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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市任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检测服务机构增加预选库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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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市任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检测服务机构增加预选库项目
发布日期:2019年09月12日 | 标签:
食品招标
44178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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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
2019.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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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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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RCCG-****-****
项目名称:*******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检测服务机构增加预选库项目
甲方(采购人): *******场监督管理局
乙方(供应商): **宜维检测有限公司
合 同 书
甲方(采购人):*******场监督管理局
乙方(入围单位):**宜维检测有限公司
*******场监督管理局(甲方)所需: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机构入围招标项目,由**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经评审委员会确定:**宜维检测有限公司(乙方)为入围单位。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公正、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磋商文件
报价文件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的书面承诺
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
附件
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规定的合同文件内容一致。
中标折扣率:
大写:百分之陆拾玖
小写:**%
加价后折扣率:
大写:百分之陆拾玖
小写:**%
四、质量: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国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检测机构承担检验任务时需要的方法和设备按照发包方的要求依据国抽细则确定,因标准变更产生的不一致,按新标准执行。
五、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
六、验收:每期检验任务完成后,乙方按甲方检测要求提供检测报告,由采购人进行验收。
七、付款:每期检验任务完成后,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支付。
八、履约保证金的返还:
*.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
*.履约保证金在本合同服务期满后,由甲方出具标明“合同期满无问题”的《验收报告》后如数无息返还,有违约责任的除外。
九、售后服务: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投标书中承诺的服务条款。
*.乙方要按照甲方的要求配合抽样,取样服务上门,要按时完成甲方安排的任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提供服务。
*.乙方应当建立检验记录,按规定向甲方报送有关报表和数据。
*.乙方应做好售后服务工作,设置专职部门跟踪用户单位使用情况,听取用户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完善服务。
十、变更与修改:
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服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与用户单位擅自就合同的检验种类、规格型号、价格以及其他的合同条款进行变更、修改。
十一、合同解除:
承检机构因工作不严谨导致检验结果不准确,通过复检否定初检结论,给监管部门带来负面影响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可终止与承检机构的检验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甲方同意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解除本合同,不返还其履约保证金,一至三年禁止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
*.不按照合同确定的规格型号或价格检验的;
*.因售后服务原因被有效投诉累计达到三次的;
*.无正当理由,不按照甲方要求报送有关报表和数据的;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的;
*.拒不执行因其他违约行为被处罚的决定的。
十二、违约赔偿:
*.除“不可抗力”外,乙方延期检验或验收不合格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不可抗力”仅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事件。
*.乙方被用户单位有效投诉一次的,甲方责令乙方限期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并做为不良记录存档;被有效投诉二次的,应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金额**%的违约金;被有效累计投诉三次的,按照第十一条的约定解除合同,取消乙方供应商的资格。
*.乙方采用不正当手段,排挤其他供应商,情节恶劣,经甲方查证属实的,被有效投诉一次的,甲方责令乙方限期整改,并做为不良记录存档;被有效投诉二次的,应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金额**%的违约金;被有效投诉累计三次的,解除本合同,并且不返还其履约保证金,一至三年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取消乙方供应商的资格。
十三、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应通过**协商方式来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
*、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 (*) 种方式处理: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甲方所在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适用法律: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国的现行法律、法规进行解释。
十五、税费:
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甲方负担,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乙方负担。
十六、本合同经各方盖章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七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其余相关监督部门留存。
十七、合同生效:本合同由各方代表签字或加盖各方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甲 方:*******场监督管理局 乙 方:**宜维检测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签章) 全权代表:(签章)
地址:地址:**省******复原三路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开户单位: 开户单位:**宜维检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
帐 号: 帐 号:******************
本合同签定时间: 本合同签定时间:
签约地点:
注:本合同条款仅供参考,中标后需根据情况另行修改。
二、合同条款
甲方在本项目中所需服务由乙方提供,经磋商小组评定,确定乙方为成交入库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项目磋商文件的规定,
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一、定义
除非另有特别解释或说明,在本合同及与本合同相关的,双方另行签署的其他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的附件)中,下述词语均依如下定义进行解释:
*、“合同”指甲乙双方签署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协议、附件、附录和其他一切文件,还包括磋商文件、报价文件中的相关内容及其有效补充文件。
*、“附件”是指与本合同的订立、履行有关的,经甲乙双方认可的,对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细化、补充、修改、变更的文件、图纸、音像制品等资料。
*、“服务”指合同服务清单中所规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方案等。
*、“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指甲、乙双方验收完成后由合同双方签署的最终验收确认书。
*、“第三人”是指本合同双方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法律、法规”是指由中国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中国缔结、参加的国际条(公)约的有关规定。
*、“招标文件”指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本项目磋商文件。
*、“投标文件”指乙方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和投递,并最终经招标代理机构接收的报价文件。
二、服务内容
本合同所提供的服务详见合同服务清单。
三、合同价格
*、合同金额详见合同格式。
*、合同服务详细目录及价格详见合同格式附件 * 合同服务清单。
四、付款
*、双方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费用均以人民币结算及支付。
*、双方的帐户名称、开户银行及帐号以本合同提供的为准。
*、付款途径:见采购文件
*、付款方式:见采购文件
*、甲方直接与乙方付款结算,招标代理机构不对其付款承担连带责任或任何其它责任,在任何情形下乙方亦只能直接向甲方追索而不应当向招标代理机构追索。
五、服务期限、地点及方式
*、服务期限:见采购文件
*、服务地点:见采购文件
*、甲方对本供应商库的使用方式拥有解释权,不服从采购人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成交资格。
六、服务质量
*、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甲方的服务完全符合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乙方对合同服务的售后服务期见采购文件及供应商报价文件。
*、甲方对服务质量与检验,应依据本项目磋商文件中的有关规定。
七、违约责任
*、对本合同的任何违反均构成违约。当一方认为对方的违约属于严重违约时,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或按照通常的理解或认识,确属对合同的履行有重大影响,则应当被认为属于严重违约。若双方对某一违约是否属于严重违约仍有争议,可以由争议解决机构裁决认定。
*、若乙方未如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其他义务时,甲方有权直接向乙方发出违约通知书,乙方应按照甲方选择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承担赔偿责任及违约责任:
*)在甲方同意**的期限内提供服务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及甲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
*)根据服务低劣程度以及使甲方所遭受的损失及甲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经双方商定降低服务的价格或赔偿甲方所遭受的损失及甲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
* 按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甲方所退服务已支付的货款全部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直接损失和相关费用及甲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
*)甲方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及甲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此时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此外,上述情形下甲方为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或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应由乙方承担。
*、如果乙方在收到甲方的违约通知书* 个工作日内未作答复也没有按照甲方选择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则甲方有权从尚未支付的合同价款中扣回相当于甲方选择的方式计算的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
*、若发生上述情形之外的任何违约时,违约方在接到对方关于违约的通知时,均应当就每一项违约向对方支付相当于合同金额*%的违约金。当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时,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全部损失,违约方还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全部损失。当构成严重违约时,对方可以单方面决定解除或终止合同履行,违约方同时还应当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
*、以上各项交付的违约金并不影响违约方履行合同的各项义务。
八、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指下列事件:战争、动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地震、风暴或其他自然灾害,以及本合同各方不可预见、不可防止并不能避免或克服的一切其他因素及事件。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方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并须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另一方提供详细情况报告及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程度的说明。就上述不可抗力的发生须由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负责同时提供由公证机关做出的公证证明。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责任而造成的相关损失承担责任。
*、合同各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确定是否终止本合同,或是继续履行本合同。
九、联系方式
*、合同双方发出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应以专人送递、传真或特快专递方式发出;如果以专人送递或特快专递发送,以送达至对方的住所地或通讯联络地为送达;如果以传真方式发送,发件人在收到传真报告后视为送达;如果采用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则应在发送后由对方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
*、合同双方发出的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均应发至磋商文件与报价文件中的通讯地址,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帐号,应自变更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对方。变更方不履行通知义务的,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
法律责任。
*、上述发出通知、回复的费用由发出一方承担。
十、保密条款
*、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合同及附件中其他各方的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在下列情形下:当发布成交公示和其他公告时,当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无须事先征求乙方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乙方的名称及地址、采购内容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乙方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此外的其他情形下,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其他各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
十一、合同的解释
*、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以及通常的理解进行。
*、本合同标题仅供查阅方便,并非对本合同的诠释或解释;本合同中以日表述的时间期限均指自然日。
*、对本合同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做出。
十二、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因下列原因而终止:
*)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
*)合同双方协议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
*)任何一方行使解除权,解除本合同。
*、对本合同终止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另一方因合同终止而受到的损失。对合同终止双方均无过错的,则各自承担所受到的损失。
十三、法律适用
*、本合同及附件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等适用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中华人民**国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致使本合同的部分条款相冲突、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时,双方同意将密切**,尽快修改本合同中相冲突或无效或失去强制执行效力的有关条款。
十四、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其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另一方违约责任权利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违约方的某种权利,或放弃追究违约方的某种责任,不应视为对其他权利或追究其他责任的放弃。
*、如果本合同部分条款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被确认为无效或无法履行,且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效力的,本合同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同时,合同双方应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对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进行调整,使其依法成为有效条款,并尽量符合本合同所体现的原则和精神。
十五、争议的解决
*、合同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因解释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果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可以采用以下方式解决:(*)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甲、乙双方一致认为,本合同仅属于甲、乙双方之间的协议,任何争议均只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方式处理,任何情形下招标代理机构均不应当成为该等争议的当事人,无论该等仲裁或诉讼均不得针对招标代理机构提起。
*、在争议解决期间,除了诉讼或仲裁进行过程中正在解决的那部分问题外,合同其余部分应继续履行。
十六、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十七、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中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不得将合同转让给第三人,有关分包事项或服务委托等须事先取得甲方和招标代理机构书面同意并且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联合投标须在本次招标允许的情况下并须符合本次招标的全部规定。
*、本合同一式八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布人:******信息发布 发布时间:****年**月**日 **时**分**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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