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导航图标
招标网 > 招标采购 > 招标公告 > 四川省广安市岳池县九龙镇建设路东一段258号成果村5-3-7-2
分享到:
四川省广安市岳池县九龙镇建设路东一段258号成果村5-3-7-2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12日 | 标签:路招标 
以下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详细内容,请先 注册 成为会员,
已注册会员请 登录 后查看。
招标编号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采购业主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招标公司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人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电话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通讯地址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邮政编码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截止日期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3年10月12日在招标网发布四川省广安市岳池县九龙镇建设路东一段258号成果村5-3-7-2。
    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项目编号 GR****SC*******-* 项目名称 **省********镇建设路东一段***号成果村*-*-*-* 资产类别 房产 转让方名称 **省**银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挂牌价格 ***,***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 挂牌日期 ****-**-**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转让说明事项 一、本次出售资产产权证齐全,所有转让标的均未出租,且无查封、无诉讼、无纠纷,部分资产存在抵押的情况,详见资产明细表。 二、本次交易标的按现状单套转让,不动产证载所述标的面积仅供参考,标的产权面积和使用期限以产权管理部门最终确权登记为准,如存在误差,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金额。 三、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实地查验转让标的,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物结构、权证过户、转让标的物接收等方面存在的风险等)。交易标的状态和状况以实际勘察情况为准,受让方报名参与受让此项目事宜即表示对房屋状态和状况无异议,受让方在确定受让资格时不得以房屋存在任何瑕疵为借口拖延合同签订或支付转让价款,取得房屋产权后发生的一切与房屋状态、状况及质量有关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受让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不得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和进行资产交接。 四、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后,可以采取一次性付款、商业贷款两种支付方式。 *、受让方选择一次性付款方式的,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入转让方指定账户。 *、受让方选择商业贷款方式的,需在报名前自行了解能否办理贷款手续。涉及的相关问题按所贷银行及**省、***、***现行商品房贷款政策执行。受让方应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的约定自行与转让方办理价款结算事宜。 贷款银行指定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地址:邮储银行***支行营业部信贷中心(***丝绸路中医院旁);联系人及电话:向经理,***********;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地址:*****街道翔凤大道下段**号**彼岸*栋*-*,*-*号;联系人及电话:任经理,***********。 *、受让方采取商业贷款方式支付交易价款的,在受让方支付转让方首付款并经所贷款银行放款后*个工作日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办理产权抵押等手续;若因受让方自身原因不能通过贷款审核的,受让方需在**个工作日内付清剩余尾款,否则转让方解除买卖关系收回房屋,并从受让方交付的首付款中按照房款总价**%扣除违约金及贷款所产生的所有费用。 *、受让方采取商业贷款方式支付交易价款的,需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支付首付款。安置房的首付款不得低于**%;标的性质为商业或经营的首付款不低于成交价的**%。 五、此次标的转让在挂牌公告期内每周星期三,上午*:**-**:**,下午:**:**-**:**组织看房。看房联系人:林婷、王屈红、黄科翔、谭双双、蒋知岑;联系电话:****-*******。 六、因本次转让标的涉及不同的产权持有人,成交后受让方需与标的产权持有人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易标的的交接。并在获得西南联合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转受双方共同办理交易标的的权证变更登记手续。如该交易标的办理了抵押,则由产权持有人在完成解抵押事宜后,再行办理产权交割事宜。本次转让标的办理产权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标的产权持有人和受让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七、转让方承诺协助完成本次转让标的物过户等相关事宜。(*)采用一次性支付标的全部价款的,转让方与受让方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缴纳全部价款后*个工作日内,转让方交付标的,受让方资料提供齐全后*个月内领取不动产权证;(*)采用商业贷款方式支付标的价款的,受让方办理抵押登记,转让方收到银行放款后*个工作日内,转让方交付标的。 八、其他信息详见《产权交易合同》、《资产明细表》等资料。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地区站
东北:辽宁 吉林 黑龙江
华南:广东 广西 海南
西北: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西南: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华中:河南 湖北 湖南
关于我们 | 成功案例 | 知名客户 | 诚征代理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招标导航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