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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州市人民政府致和街道办事处关于技师学院二期安置点(第二次)住房分配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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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州市人民政府致和街道办事处关于技师学院二期安置点(第二次)住房分配的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3年08月10日 | 标签:
政府招标
街招标
134011369
gonggao
;四川省
2023.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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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3年08月10日在招标网发布?彭州市人民政府致和街道办事处关于技师学院二期安置点(第二次)住房分配的实施方案。
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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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技师学院二期安置点(第二次)住房分配工作,坚决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和***搬**置的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新居工程安置协议签订 定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开展技师学院二期新居工程安置协议(以下简称:安置协议)签订工作。 二、分配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 *、先搬迁先安置,严格以搬迁协议签订时间排序; *、以安置房源定分配户数; *、本次安置房分配属于该安置点第一次分配后剩余房源,故采取自愿提前安置原则进行安置; *、属于本方案范围内分配对象的,按如下文件要求进行安置: (*)****年*月**日以前已实施搬迁补偿安置征地项目所涉及的待安置户按照(致府发[****]年**号)文件相关要求进行安置; (*)****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已实施搬迁补偿安置征地项目所涉及的待安置户按照(彭府发[****]年**号)文件相关要求进行安置; (*)****年*月*日后实施搬迁补偿安置征地项目所涉及的待安置户按照(彭府发[****]年**号)文件相关要求进行安置。 三、分配安置对象 *、搬迁时间在****年**月**日前选择公寓安置且未在技师学院二期安置点进行过房屋分配的搬迁待安置户,涉及清林、清洋、连封、护贤、百祥、龙盘、**堂、东远、顺和、汇通湖、**、万家、双龙、和兴、普照、花土、**共**个村(社区); *、现已签订搬迁协议的所有待安置户,如果涉及身患重疾且住房困难,通过本人自愿申请,经我街道安置办及涉及村(社区)审核通过,并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将优先纳入本次房屋分配(每户限分配一套住房)。 四、安置房的户型及数量 本次安置的房屋位于***致和街道**南路**号,系属电梯公寓,共有栋数*栋,*、*、*、*、*、*、**、**栋楼层为*-**层,由于本次房屋分配属该安置点第一次分配后剩余房源,共计剩余***套。本次安置的房屋共有*类户型,各类户型的面积及数量如下: *、**-**m*左右户型,计***套; *、***-***m*左右户型,计**套; 五、技师学院二期安置房相关补贴 *、由于本次分配的房屋属于“**房”,本着节俭环保的原则,安置户可自愿选择货币补贴或向街道安置办提出申请由*相关建筑单位完善安置房房屋内部设施。 *、“**房”货币补贴具体细则: 按安置房屋面积:套二房屋每套补贴****.**元(**m*左右户型),(小)套三房屋每套补贴****.**元(***m*左右户型)。 六、安置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分村(社区)组织签订安置房协议,于****年*月**日前完成本方案范围内所有分配安置对象安置协议签订工作。符合本次技师学院二期安置的应安置户逾期未签协议的,视为自愿放弃本次技师学院二期安置房分配。 (二)本次技师学院二期安置点房屋套数分配按如下原则执行: *、****年*月**日前已实施搬迁补偿安置征地项目所涉及的待安置户执行(致府发[****]年*号)文件或(彭府发[****]年**号)文件,即****年*月**日前的拆迁待安置户签订安置协议时不限定房屋签订套数。 *、****年*月*日后实施搬迁补偿安置征地项目所涉及的待安置户执行(彭府发[****]年**号)文件,即****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且未在技师学院二期安置点进行过房屋分配的待安置户,按照户内人数选择房屋户型但只限定签订一套房屋。 *、安置协议签订完成后,由致和街道办事处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由街道安置办统一按照先搬迁先安置,严格以搬迁协议签订时间排序的原则组织技师学院二期安置点房屋具体分配工作。 (三)符合条件的安置户应严格遵守所在村(社区)安排的签订时间,在各村(社区)签订安置协议。签订协议时应携带搬迁协议原件(附复印件)、原有安置协议原件(附复印件)、发票原件(附复印件)、结婚证原件(附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户口本原件(附复印件)、村(社区)出具的应搬迁房屋的已搬迁证明。 (四)因搬迁导致婚迁落户到双龙***号大户口或安置房所在地且符合本方案分配条件的新增人员执行如下安置政策: *、****年*月**日以前的婚迁新增人口按照原有协议的约定及安置政策的规定执行; *、****年**月*日-****年*月**日期间婚迁新增人员可享受正住人口**m*x***元/m*和*m*x***元/m*的安置政策; *、****年*月*日后婚迁新增人员可享受正住人口** m*x***元/m*的安置政策; *、****年*月**日后婚迁新增人员可享受正住人口**m*x***元/m*的安置政策; 满足以上任一条件的婚迁新增人员需持双龙***号大户口或安置房所在地户口本原件、结婚证原件和原户籍所在地出示的未享受过在籍分配、国家福利分房和住房补贴的证明,并在签订安置协议时应主动告知工作人员,出示相应证件。 (五)安置住房费用的计算 *、属于执行(致府发[****]年**号)文件(****年*月**日前)且符合本方案分配条件的安置户,按如下方式计算: (*)人均享受分配住房**m*和未婚独生子女另外享受**m*的面积,按***元/m*单价计算,原已享受未婚独生子女政策但现因未婚独生子女身份消失的需扣除原已享受的安置面积; (*)超过人均享受面积,人均可享受**m*优惠价的建筑面积,按***元/m*单价计算; (*)超过享受优惠价购房面积的面积,每户每人只能购买**m*再次优惠面积,按***元/m*单价计算。 (*)涉及签订最后一套安置房的: ①没有增添人员的安置户,原则上应按照原有安置协议签订的户型进行安置,若要修改户型,则只能在享受平方范围内选择户型,且户型总面积不能超出其享受面积。 ②****年*月以前新增人员的安置户,在原协议签订的最后一套安置房户型的基础上,可按照就近选择较大户型而不能跨户型选择的原则超平方购买,超出平方价格按照梯度价格执行: 一份安置协议超出平方在**m*(包含**m*)以内的按****元/m*计算;一份安置协议超出**m*以上的按照****元/m*计算,另原已签订安置协议并购买了超面积的安置户,超出面积及计价方式按原已签订协议执行,所超面积不再计入本次超面积梯度价格执行范围内,本次因户型变化需改签而新增的超面积按本次的梯度价格执行; *、属于执行(彭府发[****]年**号)文件(****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且符合本方案分配条件的安置户,按如下方式计算: (*)需新签订安置协议,人均享受分配住房**m*(已抵扣),在规定时间内搬迁完毕的,奖励*m*,按***元/m*单价计算; (*)确因户型原因一份安置协议超出平方在** m*以内(含本数)的按****元/ m*计算;一份安置协议**m*以上(不含本数)**m*以下(含本数)的按照****元/ m*计算;每份安置协议原则上不得超出**m*购买。 *、属于执行(彭府发[****]年**号)文件(****年*月*日至今)期间且符合本方案分配条件的安置户,按如下方式计算: (*)需新签订安置协议,人均享受分配住房**m*(已抵扣); (*)因户型原因一份安置协议超出平方在** m*以内(含本数)的按****元/ m*计算;一份安置协议超出**m*以上(不含本数)**m*以下(含本数)的按照****元/ m*计算;每份安置协议原则上不得超出**m*购买。 七、户型选择 因本次安置点位房源建筑面积等原因,现就技师学院二期安置房分配方案做出以下规定: *、执行(彭府发[****]年**号、彭府发[****]年**号)文件且符合本方案分配条件的安置户以户为单位按以下方式选择户型并签订协议: (*)*.*人户选择一套套二户型; (*)*人户选择一套套二户型; (*)*.*人户选择一套套二户型或小套三户型; 注:*-*.*人户须一次性完成家庭内所有人员安置。 (*)*人户及以上户数,可在不超过应安置面积**m*内选择任意户型,另确因家庭实际住房需求无法选择户型的,可先行选择一套套二户型或一套(小)套三户型,剩余未安置人员按人数调剂到下批次安置点进行安置,剩余未安置人员按相关政策继续领取过渡费,过渡期内新增人员予以享受新增人员安置待遇。 *、*.*人户因应安置面积未能全部安置,可采取自愿的原则选择套二户型,所选户型可超出应安置面积**㎡,超出平方在** m*以内(含本数)的按****元/m*计算,** m*以上(不含本数)的按照****元/m*计算。 *、安置户按照每份搬迁协议所对应的户口簿及常住人口申请表认定应安置面积,除*.*人户因应安置面积未能全部安置可超出应安置面积**m*选择户型外,其余安置户的安置协议不得超出应安置面积**m*选择房屋户型。对未能享受完应安置面积部分的安置户,可由安置户采取自愿选择的原则,按照现行相关政策进行货币安置。 *、由于技师学院二期安置点剩余房源套数限制,本次房屋分配按照搬迁协议签订时间先后进行排序,本次安置协议签订后由于户型套数及排序等原因未能最终纳入本次房屋分配的安置户将纳入下批次房屋分配范围进行分配,所签订的安置协议不作为本次房屋分配的依据。 八、分房和交房工作: *、由街道安置住房分配领导小组统筹安排,领导小组下设协议签订组,房屋分配组,房屋分配监督组。根据已签安置协议的各村(社区)搬迁户申请住房的户型、套数情况,在公证部门和搬迁住房分配监督小组的监督下,组织搬迁户按同类户型,在指定地点同时抽签,以抽签的方式确定抽签的顺序和安置住房的位置、楼层和房号,抽签结果现场登记并公示。 *、安置户根据抽签结果,待通知后凭安置房屋协议和交费收据及抽签房号到街道安置办进行费用结算: (*)按照前述安置住房费用的计算来结算房款。 (*)安置户在费用结算时,应带上搬迁协议原件、安置协议原件、发票原件、结婚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和户口本原件等相关手续到指定地点进行结算,并根据本次结算面积的价格与原签订的意向协议预交户型计算的价格差价,以多退少补的方式进行结算。 *、安置户凭费用结算清单到技师学院二期物管处领取房屋钥匙并办理房屋移交手续。 九、其他 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抽签并确定了房号的安置户,至街道办公示的房屋统一结算截止日起算,按照实际享受住房分配人员数,一次性发放三个月过渡费。 ***人民政府致和街道办事处 ****年*月**日
技师学院二期(第二次)安置协议 签订时间表 序号 社区 协议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 百祥 *月**、**日 百祥村委会 * 清洋 *月**日 清洋社区 * 清林 *月**日 黑** * ** *月**日 **社区 * 普照 *月**日 普照社区 * 龙盘 *月**日 龙盘村委会 * 汇通湖 *月**日 汇通湖社区 * 花土 *月**日 花土村委会 * 万家 *月**日 万家社区 ** **堂 *月**日 **堂社区 ** 东远 *月**日 东远社区 ** 和兴 *月**日 和兴村委会 ** 连封 *月*日 连封社区 ** 护贤 *月*日 护贤社区 ** 顺和 *月*日 顺和社区 ** ** *月*、*、*日 **村委会 ** 和源 *月**、**日 和源村委会 注:在本村签订安置协议时间未签订协议的安置户可按照时间安排到 工作组所在村进行协议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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