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导航图标
招标网 > 招标采购 > 招标公告 > 雅安蜀天农贸市场地下停车场招租
分享到:
雅安蜀天农贸市场地下停车场招租
发布日期:2019年05月15日 | 标签:停车场招标 
以下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详细内容,请先 注册 成为会员,
已注册会员请 登录 后查看。
招标编号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采购业主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招标公司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人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电话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通讯地址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邮政编码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截止日期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公告摘要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蜀天农贸*场地下停车场招租 标的名称: **蜀天农贸*场地下停车场招租 项目编码: DSCQ****d********** 首次挂牌公告期: *个工作日 首次挂牌起始日期: ****-**-** 挂牌截止日期: ****-**-** 是否联合出租: 否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否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简介: 一、标的物基本情况:
*、本次出租标的位于******,**农贸*场小车车位***个,***场小车车位**个、兴贸*场小车车位**个、姚桥*场小车车位***个,出租标的交通便利,人流量大,商业成熟,配套完善,出租标的以实际看样为准。
*、租金不含水费、电费、税费等。
*、出租形式:按现状分别对外出租。
*、出租底价确定依据:根据雅洲评函字[****]***号评估报告。
*、出租标的挂牌底价:详见资产信息表,租金前三年不变,从第四年起,每年度租金在上一年度的基础上逐年递增**%。意向承租方须向西南联交所缴纳*万元的交易保证金。
*、免租期:无。
*、租赁期限:*年。
*、租赁标的现状:现为空置状态。
*、出租业态:停车场。
**、该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自由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蜀天农**蜀天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贸*场地下停车场招租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L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在地区 ***** 住所/注册地址 ******青年路**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杨薇 注册资本(万元) ***.****** 所属行业 商务服务业 经营规模 微型 产权承租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级国资委监管 主管集团或其他部门名称 **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主管集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Q 批准单位名称 **蜀天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件类型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蜀天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会议纪要 批准日期 ****-**-** 批准文号 ——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询价机构 **雅洲资产评估事务所 评估/询价基准日 ****-**-** 核准/备案单位 **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 意向承租方承诺在竞租成功后*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交纳首年度租金和履约保证金*万元,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租赁期限届满且意向承租方无违约责任情况下于**个工作日内无息原渠道退还给意向承租方。 租金支付方式 一次性 租赁期限 *年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应当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服务费细划标准》(西南联交【****】**号)支付交易服务费。
二、本次招租首期租金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三、租赁双方于成交后*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四、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首期租金。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一、意向承租方需承诺,装修具有健全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专项施工预案;发现不明物体,采取相应应急措施,保护现场,报告相关部门;做好扬尘处理和消防措施;周边如涉及居民小区和学校,应合理安排工序,严禁中午和夜间进行建筑作业,白天也应该采用低噪音的施工工艺和方法;施工期固体废物应该及时处理。
二、意向承租方需承诺,不得随意损坏停车场设施,如需对停车场改造,需先书面申请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报请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审批后方能施工,相关费用全部由意向承租方自行负责。租赁期限届满时,未经出租方同意,意向承租方不得拆除或搬走停车场设施,如意向承租方违反本条约定出租方有权要求意向承租方按原状恢复,或向出租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三、意向承租方应承诺,租赁用途只能从事停车场行业,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若不按规定用途使用,出租方有权随时收回。
四、意向承租方应承诺,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承租标的物用途或将承租标的物转租、分租、转让、转借或通过其他形式变相变更承租人。
五、意向承租方应承诺,不得将承租标的物用作任何形式的抵押。
六、意向承租方应承诺,承租后按年用现金或银行转账缴纳租金,不得以实物抵扣等其他方式进行缴纳。
承租方资格条件 承租方资格条件 一、意向承租方应当是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意向承租方需缴纳对应出租标的交易保证金*万元,截止日期为公告到期日当日**:**(以达到本所指定账户为准)。
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名提交材料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扣除其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依据租赁合同约定转为履约保证金或者租金;其他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或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损失的;
(*)意向承租方通过参与招租获取出租方的商业秘密,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意向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交易的;
(*)意向承租方违反其在申请承租、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书》并被确认承租资格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书》后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意向承租方交易成功后,拒绝签署成交文件或放弃承租的;
(*)意向承租方在确定为承租方后一个月内非因出租方原因拒绝签订租赁合同的;
(*)招租项目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承租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应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发生上述所列情形之一的,交易所有权在其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余额划转至出租方进行处置。
保证金详细 交纳截止时间 ****-**-** **:**:** 交纳注意事项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不支持现金交纳。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分行 账号 ******************* 保证事项
注:产权交易当事人没有约定保证金处置方法的,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处置办法
一、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交纳的保证金原则上应首先冲抵其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依据公告要求或合同等其他相关规定,转为交易价款或其他款项。其他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投资方无正当理由拒不签署交易合同,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交易合同生效后,投资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意向投资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本所损失的;
*、意向投资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意向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意向投资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意向投资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一个月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交易合同的;
**、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本所有权以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总额为限,并在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投资方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披露附件 名称 操作 合同补充协议 下载 评估报告 下载 租赁合同样本 下载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 动态报价 在挂资产明细 编号 资产名称 挂牌价格 挂牌期满时间 DSCQ****c********** 蜀天农贸*场**地下停车场 *.***万元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苗准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 项目报名联系: 李凤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 交易须知
总则
第一条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所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所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所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四条第四产权(www.dscq.com)为本所指定的网上交易平台,意向方通过第四产权平台参与交易。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五条意向方参与交易,需通过第四产权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六条本所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本所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所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七条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八条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按照第四产权平台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所指定账户为准)。意向方须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并按照提示正确填写识别码。若因意向方未填写识别码或识别码填报错误造成其无法及时参与交易的,由意向方自行承担责任。
非本人账户划转保证金的,意向方应当提供本所认可的代付相关证明材料。
第九条若*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参考性文本】,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条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的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所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所将不予受理。
第十二条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十三条本所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通过第四产权平台向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四条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操作规则》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五条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所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六条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一)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家合格意向方的,即视为交易成功;
(二)公告期限届满后,若征集到*家及以上合格意向方的,本所按照公告和交易规则的要求,确认其中*家意向方符合签约条件的,即视为交易成功;
(三)公告要求的其他应当视为交易成功的情形。
第十七条本所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八条交易成功后,本所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十九条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本所。
风险提示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您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西南联交所”)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西南联交所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济和*场风险
因经济、*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西南联交所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西南联交所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西南联交所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西南联交所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西南联交所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投资者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西南联交所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详见《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业务通用规则》第八章。
*.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与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操作风险。
*.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西南联交所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西南联交所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西南联交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对本风险提示书无异议的,请在阅知后予以确认。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地区站
东北:辽宁 吉林 黑龙江
华南:广东 广西 海南
西北: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西南: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华中:河南 湖北 湖南
关于我们 | 成功案例 | 知名客户 | 诚征代理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招标导航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