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导航图标
招标网 > 招标采购 > 招标公告 > 关于征集社会组织违规评选评奖和收费线索的通知
分享到:
关于征集社会组织违规评选评奖和收费线索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29日 | 标签:
以下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详细内容,请先 注册 成为会员,
已注册会员请 登录 后查看。
招标编号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采购业主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招标公司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人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电话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通讯地址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邮政编码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截止日期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3年12月29日在招标网发布关于征集社会组织违规评选评奖和收费线索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关于征集社会组织违规评选评奖和收费线索的通??知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评选评奖活动和收费行为,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和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社会组织违规评选评奖治理和收费行为监管的通知》及有关文件精神,*民政局即日起将对社会组织评选评奖和涉企收费进行专项检查,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社会组织评选评奖和涉企收费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线索。
一、征集时间:自通告之日起至****年*月**日。
二、征集对象:***民政局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
三、征集线索内容:
(一)违规收费
一是强制收费:*.强制或变相强制入会并收取会费,或阻碍会员企业退会;*.强制会员单位参加各类会议、培训、考试、展览、评比评选、出国考察等收费活动;*.强制*场主体提供赞助、捐赠、订购有关产品或刊物等;*.行业协会垄断价格,欺行霸*。二是重复收费:*.只收取会费不提供服务,或者是对会费所包含的基本服务项目再重复地收取费用;*.或利用分支(代表)机构多头收取会费等。三是违规收费:*.采取“收费返成”等方式吸收会员、收取会费;*.利用法定职责或者行政机关委托、授权事项违规收费;*.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特别是借庆祝、年会之机违规评选评奖收费;*.通过职业资格认定违规收费;*.以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名义收取或变相收取管理费、赞助费;*.以担任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的名义向会员收取除会费以外的其他费用等。四是不规范收费:*.会费标准未按规定程序制定或修改;*.一些强制性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未按规定程序制定或修改;*.实行*场调节价格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不合理;*.将自身经营活动收支纳入其他单位法定账册核算;*.将自身经营性活动转包或者委托与负责人有直接利益关系的个人或者组织实施;*.其他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收费行为。
(二)违规评选评奖
  *.未经批准,开展包含“世界”“全球”“亚洲”“全国”“中华”“中国”“国家”“全省”以及类似含义字样的评选评奖表彰活动,以及开展未冠以上述字样但实质是全国全区范围内的评选评奖表彰活动。
*.未经批准,围绕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评选评奖表彰活动。
*.未经批准,借举办峰会、论坛、盛典、节日等活动进行设奖颁奖表彰。
*.以排行榜、功勋谱、名人录等名义开展营利性、商业性评选评奖表彰活动,或以任何形式与营利性机构**举办或者委托营利性机构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或在活动中收取及变相收取费用。
*.以注册商标为名违规开展评选评奖表彰活动。
*.未经批准,联合国(境)外组织举办评选评奖表彰活动。
*.未经批准,借评选评奖表彰之机向有关机构及个人颁授勋章、荣誉称号、奖章、纪念章等。
*.非法设计制作销售颁发勋章、奖章和纪念章。
*.评选评奖表彰活动中冠以“功勋”“勋章”“人民”“荣誉称号”等与国家勋章和荣誉称号相同或相似的称号。
**.未经批准,对应上级或要求下级配套开展评选评奖表彰活动。
**.超出项目批准的表彰范围、子项、名额、奖励办法等事项开展评选评奖表彰活动。
**.借创建示范、选树典型、考核评估等活动名义进行评选评奖表彰活动。或以创建示范、标准认定、评定评价、认证认可、信息发布、数据排行等方式变相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以评选评奖表彰活动名义违规发放奖金。
**.对违规评选评奖表彰活动进行宣传报道。
四、征集方式。欢迎有关企业、社会公众提供***社会组织评选评奖和涉企收费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线索,可通过电话或邮寄方式进行举报。提倡实名举报,我们会依法保护举报企业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对举报者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征集地址及电话:
*****镇**东路***号(***民政局),
联系电话:****-*******、*******。
?
???????????????????????????????????????????????????????????????????***民政局
???????????????????????????????????????????????????****年**月**日
?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地区站
东北:辽宁 吉林 黑龙江
华南:广东 广西 海南
西北: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西南: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华中:河南 湖北 湖南
关于我们 | 成功案例 | 知名客户 | 诚征代理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招标导航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