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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漳州市南靖县消防救援大队人身意外伤害、重疾险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07月27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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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3年07月27日在招标网发布福建省漳州市南靖县消防救援大队人身意外伤害、重疾险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各有关单位请于2023.08.07前与公告中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公告信息:   **************受*********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人身意外伤害、重疾险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人身意外伤害、重疾险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榕晋漳购字[****]***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真珠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镇东大路消防大队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谭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联系人:曾真珠****-******* 代理机构地址: ********中路明发商业广场*幢**楼****—****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将*********人身意外伤害、重疾险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比选方式选择服务单位,按照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确定服务单位,现欢迎所有符合条件的参选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为本项目提供优质的服务。 一、比选项目概况: 比选人:********* 项目名称:*********人身意外伤害、重疾险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榕晋漳购字[****]***号 比选内容:本次比选的内容为*********人身意外伤害、重疾险的采购,具体需求详见第三章比选内容及要求。 服务地点:********* 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天内交货。 二、参选人资格要求: 参选人须提供下述资格证明文件,否则将导致参选无效: (*)参选人的营业执照、经保险主管部门核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未到场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参选人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参选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参选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含五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 (*)参选人须提供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符合要求,否则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备注:(*)营业执照、经保险主管部门核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等证明文件:①参选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参选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参选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参选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参选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参选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②提供经保险主管部门核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法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未到场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若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参加比选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参选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年及以上的参选人,提供经审计的****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年的参选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参选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年及以上的参选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年的参选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参选人),应选择提供完整的资信证明。【注:鉴于目前开户银行许可证已停止发放,参选人选择提供完整的资信证明的,若无法提供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的,可选择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鉴于个别银行出具的完整的资信证明中,有明确涂改复印无效说明的,参选人应选择提供完整的资信证明原件。】(*)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参选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参选人,提供缴交费款所属期为提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参选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参选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含五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①参选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提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缴交费款所属期为提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b.提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注: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合并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参选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万元的,从其规定。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参选文件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评审委员会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参选人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参选人参加本项目比选活动(参选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以上所有条件必须同时满足,若有一项审核未通过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比选文件要求,作废标处理。 三、比选方式: 本次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方式确定中选单位,即参选文件满足比选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参选人为中选人。 四、比选最高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壹拾壹万叁仟陆佰元整,小写:¥******元。 五、比选保证金: *、比选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元) *、保证金提交:①参选人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按照下列方式: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或转账形式或保函或保证保险(即先行赔付、后续追偿的见索即付保单)提交,若采用银行电汇或转账形式(须注明项目名称,如转账时因字数受限,可简写)须于递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为准,是否到达以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为准,须提供电汇或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其未按规定提交比选保证金。②根据闽建筑〔****〕*号文参选人以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即先行赔付、后续追偿的见索即付保单)形式提交比选保证金(以下简称&“比选保函&”)的,参选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参选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等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比选项目名称。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参选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视为其未按规定提交比选保证金。②比选保证金缴交截止时间与比选时间一致,具体以到账时间为主到达比选文件载明的比选保证金账户,否则视为比选保证金未提交。 附 比选保证金缴交账户 开 户 名 ********* 账 号 ************ 开 户 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 注:*、以私人账户转账或现金方式提交比选保证金的参选文件将被拒绝。 *、参选人如为银行转账提交比选保证金的须于参选时提交退保相关材料:①保证金退还收取收据原件加盖公章,应写明:收到退还(写本项目名称)项目比选保证金(填实际缴纳金额)元整。②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③保证金转账记录截图加盖公章。因参选人未及时提供退保材料导致比选人无法及时退还保证金的,比选人不承担相应责任。 六、比选代理服务费 比选代理服务费:①本项目比选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号文规定标准的**%计取(不足****元按****元收取)由中选人支付;②专家评审费按实际发生金额计取,由比选人支付。 七、比选文件的获取 领取比选文件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至**:**,下午**:**至**:**到**************(********中路明发商业广场*幢**楼****—****室)进行报名并领取比选文件等相关资料。 八、比选时间 参选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年**月**日上午**时**分; 参选文件的递交地点:********中路明发商业广场*幢**楼****—****室; 注: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比选人:********* 地址:********镇东大路消防大队 联系人:谭先生 联系电话:*********** 比选代理机构:************** 地址:********中路明发商业广场*幢**楼****—****室 联系人:曾真珠 联系电话:****-******* 二、开标时间:****年**月**日 **:** 三、其它补充事宜 无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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