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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津市司法局机关2024年天津市司法局购买信访事项人民调解服务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11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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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4年05月11日在招标网发布关于天津市司法局机关2024年天津市司法局购买信访事项人民调解服务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年***司法局购买信访事项人民调解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 ***司法局机关 行政区域 *** 公告时间 ****年**月**日 **:**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仕宗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司法局机关 采购单位地址 ******水上公园****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 代理机构地址 无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无 ****年***司法局购买信访事项人民调解服务 ***司法局机关****年***司法局购买信访事项人民调解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日期:****年**月**日发布来源:***司法局机关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司法局机关 项目名称:****年***司法局购买信访事项人民调解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各类社会矛盾呈易发多发态势,因信访问题解决不及时引发的矛盾升级,严重影响了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和社会治安秩序。****年,按照*委社会体制改革和全*政法工作部署,在*委政法委统一领导下,*司法局与原*综治办、*信访办密切配合,积极探索运用人民调解方式化解信访矛盾,开展信访与人民调解对接试点工作(以下简称“访调对接”)。为进一步预防和化解信访纠纷,维护社会稳定,针对****年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工作,我局拟进行政府采购,推动“访调对接”工作更好落实。预计我*****年信访事项调解案件量不低于***件,调解成功率要求不低于**%。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年*月,***人民调解员协会依据《中华人民**国人民调解法》和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成立***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访调委”)。*访调委隶属于*人民调解员协会,接受*司法局业务指导,是依法设立的调解信访事项的群众性组织,组成人员和人民调解员依法向*人民调解员协会备案,在*人民调解员协会领导下开展工作。自成立以来,*访调委始终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正确疏导、化解信访事项,坚持信访与人民调解工作紧密衔接、互为依托、相互配合、通力协作,截至****年**月**日,共导入信访事项****件,化解、调解成功****件,调解成功率**.*%,为确保社会大局持续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发挥了应有作用。*委政法委、*信访办、*司法局****年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信访与人民调解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中也明确提出,进一步完善和深化“访调对接”工作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基层信访和人民调解职能作用,强化源头治理,依法、及时、就地化解信访事项。鉴于上述情况,*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工作,只能由*人民调解员协会所属的*访调委提供服务,此项政府采购工作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人民调解员协会为单一供应组织。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人民调解员协会 地址:******水上公园****号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人:陈仕宗 联系地址:******水上公园****号 联系电话:***-******** *、财政部门 联系人:***财政局 联系地址:********道*号(***财政局) 联系电话:***-********转****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司法局机关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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