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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桥至迴澜塔通航水域认定报告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20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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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3年09月20日在招标网发布新南桥至迴澜塔通航水域认定报告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各有关单位请于2023.10.08前与公告中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新南桥至迴澜塔通航水域认定报告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新宇盛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新南桥至迴澜塔通航水域认定报告编制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名称:新南桥至迴澜塔通航水域认定报告编制项目
二、采购编号:SCXYS-CD-*******
三、采购内容:新南桥至迴澜塔通航水域认定报告编制项目,具体详见第六章。
四、资金情况:崃岭集团保障,采购预算为**万元。
五、最高限价:**万元。
六、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
七、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三)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
八、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曝光台)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九、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一)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下午**:**-**:**,**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办理。
(二)磋商文件获取方式、地址及所需资料:
*.现场获取;获取采购文件时,供应商经办人员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加盖鲜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以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仅供现场核对,核对无误后退还);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仅供现场核对,核对无误后退还)。
*.网络(邮件或远程)获取。具体流程如下:
(*)请参加报名的供应商先自行下载公告附件中或登录**新宇盛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官网“www.xyusheng.com”下载专区中的《供应商报名办事指南》,并按《报名登记表》格式要求以及“报名流程图”相关要求填写信息(单位名称、经办人姓名、经办人手机号、单位座机及传真号、电子邮箱等)。
(*)将已填写的《报名登记表》、《介绍信》以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扫描,将扫描资料发送至***********。【注:《报名登记表》、《介绍信》以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原件资料请于磋商当日交至**新宇盛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文件发售办理处或开标室。】
(*)报名咨询电话:联系人:曾女士;联系电话:***-********。
(三)采购文件售价:本项目磋商文件免费获取。
十、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时间);
开启时间:磋商小组组建后立即开启;
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高新区天仁路***号*栋*单元*楼开评标中心。
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采购代理机构拒收。
十一、磋商时间:****年**月**日**时**分(**时间)。
十二、磋商地点: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高新区天仁路***号*栋*单元*楼开评标中心。
十三、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本磋商邀请在“***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 购 人:***交通运输局
地 址:*****大道***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新宇盛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高新区天仁路***号*栋*单元*楼***号
联 系 人:殷先生
联系电话:***-********
第二章 供应商磋商须知
一、供应商磋商须知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
确定邀请磋商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
本次磋商邀请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三家供应商
本次采购采取在“***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
采购人
***交通运输局
*
采购代理机构
**新宇盛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新南桥至迴澜塔通航水域认定报告编制项目
*
磋商文件编号
SCXYS-CD-*******
*
磋商文件编制
由采购人和**新宇盛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共同编制
*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采购预算:崃岭集团保障,采购预算为**万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最高限价:**万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
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政府采购扶持政策
(实质性要求)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若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享受价格扣除。
*、促进残疾人福利单位发展
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文要求,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磋商,价格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若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享受价格扣除。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影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政府采购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采购项目将根据政策要求,给予参加本项目,注册地在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适当加分。如未将其设定为加分项,将按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注册地在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的原则执行。
*、节能、环保产品、无线局域网产品(本项目不涉及)
本项目为服务项目,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号)、《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号)的规定,若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使用政府采购强制采购产品,须向采购人提供其认证证书复印,此条款参与磋商各供应商默认响应,若实施过程中未向采购人提供认证证书,视为虚假响应,依法追究其责任。此条款内容不参与评审环节。
**
磋商情况公告
评审结果等将在“***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
联合体磋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
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
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另行书面通知。
**
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
严格按国家和财政部相关规定执行。
**
构成磋商文件的其他文件
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
磋商有效期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天。
**
报价方式
总价报价
**
服务(交货)期限
服务(交货)地点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
质量要求
验收标准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技术标准。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磋商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
响应文件份数
(实质性要求)
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
其他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
**
签字盖章
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
**
响应文件的装订
一份正本和二份副本分别装订。
**
响应文件封面的标注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均应标明:新南桥至迴澜塔通航水域认定报告编制项目、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年 月 日;包号(如有);并分别在封面上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
**
响应文件外层密封袋的标注
新南桥至迴澜塔通航水域认定报告编制项目、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年 月 日、包号(如有)。
**
磋商保证金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
磋商文件、评审工作咨询
联 系 人:殷先生
联系电话:***-********
**
成交通知书领取
成交公告在“***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告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件到**新宇盛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
联 系 人:何女士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
若缴纳现金,请领取通知书前将现金缴纳至公司财务;若为转账,请领取通知书前将代理服务费转至我公司对公账户。
收款单位:**新宇盛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民生银行****支行
银行账号:*********
**
供应商询问、质疑
根据采购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应当直接向代理机构依法提出,并由**新宇盛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依法受理和回复。
联 系 人:殷先生
联系电话:***-********
**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财政局。
监督部门:***财政局,联系电话:***-********
注: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
招标代理服务费
采购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元(大写:陆仟元整),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
补充说明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号)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本项目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的分类: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服务。
**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推进**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号),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银行应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完成对供应商的信用审查以及开设账户等相关工作。
**
本项目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备注
若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同一事项表述与磋商须知表内容不一致的,以磋商须知表为准。
二、总则
*.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所叙述项目的服务采购要求。
*.*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采购主体
*.*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交通运输局。
*.*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系指**新宇盛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系指领取了磋商文件拟参加磋商和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供应商。
*.*“服务”系指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具备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邀请”第五条的基本条件;
*.*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部门处罚(处理)。
*.*【《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报价无效:
(一)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谈判事宜;
(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磋商费用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磋商活动的全部费用。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磋商小组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联合体竞争性磋商(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磋商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除非磋商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三、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
**.*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的依据,同时也是磋商的重要依据。磋商文件用以阐明磋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磋商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磋商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一)竞争性磋商邀请
(二)供应商磋商须知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四)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五)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和合同重要条款等要求
(六)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
(七)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八)响应文件格式
(九)评审方法
(十)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磋商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本项目法定发布媒体网站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均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磋商文件的澄清与磋商文件有矛盾,以日期在后的为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个工作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天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若采纳,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供应商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澄清回复后,应立即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收到上述文件。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
**.*供应商考察现场或者参加答疑会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本次竞争性磋商不组织答疑会。
四、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磋商过程中澄清。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两部分。
**.响应文件的语言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实质性要求)
**.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磋商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磋商文件规定为准。
**.响应文件格式
**.*供应商应执行磋商文件第八章的规定要求。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磋商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响应文件的组成
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本项目响应文件分为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两部分,分册装订。资格性响应文件用于磋商小组资格审查,其他响应文件用于磋商。磋商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磋商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报价部分
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填写“最终报价信”(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资格性响应文件: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写资格性响应文件(如适用):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承诺函;
(*)供应商的资格声明;
(*)磋商文件第四章所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
(*)磋商供应商认为为满足本项目资格要求还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 其他响应文件:供应商须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如适用):
(*)报价函;
(*)报价一览表;
(*)分项报价明细表;
(*)技术(服务)、商务和合同重要条款响应偏离表;
(*)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项目实施方案等;
(*)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
(*)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 其他部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电子档*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响应文件、新南桥至迴澜塔通航水域认定报告编制项目、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其他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电子档*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其他响应文件、新南桥至迴澜塔通航水域认定报告编制项目、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
**.*(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否则将造成响应文件规范性扣分。
**.*响应文件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按照《**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规范)
**.*响应文件统一用A*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不属于本项目磋商小组评审范畴,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接收响应文件时及时处理)
**.*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可以单独封装,也可以密封于一件包装内。每件密封包装的最外层应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包号(如有)。
**.*密封后的封口上加盖供应商公章,磋商前不得启封。
**.*每一密封信封上注明“于****年*月**日**:**(**时间)(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
**.* 供应商应将磋商后的最终报价单独封装在信封内,在最终报价时递交磋商小组。
**.*如果未按前款规定密封和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并退回供应商。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或者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
**.磋商截止时间
**.*所有响应文件都必须按“竞争性磋商邀请”中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规定地点。
**.*出现因磋商文件的修改推迟递交截止日期时,则按采购代理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
**.*采购代理将拒绝接收并原封退回在递交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的递交
**.*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采购代理机构将向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发出磋商邀请;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未通过的原因。
**.*报价表在磋商后,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时递交。
**.*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
**.*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
**.*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报价要求
**.报价
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格式”中报价表、分项报价明细表、最终报价信的要求进行报价。
**.项目承包
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由供应商参照磋商文件的要求进行报价。除合同条款中确定遇不可抗力因素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故、问题和可能发生的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总报价应包括承诺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
**.报价要求
**.*供应商应以磋商文件内容作为报价基础,同时可结合自身实力,考虑项目实施因素及该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风险,以不低于企业成本的价格自主确定报价。
**.*本次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供应商须提交项目总报价及报价说明。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所有费用均应计入总报价。
**.报价货币
报价函、报价表、分项报价明细表、最终报价信中的报价一律用人民币币种填报。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任何非人民币币种的报价。
六、磋商与最终报价
**.磋商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磋商须知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供应商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磋商开始前将由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拆封。
**.* 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
(*)响应文件未密封;
(*)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未盖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针对同一项目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未书面声明哪一份有效的;
(*)供应商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的。
**.* 在初审的基础上,对已按规定递交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就本项目的技术、商务及售后服务等内容,磋商小组(评审委员会)所有成员与之磋商。
**.最终报价
**.*磋商后,供应商须在磋商小组要求的时间内作出最终报价,该报价须供应商的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为有效。
七、评审
**.磋商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九章的规定进行。
八、成交事项
**.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将按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将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收到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将在*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磋商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
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期间,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成交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同时撤销政府采购合同;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将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成交结果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本项目需要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交纳。
**.成交通知书
**.*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有权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九、合同事项
**.签订合同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部分。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中的最后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
**.*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之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原件(一份)尽快送采购代理机构财务科室。
**.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按供应商须知附表执行。
**.履行合同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验收
**.*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凭“验收结果”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
十、磋商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
(*)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十一、询问、质疑和投诉
**.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省的有关规定办理。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十二、其 他
**.本磋商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磋商文件不再做调整。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一、供应商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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