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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网 > 招标采购 > 招标公告 > 吉林龙湾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20年度中央财政湿地补助资金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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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龙湾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20年度中央财政湿地补助资金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1年02月24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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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截止日期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1年02月24日在招标网发布吉林龙湾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20年度中央财政湿地补助资金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各有关单位请于2021.03.17前与公告中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年度中央财政湿地补助资金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年度中央财政湿地补助资金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省公共**交易中心网(http://www.ggzyzx.jl.gov.cn/)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项目采购X[********]-****号
项目编号:JLSBLB****-GC**
项目名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年度中央财政湿地补助资金项目
采购内容:建设湿地观测平台、巡护步道、围栏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万元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包括的所有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年*月**日-****年*月**日
面向企业类型: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建设地点:业主指定地点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号);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号)等国家最新政策。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要求人证合一,提供项目经理近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
(*)投标人近三年(****年-****年)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三年(****年-****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应具有具备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年-****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具有近六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具有近六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能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投标单位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
(*)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相关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分至****年*月*日下午**时(**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方式:供应商自行登录**省公共**交易中心网(网站)下载。
CA认证办理基本流程:首先登录**省公共**交易中心网(www.ggzyzx.jl.gov.cn),按照规定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网上注册登记后,请携带相关材料到国投安信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办理CA认证。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技术支持联系方式:投标人注册,CA数字证书 (USBKey)及电子签章办理咨询电话:****-********;技术支持电话:***-***-****。
确认参加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年*月*日下午**时。
投标商下载采购文件后,务必在规定的“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点击“投标”按钮确认参加投标才具有投标资格。如果投标人在规定的“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没有点击“投标”按钮确认参加投标,将失去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时间)
地点:**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负一楼投标文件收取专区(省政府大厅东门人民大街雕塑公园对门)。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年*月**日**时**分(**时间)
地点:**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人民大街****号)五楼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同时在**省公共**交易中心、中国政府采购网、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地 址:**省*****镇**街***号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 址:**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东街****号**省国家广告产业园
电 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青
电   话:****-********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注: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特别注意:
各投标人:
根据我省目前疫情防控要求,为更好地减少人员聚集,阻断传染渠道,保障参与交易活动人员的健康,请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遵守以下规定。
*.投标人应提前下载《吉事办》,并按要求进行注册绑定工作。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按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要求测量体温,体温符合入场要求的,向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出示《吉事办》小程序中的吉祥码,扫码后进入所投项目投标文件收取指定区域进行登记(地点为**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负一楼,***人民大街****号雕塑公园对面门进入)。
*. 按招标项目负责人要求,进行投标人签到(包括《投标人签到表》)。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还应递交分别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电子版和询标邮箱授权函和投标保证金票据。
*.投标文件收取专区北侧设置二次报价专区,竞争性谈判及竞争性磋商项目的投标代表收到通知后在此专区进行报价。
*. 投标截止时间,项目负责人组织各投标人现场确认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后,请投标人迅速离开投标现场。中标成交结果不再现场公布,请关注中心网站公告。
*.投标人代表要按**省、***有关防疫规定,确保自身健康状况,参与现场交易活动的人员均应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全程正确佩戴符合防疫规定的口罩,自觉确保安全间隔距离,自觉维护好场地卫生和秩序,不扎堆聚集,不喧哗闲聊,不随意走动,废弃口罩定点投放。如违反相关防疫规定,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省公共**交易中心公告内容,若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内容有变更,均在网站发布,请以本项目变更公告中的内容为准。若开标场地临时发生变更,以开标区LED 屏幕为准。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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