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导航图标
招标网 > 招标采购 > 招标公告 > 忻州市久久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持有的4辆二手车转让(包三)
分享到:
忻州市久久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持有的4辆二手车转让(包三)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28日 | 标签:
以下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详细内容,请先 注册 成为会员,
已注册会员请 登录 后查看。
招标编号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采购业主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招标公司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人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电话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通讯地址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邮政编码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截止日期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公告摘要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项目名称: ***久久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持有的 *辆二手车转让(包三) 项目编号: C**********ys***p 标题: ***久久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持有的 *辆二手车转让(包三) 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资产类别(实物): 交通运输工具 转让方名称: ***久久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 交易机构名称: **省产权交易*场 交易机构代码: ****************** 项目分类: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产权交易 转让方代码: *****************P 转让方角色: 出让人 转让方类别: 法人 价款形式代码: 金额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其它形式挂牌报价: 挂牌价格: **.*** 挂牌期间: *天 挂牌日期: ****-**-** 是否自动延期: 否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创建时间: ****-**-** 交易发生地行政区域: ***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https://sxcqsc.sxcqjy.cn/ 转让说明事项: *、意向受让方应按公告披露要求交纳项目保证金至**省产权交易*场指定账户。若挂牌期间仅*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 *、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个工作日持相关材料至交易*场办理成交手续、交纳交易服务费,并在签署成交资料、交纳服务费后*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 *、最终受让方应在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省产权交易*场支付剩余交易价款。 *、本标的车辆均按现场展示的状况及状态进行现状转让和交接,转让方对车辆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车辆品质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车辆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 *、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迁入地车辆限购及指标管理政策,如成交后因受让方原因不能办理过户的由受让方承担一切损失与责任; *、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意向受让方已完全知晓以下事项: *)已对转让标的进行了充分的考察,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信息发布的全部内容和要求,已完全了解标的现状、法律状态、存在的瑕疵和其他相关情况。严格按照国家及标的资产所在地相关部门制定的操作规范进行资产交接,交接过程中的一切技术与安全责任概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自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凡涉及标的资产的(包括但不限于)看管、存放、运输等一切费用、税费等,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转、受让双方在标的物现场按实际情况移交,转让方给予必要配合; *)所有资产严格以现场实物状况进行交易,转让方与**省产权交易*场不保证标的质量,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即视为对标的现状的充分了解与认可; *)受让方承诺在挂牌公示期内,已赴标的现场进行了实地勘察,并在细致全面了解标的资产状况现状,新旧程度,损坏情况,规格、配置等后履行提交报名申请。未事先对现场进行实地勘验在后期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风险由受让方负责。 *)同意确因转让方原因导致本次交易无法进行时,转让方仅退还实际收取的转让款项,不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项目公告和相关文件资料所披露的内容及相关交易约定,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承担本次交易所存在的全部瑕疵和风险; *)同意转让方依据现行有效的国家税法规定开具价款发票,如遇国家税收政策调整,则按国家税法规定的适用税率执行。 *、转让标的以现状交付给受让方,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现状及资产质量等方面存在任何瑕疵为由反悔或向转让方提出质疑或要求补偿。自双方签署交易合同且受让方支付完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费用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受让方赴标的物所在地与转让方完成标的清点移交,标的移交前的安全保管责任由转让方负责,标的移交后的安全保管责任由受让方负责; *、意向受让方需登录**省产权交易*场平台账户,进入“我的订单”并按系统指引付款,未按要求付款,造成报名失败、竞价资格丧失的,交易*场概不负责。 *、意向受让方报名资料应在挂牌期内补正,退回后补正期限不足一个工作日的,按照一个工作日计算,不受是否在挂牌期内的限制,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补正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 **、**省产权交易*场仅就委托方提供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项目负责人:白宇 联系电话:*********** 部门负责人:岳磊(**) 联系电话:***********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地区站
东北:辽宁 吉林 黑龙江
华南:广东 广西 海南
西北: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西南: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华中:河南 湖北 湖南
关于我们 | 成功案例 | 知名客户 | 诚征代理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招标导航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