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导航图标
招标网 > 招标采购 > 招标公告 > 五四路239号物资集团写字楼五楼办公场所,面积910㎡,五年租赁权招租公告
分享到:
五四路239号物资集团写字楼五楼办公场所,面积910㎡,五年租赁权招租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17日 | 标签:
以下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详细内容,请先 注册 成为会员,
已注册会员请 登录 后查看。
招标编号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采购业主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招标公司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人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电话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通讯地址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邮政编码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截止日期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公告摘要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一、标的的基本情况 标的基本情况 标 的 五四路*** 号物资集团写字楼 五楼办公场所,面积***㎡,五年租赁权 履约保证金 第一年月租金的两倍 租赁用途 金融业务经营场所 免装修期 一个月 租金收缴方式 每三个月支付一次 递增 第四年 、第五年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各递增*% 租赁底价及递增 *****元/月(**元/㎡/月) 承租方资格 为自然人或法人,应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优先权 有 备注 - 二、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出租方以标的原租户移交后的的空间、状况、面积出租,承租方应严格履行《租赁合同》。 *、承租方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合法经营,维护经营场所及卫生。 *、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 *、承租方对承租房只有使用权,不得改变用途,不得转租。 *、承租方不得改变建筑物结构,如需装修应将装修方案报出租方书面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租赁期满后,该租赁物上装修归出租方所有,原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否则将不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 三、招租公告: 公告自****年*月**日起,期限**个工作日。拍卖会时间详见拍卖公告,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到**省思进拍卖有限公司领取相关竞价文件。 四、咨询电话: 联系人:王先生郑先生;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地址:湖东路**号**座二楼。 **达茂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年*月**日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地区站
东北:辽宁 吉林 黑龙江
华南:广东 广西 海南
西北: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西南: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华中:河南 湖北 湖南
关于我们 | 成功案例 | 知名客户 | 诚征代理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招标导航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