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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大学校园厨余垃圾清运定点服务单位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2年05月24日 | 标签:学校招标 大学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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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采购业主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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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2年05月24日在招标网发布大连大学校园厨余垃圾清运定点服务单位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各有关单位请于2022.06.14前与公告中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项目概况
*************受****的委托,对其****校园厨余垃圾清运定点服务单位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并于****年*月**日**点**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项目编号:ZZCG****-ZX**
项目名称:****校园厨余垃圾清运定点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人民币(投标人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最高限价:**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校园厨余垃圾清运定点服务单位一家(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在资金预算落实、服务内容和服务价格不变,双方自愿的前提下可续签合同,一年一签,续签最多不超过二年,合同签订后须经备案生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本项目服务能力的投标人。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活动;
*.经查询信用信息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网站(www.lncredit.gov.cn)、“信用**”(credit.dl.cn)网站***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等。
(*)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项目评审**行查询。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截屏等可实现留痕的方式。
(*)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于经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评审委员会应取消其投标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胜利路***号槐花大厦****室)。
方式:投标单位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无需提供)的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所有材料需加盖公章)各一套至*************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元/套,售后不退(现金或对公转账)。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年*月**日**点**分(**时间)
地点:*************会议室(******胜利路***号槐花大厦****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开发区学府大街**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胜利路***号槐花大厦****室
联系方式:关慧丽、张丹****-********-***、***
传真:****-********-***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及帐号:中国银行**星海湾支行营业部************(用于收取代理服务费)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关慧丽、张丹
电话:****-********-***、***
※特别说明:根据《***财政局关于****年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及有关事宜的通知》(大财采【****】****号)规定,属于自行采购的项目,应有采购单位自行组织采购,不纳入财政部门监管范围,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凡涉及与自行采购项目有关的询问、质疑、投诉、举报等事宜,相关供应商应向代理机构(如有)、采购单位或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特别说明:根据《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公布****-****年度**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大财采【****】****号)规定,本项目属于自行采购的项目,应由采购单位自行组织采购,不纳入财政部门监管范围,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凡涉及与自行采购项目有关的询问、质疑、投诉、举报等事宜,相关供应商应向代理机构(如有)、采购单位或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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