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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西湖区翠苑新村1区42幢2单元404室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09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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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翠苑新村*区**幢*单元***室 资产来源 企业实物资产 共有或他项权利情况 无 不动产 不动产登记号/房产证号 浙(****)***不动产权第*******号 权利类型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土地性质 划拨 房屋性质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城镇住宅用地 房屋规划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实际用途 住宅 房屋坐落 ***翠苑新村*区**幢*单元***室 共有宗地面积(平方米)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 专有建筑面积(平方米) 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 房屋结构 房屋总层数 * 户型(室) * 户型(厅) 户型(卫) 装修标准 房屋朝向 建成日期 租赁情况 无 拟售价格(万元) ***.****** 使用期限说明 不动产分类 房屋装饰情况 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 配套设施 共有情况 周边环境 土地使用证号 交通情况 地类(用途) 使用状态 空置 物业管理情况 瑕疵情况 房屋挂牌核验统一编号 ******FL****** 房源二维码 其他披露内容 *. 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竞买方)并办理线上竞买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竞买方,则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个周期(**信息披露的,从正式公告日期起不超过*年)。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 本次转让的标的为******翠苑新村*区**幢*单元***室住宅,土地使用权利性质为划拨,房产变更过户时土地性质是否可以由划拨转为出让,需由受让方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了解。可以办理划拨转出让的,出让金由受让方向相关部门交纳,相关情况以土管部门意见。 *. 转让标的房产目前状态为空置状态。 *. 转让标的资产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目前该房屋存在明显的漏水痕迹。转让标的所涉资产如有其他各类需维修等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房产内有杂物、有渗水或墙面剥落、上下水管道渗漏、损坏以及门、锁损坏等情况),均由受让方自理。转让方对房屋外观及内部结构、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瑕疵均不作担保,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转让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 *. 意向方应自行了解并符合国家出台的购房各项新政及细则,符合不动产所在地房屋购置条件,不符合条件的,责任自负。 *. 信息披露期间意向方须自行前往标的所在地现场勘察,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看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来先生,****-********。 *. 标的物以目前的外观、结构等现状进行竞价并交付,意向方在信息披露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标的物所作的文字说明和提供的图片仅供意向方参考,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理由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 以下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本次评估房地产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为划拨城镇住宅用地,本次评估值已预扣除房地产处置时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扣除金额为*** 元/平方米,该房地产处置时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由买方承担,具体以产权过户时,实际缴纳金额为准,请报告使用者关注。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省煤炭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 ***莫干山路***号 证件类型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XY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计价方式 总价 转让底价(万元) ***.**** 是否有保留价 无 价款支付方式 a.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b.采用按揭贷款方式:受让方如确需办理银行按揭贷款且符合条件的,根据贷款银行核准的贷款额度和要求,在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转让价款的首付款(根据银行按揭要求且不得低于成交金额的**%)支付至**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受让方报名时提交的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首付款的一部分)。以银行按揭贷款支付的剩余转让价款在银行放款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否则应根据交易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受让方申请的银行按揭贷款审批未能及时通过或者发放的按揭贷款金额不足以支付剩余应付款项或者银行按揭贷款部分不能在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个自然日内支付至**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的,则受让方仍须在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个自然日内付清剩余应付款项,否则根据交易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受让方办理按揭贷款业务引发的所有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浙交所和“浙交汇”平台无涉。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按照其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至“浙交汇”平台浙交所的存管银行,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在办理房产权证变更登记手续时,有关职能部门要求提供合同文本的,转、受让双方应按照相关规定签订合同文本(以下简称“上述文本”),但双方签订的上述文本仅作为办理登记手续之用,上述文本未尽事宜或与成交后转、受让双方签订的《房屋转让合同》(该《房屋转让合同》为项目成交后,转、受让双方基于“浙交汇”平台披露的《房屋转让合同(样稿)》而签订的交易合同,受让方不得变更受让主体,交易合同中除受让方相关信息及“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不得修改。)不一致的,均以成交后转、受让双方签订的《房屋转让合同》为准。 *.受让方应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房地产变更登记过程中如需出具或重新出具评估报告,由受让方负责,评估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资产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产权交易费用,包括产权变更、过户等相关税费及其他费用,由买卖双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并自行办理有关事宜。 *.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方收到受让方支付的转让价款后,转让方根据国家法规向受让方开具含税发票,税率为*%,如遇国家税率调整,成交总价不变,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 *.标的房屋按实际现状进行转让,并按交付时实际现状移交使用(目前室内有明显漏水痕迹),如遇公告面积、用途和性质等与实际办理有差异时,应以登记机关发证为准,不影响本次转让的成交价和成交关系,不多退少补。 *.房屋交付日前的水费、电费及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物业维修金(如有)等由转让方承担,交付日后的上述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解决,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受让方自行解决。 *.转让方在收到全部转让价款且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个工作日内将房屋交付给受让方,与受让方就房屋情况进行查验并在《房屋交接单》签字/盖章(视为房屋交付完毕)。转让方按房屋实际现状进行交付,房屋的毁损、灭失等风险自完成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登记之日起由受让方负责。 *.如受让方一次性付款,则转让方与受让方在收到浙交所出具的本次转让标的房屋的交易凭证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双方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标的房屋的毁损、灭失等风险自完成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登记之日起由受让方负责。 如受让方按揭贷款方式支付房款,则受让方申请的银行按揭贷款审批通过后十五个工作日内,转让方与受让方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如受让方申请的银行按揭贷款审批未能及时通过,则转受让双方在受让方付清剩余应付款项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标的房屋的毁损、灭失等风险自完成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登记之日起由受让方负责。 **.受让方可委托中介机构办理过户手续,因代办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特别提示:若涉及房屋限购、贷款等政策的,意向方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政策要求。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万元) **.**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线上;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信息发布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 剩余**个周期。 是否自动延牌 是 延牌情况 目前已***个周期,已***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材料附件 标的物位置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应女士 电话 ****-******** 手机 *********** 传真 邮箱 地址 **省*********路***号**国际*号楼**层 网址 www.zjpse.com 转让方 联系人 来先生 电话 ****-******** 传真 邮箱 *********** 地址 ********路***号国信大厦**楼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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