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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高境镇人民政府食堂猪肉供应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23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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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采购业主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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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4年04月23日在招标网发布上海市宝山区高境镇人民政府食堂猪肉供应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各有关单位请于2024.05.07前与公告中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高境镇人民政府食堂猪肉供应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本项目按照*场指导价设定最高折扣率,投标供应商按折扣率报价,有效报价折扣率须≤***%,超出此报价范围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如投标供应商所报的报价折扣率<**%时,则必须出具详细的成本清单、响应供应商的利润分析、成本分析等,且经所有评委一致认可报价有效,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场指导价:
①“***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最新《***主要主副食品品种价格信息表》内的食品以该价格信息表内的定价为基准价;
②“***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最新《***主要主副食品品种价格信息表》以外的食品优先以大型超*(大润发、麦德龙)或线上平台(盒马、京东)的自营价格(特价或促销品除外)为基准价;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本次招标采用一招三年,本年度为首年,按年度签订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
本项目供应商邀请方式:发布公告(***公务员门户网站)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提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公司,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供应商应就其是否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作出承诺。如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承诺,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本*财政部门将依法处理处罚。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项目。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响应供应商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响应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成功购买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招标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缴纳的标书款,视为供应商已成功购买磋商文件,符合本条款规定。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个工作日),每天**:**至**:**,**:**至**:**(**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路***号恒达大厦**楼或***********
方式:现场或电子邮件领取,详见“七、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日。
地点:*****路***号恒达大厦**楼第五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年*月*日**时**分(**时间)。
地点:************(*****路***号恒达大厦**楼第五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现场购买方式:
有兴趣的供应商可携带购标资料原件前往************(*****路***号恒达大厦**楼)现场购买磋商文件,购标资料包含:(*)响应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磋商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元,售后不退。
*.磋商文件采用网上电子邮件发售购买方式:
(*)有兴趣的供应商可将标书款电汇底单及报名资料扫描件发至***********。购标资料包含:(*)响应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标书款电汇凭据截图。磋商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元,售后不退。报名邮件中须备注好报名公司全称、项目名称、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供应商可以电汇的形式支付标书款,应以公司名义汇款至下述指定账号, 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项目编号、包号及用途。
开户名称: ************
开户银行: 建行***分行营业部
帐 号: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八、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高境镇人民政府
地址:******殷高西路***号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路***号恒达大厦**楼
联系人:丁锦秀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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