”和“避重就轻”的问题 事实依据:投诉人在质疑中明确指出了中标供应商**月丹窗帘装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月丹公司)涉嫌在中小企业声明中营业收入****.******万元涉嫌造假虚增营业收入,相应检测报告存在篡改问题或存在对技术偏离表虚假响应和在******第一人民医院窗帘床帘诊帘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SYY****—GK-***(*))违法重要事实依据,上述问题皆属于被投诉人去核实和调查的实体性问题,而非对本项目的程序存在任何疑问。被投诉人在质疑答复第*条中在未核查月丹****年**省电子税务局该企业财务报表情况下,强调“未发现小微企业数据不真实”和不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条规定,就得出质疑无效的结论,显然是对质疑事项的漠视和逃避。 质疑函中我公司提供了****年月丹公司所有中标项目清单和大致****万的中标总金额,对比其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营业收入****.******万元相差****万元,月丹公司作为一家小微窗帘企业,以窗帘为主业,是不可能有其它副业的销售金额超过其窗帘主业*倍以上的销售额,通过****年**省电子税务局下载该企业财务报表核查即可分辨小微企业数据真实性,非常遗憾质疑回复中没有看见进行相关数据核查。 同时,评审专家在评标现场由于只能接触到包括月丹公司在内所有投标公司的投标文件,而供应商投标文件中所有材料皆为复印件,评审专家在封闭的评标环境是无法对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所涉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的,所以即使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是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进行评审打分,也无法保证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所涉材料皆为真实材料。综上,被投诉人在质疑答复中对质疑事项的核心问题采取了回避态度,试图用程序合法的说辞去掩盖月丹公司在投标中存在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和违法的实体问题,属于“避重就轻”和“答非所问”,在对采购人和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不负责的表现。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四条 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应当坚持依法依规、权责对等、公平公正、简便高效原则。第十五条 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三)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第二十条 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 投诉事项*:被投诉人针对质疑事项的调查工作缺乏专业性和责任心。 事实依据:被投诉人在质疑答复中既未向月丹公司询问核实,也未通过合法渠道核查投标文件所涉材料的真实性,然后被投诉人就认为质疑事项不成立。 上述质疑调查方式是对政府采购的严肃性对质疑处理的公正性不负责任的体现!在****年**月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分公司富春路***号大楼窗帘采购及安装(招标编号:SH—****-**)的招标过程中,月丹公司提供了造假检测报告被取消了中标资格;在“萧财处〔****〕*号”处理**月丹窗帘装饰有限公司在******第一人民医院床帘窗帘诊帘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SYY****-GH-***(*))因为*份检测报告造假被取消中标资格,涉嫌不符合本项目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 这样一家招标投标屡屡造假的投标单位,被质疑人明明只需查阅月丹公司投标文件所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国家标准进行对比即可认证相应检测报告的真假,同时只需要求月丹在****年**省电子税务局下载访企业财务报表核查即可分辨小微企业数据真实性,或再进一步向**省税务局和检测报告所涉检测机构去函核实真实性问题就可以轻松对质疑事项进行核实解决,却采取如此简单的调查方式来敷衍地对待质疑事项,是对本项目和本项目采购人的严重不负责任,也是对于法律法规的不尊重! 在GB****-****窗帘幕布、家具制品装饰用织物燃烧性能等级和分级判据B*级明确规定燃烧滴落物未引起脱脂棉燃烧或阴燃,而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医用隔帘(核心产品)纱帘的B*级标准规定为注:试样燃烧时熔融,无滴落物的要求,在整本GB****-****国家标准从最高的A级到最低的B*,都找不到试样燃烧时熔融,无滴落物这么高的标准要求。众所周知B*级阻燃检测的火焰温度超过上千度,除非无机物类似岩石才会在这么高温度下无滴落物,而像窗帘布这样的有机物在这么高温度下是不可能没有滴落物,所以GB****-****明确规定燃烧滴落物未引起脱脂棉燃烧或阴燃,即算符合B*级标准。月丹动既不可能有燃烧时熔融,无滴落实物的窗帘产品,也不会有任何检测机构会向其出具GB****-****报告中有试样燃烧时熔融,无滴落物的检测结果报告,招标代理公司和专家本可以通过查阅GB****-****窗帘幕布、家具制品装饰用织物燃烧性能等级和分级判据和月丹的检测报告,即可简单明了的得出结果,但回复却以核心产品未要求提供检测报告和月丹未提供检测报告回复,缺乏负责任的态度和严肃性。 通过**月丹窗帘装饰有限公司在招标文件技术响应性客观分**分满分即可简单推导出其技术偏离表中承诺技术无偏离,而质疑答复*回复质疑缺乏事实依据且证据来源不明,明显与事实不符,请财政部门进一步核查其提供的GB****-****检测报告中的检测结果和招标文件,技术偏离表、GB****-****窗帘幕布、家具制品装饰用织物燃烧性能等级和分级判断B*级的符合度,如造假对该两项扣分并同时取消中标资格。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五条 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三)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第二十条 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招标文件规定:*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发生实质性偏离的; 投诉事项*:月丹在“萧财处〔****〕*号”处理**月丹窗帘装饰有限公司在******第一人民医院窗帘床帘诊帘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SYY****—GK-***(*)因为*份检测报告造假被取消中标资格,投诉处理决定书是****年*月*日发布的,但因为其违法行为已经违反了《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财政部门在*月*日依据政府采购法依法取消了其中标资格,因为其违反政府采购法的行为依据行政处罚法需要在*个月的法定时间处理和公布,但其违反政府采购法的行为事实上已经涉嫌不符合本项目的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 事实依据:见《***财政局行政处理决定书》(萧财处〔****〕*号)。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投诉请求:*.请求财政部门对月丹公司投标文件所涉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营业收入和检测报告的真实性以及检测机构的检测资质进行核查。*.如月丹公司投标文件所涉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营业收入和技术响应和检测报告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请求财政部门依法对本项目和月丹公司进行处理和处罚。*.月丹在“萧财处〔****〕*号”处理**月丹窗帘装饰有限公司在******第一人民医院床帘窗帘诊帘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SYY****—GK-***(*)因为*份检测报告造假被取消中标资格,涉嫌不符合本项目的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进行调查和处理。*.对核查属实的违法行为请求财政部门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进行处理。 二、被投诉人答复 被投诉人**天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妇幼保健院对投诉事项答复申辩: 对投诉事项*:*.被投诉人在质疑回复中已根据投诉人所提质疑事逐条进行回复,不存在“答非所问”和“避重就轻”的问题;*.关于**月丹窗帘装饰有限公司(简称月丹公司)在本项目投标中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招标文件相关要求,评标委员会予以认可,未发现该企业“小微企业数据不真实”,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在质疑回复阶段,经查询“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月丹公司确属小型企业;关于投诉人提出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情况,采购人与代理机构无调查权;*.关于投诉人提出的“萧财处〔****〕*号”处理**月丹窗帘装饰有限公司在******第一人民医院窗帘床帘诊帘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SYY****-GK-***(*))因为*份检测报告造假被取消中标资格,涉嫌不符合本项目的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①******财政局对******第一人民医院窗帘床帘诊帘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SYY****-GK-***(*))作出处理决定为瑞苒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的投诉部分成立,******第一人民医院窗帘床帘诊帘采购项目,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但******财政局未对**月丹窗帘装饰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因此月丹公司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②******财政局“关于******第一人民医院窗帘床帘诊帘采购项目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的发布时间为****年*月**日,此时间在本项目发布采购结果公告之后。投诉人存在使用其他采购项目处理结果及结论,投诉人的投诉理由系对本项目及本项目中标供应商的片面判断,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对投诉事项*:关于本项目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注:试样燃烧时熔融,无滴落物”,为检测机构在对送样品检测结果做出的结论和备注,非GB****-****国家标准中显示的内容。以下为本项目中其余投标人其他的检测报告(编号:W****-*****A),其检测结论备注有“试样燃烧时熔融,无滴落物”。 投诉人提出采购文件制定的标准不符合GB****-****国家标准的投诉理由,但投诉人自身在投标环节中也对该参数要求作出了无偏离的响应,我单位有道理认为投诉人认可该参数要求并达到相关标准的情况才作出了该承诺。评审委员会也在此基础上认可了投诉人在本项目投标活动中作出的承诺并进行了赋分。投诉人的投诉理由系对采购文件要求和条件的片面理解,对于自身和其余供应商存在双重判定标准的情况,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对投诉事项*:******财政局关于“***监管部门关于******第一人民医院床帘窗帘诊帘采购项目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的发布时间为****年*月**日(链接地址为:https://zfcg.czt.zj.gov.cn/luban/detailparentId=******&articleId=zCg%*FcuTxPVtXgzYx%*FxRSSQ%*D%*D&utm=luban.luban-PC-*****.***-pc-websitegroup-zhejiang-secondPage-front.*.c*d*bfd*******ee**c*ab********d*),此时间在本项目发布采购结果公告之后。投诉人存在使用其他采购项目处理结果及结论,投诉人的投诉理由系对本项目及本项目中标供应商的片面判断,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三、相关供应商“**月丹窗帘装饰有限公司”答复 对投诉事项*:*.关于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营业收入的问题,除了网上公示的项目,我单位还有以下几方面的销售业绩,*)邀请招标项目;*)其他非标形式采购项目,主要通过政采去网上超*。*)我公司在全国各地代理商和经销商**完成的项目;*)原材料销售业务,非窗帘项目;*)家装零售业务。投诉供应商为我公司申报的金额是往高虚报,但销售业绩收入金额并不能作为评审因素,并不能获得评委有利评价。从中小企业价格扣减政策来考量,销售金额超高,对我公司越不利。 对投诉事项*:质疑单位提出的隔帘的阻燃的问题。首先,在本项目中并未要求提供隔帘的阻燃检测报告,且我公司在投标文件中也并未提供隔帘阻燃检测报告,仅仅在技术偏离表中进行相应指标的响应。其次,我单位咨询过**省轻工业品质量检测研究院和**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国内权威检测机构,据检测机构所言:窗帘面料燃烧时,可以存在有滴落物的情况,也可以没有滴落物的情况,这都是一个正常现象,只要是能通过阻燃的窗帘面料都是可以满足GB****-****阻燃要求的燃烧滴落物的标准。我单位也在本项目开标结束后查看了商务评分明细表,参与本次投标的所有供应商在技术响应客观分上都是拿到满分**分(可查看技术评分情况),包括投诉单位瑞苒节能科技(**)有限公司,这就说明投诉单位在技术偏离表中关于隔帘阻燃这块响应也是无偏离。如投诉单位在对招标文件技术指标有疑问,那就应该在开标前合理有效的提出质疑。 关于投诉单位质疑单位提供虚假检测报告问题。我方在本次投标中所放的*份卷帘阻燃检测报告都是由正规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可以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www.cnca.gov.cn)官网可查询到的,也可向检测机构求证(三份检测报告编号**********、**********、**********)。 对投诉事项*:投诉单位所提到的我单位在***第一人民院窗帘诊帘采购项目,并非完全由投诉单位所说因为*份检测报告造假的情况,投诉单位并未遵守客观事实,夸大其词,所以投诉单位所言我单位不符合政府采购活动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不成立。 四、经本机关调查查明 (一)**天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妇幼保健院(新院区)窗帘采购安装项目采购项目(ZJTFJX-****-***)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采购预算***万元。**天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妇幼保健院委托,于****年*月*日在**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本项目采购公告,****年*月**日发布更正公告,****年*月**日在**省********街道洪兴路****号未来科技广场E座*楼***-*室**天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共有**家单位按时解密参与投标且均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投标供应商条件,经评审小组评审,**月丹窗帘装饰有限公司以最终得分**.**分排序为第一名,评审小组推荐其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经采购人确认采购结果,*月**日在**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结果公告。 (二)**天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妇幼保健院****年*月*日收到瑞苒节能科技(**)有限公司“质疑函”,并于****年*月**日作出质疑回复,质疑不成立。 (三)****年*月*日本机关向**中正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去函《***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协查函》(平财采监函[****]*号),**月丹窗帘装饰有限公司检测报告,报告编号:**********、**********、**********,是否由你单位出具?内容是否与附件纸质一致?招标文件采购需求阻燃性能“试样燃烧时熔融,无滴落物”,这种情形实际是否存在?于*月**日,收到该单位回复:*.检测报告(报告编号:**********、**********、**********)属于本机构出具检测报告;*.调取上述检测报告的原始留档,和贵局提供的报告复印件进行比对,包括委托信息、样品名称、检测结果等信息和原始留档一致;*.关于咨询阻燃项目检测过程中“试样燃烧时熔融,无滴落物”情况,这种情况是可能存在的;但如果委托方无特殊要求的情况下,检测机构报告上一般只显示“未引起脱脂棉燃烧或阴燃”;如果委托方要求,检测过程实际情况也是(试样燃烧时熔融 无滴落物),检测报告上显示“试样燃烧时熔融,无滴落物”也是可行的。 (四)经本机关核实,**月丹窗帘装饰有限公司投标提供的三份检测报告(报告编号:**********、**********、**********)都没有“试样燃烧时熔融,无滴落物”字眼。 (五)经本机关核实,投诉人的质疑函,有三个质疑事项分别是质疑事项*:**月丹窗帘装饰有限公司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营业收入****.******万元涉嫌造假,涉嫌虚增营业收入以达到影响评审委员会判断;质疑事项*:**月丹窗帘装饰有限公司在招标文件技术偏离表中承诺技术偏离,但在医用隔帘(核心产品)、纱帘的阻燃性能:水洗**次后仍符合GB****-****中B*级要求,损毁长度: 直向:≤***mm,横向:≤***mm(依据GB/T ****-****标准),续燃时间: 直向: ≤*s,横向:≤*s(依据GB/T ****-****标准),阴燃时间:直向: ≤**s,横向:≤**s(依据GB/T ****-****标准)注:试样燃烧时熔融,无滴落物,氧指数OI/%:≥**(依据GB/T ****-****标准),招标文件明确规定注:试样燃烧时熔融,无滴落物,**月丹窗帘装饰有限公司在招标文件技术偏离表中承诺技术无偏离,但其提供的GB****-****检测报告中的检测结果为燃烧滴落物,未引起脱脂棉燃烧或阴燃,和招标文件明确不符,同时和技术偏离表的承诺也不符,在评标时就应对该两项扣分并同时取消中标资格;质疑事项*:“萧财处〔****〕*号”处理**月丹窗帘装饰有限公司在******第一人民医院窗帘床帘诊帘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SYY****—GK-***(*)因为*份检测报告造假被取消中标资格,涉嫌不符合本项目的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处理依据:关于“投诉事项*”,本机关认为,“投诉事项*:被投诉人质疑答复存在‘答非所问’和‘避重就轻’的问题”事项与质疑事项*、*、*质疑事项都不一致,即投诉事项投诉前没有经过质疑,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号)第十九条规定“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被投诉人于****年*月*日收到瑞苒节能科技(**)有限公司“质疑函”,并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号)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于****年*月**日作出质疑答复,质疑事项不成立,根据职责已作出了质疑处理。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 关于投诉人称**月丹窗帘装饰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营业收入****.******万元应为大致****万元左右涉嫌造假影响评审问题。本项目采购资格条件是专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月丹窗帘装饰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承接企业为**月丹窗帘装饰有限公司,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小型企业。《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号)规定,工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月丹窗帘装饰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是符合小型企业认定规定,投诉人投诉、质疑过程中对中标候选人的小型企业是认可的,只是投诉人推算认为中小企业声明函营业收入****.******万元应为大致****万元左右,中标候选人对营业收入组成进行了解释。即使营业收入数据如投诉人所称减少,也不影响**月丹窗帘装饰有限公司小型企业的事实,本项目资格条件是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月丹窗帘装饰有限公司并不以大企业谋取小型企业中标、成交,这也并不违反《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第二十条规定。评审符合规定。 关于“投诉事项*”,本机关认为,“投诉事项*:被投诉人针对质疑事项的调查工作缺乏专业性和责任心”事项与质疑事项*、*、*质疑事项都不一致,即投诉事项投诉前没有经过质疑,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号)第十九条规定“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被投诉人于****年*月*日收到瑞苒节能科技(**)有限公司“质疑函”,并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号)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于****年*月**日作出质疑答复,质疑事项不成立,根据职责已作出了质疑处理。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 关于**月丹窗帘装饰有限公司检测报告真假及“试样燃烧时熔融,无滴落物”评审等情况。经向**中正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协助核查,“试样燃烧时熔融,无滴落物”现象是存在的,招标文件设置“试样燃烧时熔融,无滴落物”采购需求并无不妥。**月丹窗帘装饰有限公司三份检测报告是真实的,且检测报告无“试样燃烧时熔融,无滴落物”字眼。招标文件招标需求,要求阻燃标准:符合GB****-**** B*级“提供检测报告”有二处地方,分别是遮光卷帘和透景卷帘(核心产品)的技术参数,**中正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三份检测报告符合这要求。招标文件招标需求“注试样燃烧时熔融,无滴落物”有二处地方,分别是纱帘和医用隔帘(核心产品)的技术参数,且不需要提供检测报告,投诉人和**月丹窗帘装饰有限公司投标承诺该技术参数都无负偏离,**家投标供应商也未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和投诉。评审符合规定。 关于“投诉事项*”,本机关认为,本项目的开标时间是****年*月**日,中标结果公告时间是****年*月**日,关于******第一人民医院床帘窗帘诊帘采购项目的投诉处理的《***财政局行政处理决定书》(萧财处〔****〕*号)落款时间是****年*月*日,该投诉处理决定书是在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告之后印发,同时该文书是关于投诉的行政处理决定书,不是行政处罚决定书。投诉人未提供对**月丹窗帘装饰有限公司有关处罚文书,我们也未发现影响**月丹窗帘装饰有限公司在《关于***妇幼保健院(新院区)窗帘采购安装项目(ZJTFJX-****-***)》投标合格供应商的处罚文书。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 *、处理结果:综上所述,本机关认为,投诉人瑞苒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对**天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妇幼保健院关于***妇幼保健院(新院区)窗帘采购安装项目(ZJTFJX-****-***)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驳回投诉人的投诉。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日内向***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处理日期:****年**月**日 七、执法机关信息: *、执法机关:***财政局 *、联 系 人:陆卫忠 *、联系电话:****-******** ***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平财采监投处字〔****〕*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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