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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关于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申请补发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24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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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4年05月24日在招标网发布运城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关于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申请补发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广大社会群众及有关单位:
  根据*月**日自然**部发布《自然**部关于第六批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凡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发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后,即予以补发。
  按照该决定,自即日起,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后申请补发的,我中心应当在发布声明的同时,予以补发,不再需要等声明满**个工作日。
  即日起,我中心有关业务科室将调整工作流程,依法依规办理不动产权证书补发。已受理补发申请,在门户网站刊发遗失灭失声明的,我中心将按照部里有关规定,适时调整声明内容,为群众及时办理补发。
 
 ****年*月**日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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