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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关于攀枝花市天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攀枝花市东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案件合并竞争选任管理人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7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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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人民法院受理的****天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东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两案,因债权债务关系复杂,在区域范围内有较大影响,为高效有序推进破产清算工作,经报请*****级人民法院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省高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社会中介机构管理人指定办法(试行)》《**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指定实施办法》,现公开邀请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参与竞争管理人。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初步认定的企业基本情况 *.****天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法定代表人为代均,于****年*月**日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设立,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及商品房销售、设备租赁、农产品*场管理服务、场地租赁等,注册资金为****万元,现有股东为陈美玲、陈东武。覃海平与****天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劳务合同纠纷案,孙开勇与****天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劳务合同纠纷案,李祥桂、杜艳玲、李明菊与****天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天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未按照生效法律文书指定期限履行给付义务,覃海平、孙开勇、李祥桂、杜艳玲、李明菊依法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该三案现均已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覃海平、孙开勇、李祥桂、杜艳玲、李明菊遂申请****天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本院于****年**月**日裁定受理。****天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等地人民法院有大量执行案件。 *. ****东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法定代表人为陈东武,于****年*月**日成立,登记机关为*****场监督管理局,登记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登记股东为陈东武、陈美玲,陈美玲担任公司监事,陈东武担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覃海平与****东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东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未按照指定期限履行判决书确定的给付义务,覃海平依法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现已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覃海平遂申请****东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本院于****年**月**日裁定受理。****东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等地人民法院有大量执行案件。 二、申报条件 *.申报机构为入选**省高级人民法院、*****级人民法院名册的社会中介机构。 *.申报机构可以派出的具有律师、注册会计师或者高级职称的从业人员不少于**人。 *.申报机构近五年以来作为管理人或者重整组承办(以指定决定书落款时间为准)至少*件企业破产案件(清算/重整/和解)或者强制清算案件。 *.中介机构分支机构作为管理人申报的应以该分支机构的人员和业绩作为申报条件。 *.申报机构入选本案破产管理人后,须在****区设立固定办公场所,并须派驻与破产管理工作相适应的人员不少于*人,直至破产管理工作结束。 *.申报机构及从业人员无《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等文件规定的不得或者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截止****年*月**日**:**在****两级法院仍有*件(含)以上未结破产案件的管理人不得再参与本次竞争。 *.不接受联合申报。 *.****天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东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案件具有一定关联性,故本次竞争选任管理人为两案合并竞争选任,不接受仅申报其中一家公司的单独申报。 不满足上述申报条件的,将在资格初审时不予通过。 三、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人民法院以竞争方式指定破产管理人报名表(附件*)。 *.申报机构的基本情况:包括申报机构成立时间、规模、编入法院管理人名册证明材料、拟派出从事本案管理人工作的律师、注册会计师及其他具有相应职称从业人员的姓名、性别、学历、工作经历、主要业绩等。 *.申报机构近五年以来作为破产管理人或者重整组承办企业破产和强清案件的相应材料(须提供法院指定管理人或者重整组决定书及相关法律文书)。 *.申报机构拟定的本项目破产清算工作方案:包括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工作流程、计划草案等。 *.报价方案:应包含管理人报酬比例,自愿垫付破产费用额度及时长等。 *.有无回避或者不得、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以及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材料。 申报材料应严格按照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写目录、标注页码,机构应提交申报资料正本*份,副本**份(密封并加盖骑缝章)。 报名表(附件*)应单独另行向本院提交一份。 四、申报要求 *.机构应在****年*月**日**:**前向本院现场递交申报材料(不接受邮递); *.地址:**省******新福路**号******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室; *.联系方式: 案件咨询:****-******* 报名咨询:****-******* 监督电话:****-******* 五、选任程序 机构申报后,本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机构进行现场陈述,经综合评分,得分居首位者指定为本案破产管理人,得分居次者确定为需要更换管理人时的接替人选(得分相同时采用抽签方式排序)。 符合条件的机构应当按照我院通知要求参加现场评审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未按时参加评审会的视为放弃参与本次竞争。参加评审会的机构代表应是机构负责人或主要从事破产重整事务的业务骨干*-*名(非机构负责人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陈述以申报材料为基础,可以制作视频、PPT等进行演示,时长不超过**分钟。 经本院审查或因机构自愿放弃,参与竞争的机构仅有*家时,直接采用随机方式确定管理人机构及接替机构,仅有*家时,初审结果报评审委员会审定并修改方案后,重新开展管理人指定工作。 ******人民法院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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