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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能宁夏大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5200热值原煤2万吨铁路发运一票到厂公开竞价交易公告05.14
发布日期:2021年05月13日 | 标签:大坝招标 铁路招标 路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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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国能**大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热值原煤*万吨铁路发运一票到厂
公开竞价交易公告
各供方:
根据《国家能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办法(暂行)》的相关规定,国家能源集团**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需方)计划于****年*月**日**:**开展公开竞价采购交易,交易信息如下:
*. 品种名称及数量
品种名称:原煤
数量:*.*万吨
*.合同有效期(供货时间)
****年*月**日-****年*月**日
*.合同价格
合同基准价格:以实际开展项目为准。
*. 基准质量及质量价格调整
*.*合同基准价格为:铁路运输,含运费一票结算(到厂合同价含税),以质计价。
*.*基准质量标准: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Qnet,ar)****千卡/千克,全水分Mt,ar≤**(%),干燥基全硫St,d≤*.*(%),收到基灰分A,ar≤**(%),干燥无灰基挥发分Vdaf≥**(%),粒度≤**(mm)。
*.*质量价格调整
以当日加权低位发热量为结算依据,各项煤质指标按照以下条款进行结算,以下考核条款以上述基准质量指标为基准,若无基准煤质指标则不予考核:
*.*.*到货燃煤热值:热值结算以合同约定低位发热量****千卡/千克为基数,每升(降)*千卡/千克到厂合同价加(扣)合同单卡价格即合同单价/热值;低位发热量低于合同热值***千卡/千克(不含***千卡/千克),每低于基数(合同热值)*千卡/千克到厂合同价扣合同单卡价格的*.*倍;低位发热量低于合同热值***千卡/千克(不含***千卡/千克),每低于基数(合同热值)*千卡/千克到厂合同价扣合同单卡价格的*倍。低位发热量低于合同热值***千卡/千克,停煤整改处理。
*.*.* 干燥无灰基挥发分:以合同约定值为基数,每降低*.*%,基准交货价下浮*.*元/吨。
*.*.* 干燥基全硫:指标高于合同约定值时扣减。对高于合同约定值*.*%及以下的,以合同约定值为基数,每升高*.*%,到厂合同价扣*.*元/吨;对高于合同约定值*.*%以上的,以合同约定值为基数,每升高*.*%,到厂合同价扣*.*元/吨;硫分连续*日高于合同约定值*.*%,停煤整改处理。
*.*.* 全水分:大于合同约定指标时扣减。以合同约定值为基数,每升高*.*%,扣“到厂价×*%”元/吨。
*.*结算以需方指定收货方过衡、化验数据为准。最终奖罚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交货地点、方式
*.*交货地点:大坝一二期煤场(国能**大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交货方式:铁路运输一票到厂交货
*.*收货人:国能**大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数量确认
煤炭数量以收货人轨道衡计量结果为结算依据。
*.质量确认
*.*煤炭产品质量以收货人取样化验结果为依据结算,采用机采采样为准。
*.*质量偏差:供方对收货人通报单批次收到基低位化验热值有异议时,可在**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申请备查样复查,如复查结果与当日原批次机械采样化验收到基低位发热量偏差未超过***kcal/kg,维持原化验结果;如超过***kcal/kg,经核实无误,按复查检测结果为结算依据。
*.货款结算
*.*当月结算,次月支付货款。
*.*供方在需方开具采购结算单后,在*个工作日内核对“结算单据”,供方如对结算单据内容有异议,应在收到结算单据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知会需方,双方应相互配合,认真核对检查,尽快达成共识。如无异议,则供方向需方开具需方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方在收到发票并核对无误后挂账,次月向供方支付全部货款。
*.* 货款支付方式:现金、银行承兑汇票。
*.* 结算数量以吨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结算单价以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违约处理
*.*合同兑现率:因出卖人原因导致合同履约率低于**%时,按(合同量-完成量)×**元/吨扣减煤款;合同履约率低于**%时,在扣减煤款基础上,买受人根据实际情况可将出卖人列入电商平台黑名单。煤款不足部分从保证金中扣除电商平台使用服务费优先扣除,剩余部分扣完为止。买受人有权根据生产情况对供煤数量做相应调整,如需调整,提前两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告知出卖人。
*.*其它事项:(*)煤炭粒度最大边长超过基本质量标准粒度,需方有权扣除相应数量的煤炭。(*)若入厂煤炭中含有沙、石、土、矸石及其它杂物,需方有权随时停止供方供煤并扣除对应数量的煤炭,并限期整改。
**.不可抗力
**.*如在供、需双方履行合同期间及区域内因发生不可抗力(如战争、封锁、骚乱、沉船、国家政策调整、恶劣天气等造成的无法装车或到站无法卸车导致的大范围减车或停装等)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时,经双方确认后,毋须对不能正常履行合同负责。
**.*发生不可抗力后,不能正常履行合同一方应第一时间将详情通知对方,并有义务尽量将损失降到最低。
**.*不可抗力解除后,供、需双方是否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取消履行本合同,双方应本着相互谅解、互惠互利原则协商确定。
**.争议解决
**.*供、需双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本着****的精神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可向需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争议解决期间除涉及争议的合同条款外,供、需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的其他条款。
**.保密义务
供、需双方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提供给对方的所有资料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中涉及的煤种质量指标、煤炭供应数量及价格,均为供、需双方需保密的信息,在合同有效期内及合同终止两年内,除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求披露或法律另有规定外,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其内容,也不得不当使用上述保密信息。因一方泄密而致另一方遭受损失,泄密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国法律。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供、需双方均有权对本合同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对此双方应本着相互理解**的精神进行协商,在双方未就修改意见达成一致及制作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有效组成之前,提出的修改意见不视为成立。
**.*一旦供、需双方就修改意见达成一致,应以补充协议形式经双方加盖合同章确认,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约定内容为准。
**.*本合同不得用于任何形式的融资担保业务(包括货款质押等)。除双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单独约定外,本合同项下双方权利义务不得转让任何第三方。
**.*国家能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使用费由供方承担,由需方按中标吨数×交易服务费标准(*.*元/吨)从保证金中扣除。
**.*本合同一式肆份,需方、供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保证金:请各参与交易的供方在*月**日**:**点前以本单位账户通过转账方式向我公司指定账户缴纳保证金。煤种所需保证金(投标量×拦标价×*%)万元 ;保证金不足*万元时,最低保证金为*万元。
**.*请各位参与交易的需方在打保证金时必须备注为铁路发运保证金,如果不备注,不能当保证金使用
公司账户信息如下:
名称:国家能源集团**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建行**区分行营业部
账号:********************
行号:************
用途注明:铁路发运保证金
**.*即日起我公司不再办理纸质电子采购合同,请各供方务必及时联系电商平台(***-***-****拨*,工作日*时**分-**时)办理电子合同章及法人签章,并于中标后及时加盖电子合同章及法人签章(帮助文档:首页-操作指南-数字证书https://www.e-chnenergy.com/ec/customService/help_center_ca.j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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