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投诉处理公告(2024年第17号)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20日 | 标签:
155071085
othergg
;柳北区
2024.03.20
以下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详细内容,请先
注册 成为会员,
已注册会员请
登录 后查看。
招标编号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采购业主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招标公司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联系人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联系电话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通讯地址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邮政编码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截止日期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
|
公告摘要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一、项目编号:GXZC****-G*-******-JGJD 二、项目名称:****年-****年度企业财务决算审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 人:**启鸿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地 址:******胜利小区三村**栋*单元***号 被投诉人:**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地 址:*****路*号 相关供应商:" 地 址:" 当 事 人:" 地 址:"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年*月*日发补正告知函给投诉人,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交了补正后的投诉书,本机关审查后于****年*月**日依法予以受理。投诉事项:项目采购需求设置不合理,设置的中标供应商家数不合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处理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规定,投诉事项因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决定驳回投诉事项。 *、处理结果:投诉事项因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决定驳回投诉事项。 六、其他补充事宜 / **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