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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工业水厂厂外泵站地块内林木资产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02日 | 标签:水厂招标 泵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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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产权交易中心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第二工业水厂厂外泵站地块内林木资产 资产来源 企业实物资产 其他 主要为水杉、女贞、香樟、构树等。 其他披露内容 (*)价款的支付: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将转让价款在交易合同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汇入产权交易中心指定的结算账户。 (*)产权的交割:受让方付清全额成交款后三个工作日内开始进行标的资产的交割。应在开始交割之日起连续十五个自然日内完现场林木处置作业。并清理好作业现场。 (*)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万元,申购(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人后,其申购(竞买)保证金扣除产权交易服务费后的余款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在交纳成交价款时补足。保证金不计息。 (*)本次交易由受让方负责标的资产的挖掘、搬运及装车运输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处置清单所列苗木数量、规格不作为交割的技术依据,苗木的存活、生长与多种因素相关,交割苗木的质量、规格及数量皆以实物现状为准,交割苗木的品种以交割清单为准。 (*)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已充分了解该标的的具体情况,且已阅读并完全认可项目公告及相关文件资料所披露的内容及相关交易约定,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承担本次交易所存在的全部瑕疵和风险;转让标的是以现状交付给受让方,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资产质量等方面存在任何瑕疵为由反悔或向转让方提出质疑或要求补偿。 (*)受让方在挖掘、搬运标的资产期间,遗留下来的物品需自行负责清理干净,不得有遗留及夹带行为,亦不得对其他非标的物及房屋建筑结构件进行破坏性拆解,如有破坏、遗留、夹带行为,则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且转让方有权追究受让方的赔偿责任。 (*)标的资产的挖掘、清理、运输过程中,受让方应遵守转让方及存放地的规章、制度,服从转让方及存放地的管理,要按转让方清运时限要求完成标的资产的清运。清运时由受让方引起的安全、消防、环保等事故由受让方负责,则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且转让方有权追究受让方的赔偿责任。 (*)标的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受让方后,同时标的资产的任何损益及相关风险转移至受让方,受让方需承担标的资产的损毁、灭失或者贬值等风险。标的资产的维护保管责任及相关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受让方须接受当地政府、相关主管单位及转让方的管理,如需办理苗木有关证明的,由受让方办理并承担费用,转让方应当予以协助配合。 (**)转让方在搬运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向受让方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转让方在本次交易的服务费由受让方负责承担交纳,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从受让方交纳的申购(竞买)保证金中扣除。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涌东工业供水有限公司 注册地 **省******小港街道枫林路*号二层-* 证件类型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MA*MC*RW*W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计价方式 总价 转让底价(万元) **.***** 是否有保留价 无 价款支付方式 意向受让方在确认竞买成交后*个工作日内凭相关证件(个人身份证原件、企业单位带相关资料及公章)到**产权交易中心(***宁穿路****号行政服务中心*楼***办公室)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按合同要求交纳成交价款,并向**产权交易中心支付成交服务费(按甬产权〔****〕*号文件收取)。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网络注册报名时间:挂牌截止日下午*时止(*个工作日) 二、标的展示时间:挂牌截止日前,统一安排看样。(提前一个工作日登记预约,统一安排看样。踏勘看样时请携带相关材料和印章,《踏勘确认书》上签字或盖章。如未参与现场踏勘,谢绝报名。报名需上传电子版《踏勘确认书》) 看样联系人 崔先生 联系电话: ***********。 三、网络竞价时间:挂牌截止日后第二个工作日上午十点 公告期间,若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将采用互联网多次网络报价方式进行公开竞价交易。若只有一个意向受让方,按不低于挂牌价受让。 四、保证金交纳 保证金应由意向受让方银行账户直接转账或汇款。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面了解,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联系人姓名 仇先生 联系人电话 *********** 受让方资格条件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万元) **.**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线上; 保证金交纳账户 收款单位:**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开户行:中信银行**支行。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信息发布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否 延牌情况 目前已***个周期,已***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材料附件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仇先生 电话 *********** 传真 邮箱 地址 ******宁穿路****号 网址 转让方 联系人 崔老师 电话 * 传真 邮箱 地址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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