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县创建——北流市荔枝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实施主体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22日 | 标签:
160811883
gonggao
;玉林市
2024.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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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4年05月22日在招标网发布关于开展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县创建——北流市荔枝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实施主体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相关文件精神,为做好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项目实施工作,决定开展****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项目——***荔枝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实施主体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
*****内取得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颁发的“绿色食品”证书并且在****年**月**日或之后有效期内的企业、农民专业**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
二、遴选数量
遴选扶持*家农业经营主体。
三、补助标准
实行先建后补,根据实际建设情况给予一定的财政项目资金扶持。
四、?资金扶持的建设内容
资金扶持主要用于提升基地生产能力设施或设备、基地监管、产地监测、产品检测、生产资料投入品、宣传培训、基地牌等项目费用。必须属于****年度内**设的项目或购置的设备,并且在****年**月**日前完成。
五、申报遴选程序
(一)主体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依据遴选条件、申请书(报告)、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申报佐证材料,报送至***农业农村局法规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联系电话:*******。申报材料需加盖公章,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也可提交电子扫描版,电子邮箱:***********)。申报材料提交时间:****年*月**日——*月**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现场评分。法规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根据申请情况,组织人员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现场评分。
(三)主体确定。局法规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根据现场评分情况,形成汇总表报局领导集体讨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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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荔枝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遴选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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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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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