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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民政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08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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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3年11月08日在招标网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民政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为进一步规范民政领域公正文明执法,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提高民政行政执法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民政执法工作实际,我厅起草了《**省民政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一、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时间:**月*日至**月**日。
二、公众反馈意见建议方式途径
*.信函方式:请将意见建议寄至******保俶路**号,**省民政厅政策法规处,邮政编码:******。
*.电子邮件方式:请将意见建议发送至***********。
*.为方便联系,反馈意见建议时敬请预留邮箱或电话等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亚平联系电话:****-********
附件:《**省民政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wps
**省民政厅
****年**月*日

文件下载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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