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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石景山区融媒体中心食堂大宗物品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01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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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3年12月01日在招标网发布北京市石景山区融媒体中心食堂大宗物品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各有关单位请于2023.12.12前与公告中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受************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食堂大宗物品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食堂大宗物品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PLGC-****-ZB****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李娜、刘思雨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大街**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玉海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李娜、刘思雨***-******** 代理机构地址: ******金星路**号院*号楼*层***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采购需求:************食堂大宗物品采购,年度采购总金额不超过**万元,具体详见比选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号)中所属行业为:(四)批发业或(五)零售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供应商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截止日前相关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以开标现场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可不提供);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食杂店食品经营登记证》或具有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提供证书复印件或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证明)。 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金星路**号院*号楼*层***会议室 方式:邮件获取 售价:每套人民币***元;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时间) 地点:******金星路**号院*号楼*层***会议室 开启 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时间) 地点:******金星路**号院*号楼*层***会议室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二、开标时间:****年**月**日 **:** 三、其它补充事宜 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等媒体同时发布 (*)申请人购买比选文件须将比选文件获取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填写完整加盖公章后彩色扫描,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注明&“采购编号_文件购买&”采购代理机构核对无误并确认报名费到账后,将PDF电子版比选文件回复至发送者的邮箱,视为报名成功,若邮购纸质版比选文件请在邮件中备注收件人信息。供应商缴纳比选文件费建议采用对公账户电汇方式,请汇至下面帐户:账户名称:**************,开户行:建行**郁花园支行账号:********************。纸质比选文件和比选文件费发票的获取事宜详询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比选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比选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比选。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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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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