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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装饰装修工程招标文件附件
发布日期:2021年02月20日 |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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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1年02月20日在招标网发布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装饰装修工程招标文件附件。
    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装饰 装修工程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H******************* 招标单位:***自治区****级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零二一年二月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第六章 图 纸...........................................................................................................................................***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 招标公告 *****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装饰装修工程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装饰装修工程已经由***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通发改投字【****】***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自治区****级人民法院,建设资 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 *.** 元,政府投资 *******.**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名称:****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装饰装修工程 (二)建设地点:****级人民法院指定地点 (三)招标内容: 是否 企业 人员 标段 标段 工期 合同估 允许 资质 资质 投标人资格其它要求 编号 名称 (天) 算价 联合 要求 要求 体 *.投标人需具备住房与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 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 [建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 筑装 施工企业。 ** 修装 [注册 ** 饰工 *.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二级 H*** 级人 程· 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名建造 本次 **** 民法 建筑 招标 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具备有效期师·建 **** 院审 装修 ****** 不接 内的 B 类安全考核合格证。筑工 ** **** 判法 装饰 程]( *.**元 受联 *.拟任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 **** 庭装 工程 含)以 合体 二 上技术职称。*** 饰装 上 投标。 修工 级]( *.提供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其他技 程 含) 术、管理人员 **** 年至今任意连续六个月 以上 本单位社会保险缴纳个人明细(或对账单) (退休返聘人员只需提供退休返聘证明); *.投标人提供****年至今任意连续六个月依 法纳税凭证(以税务机关出具的税收缴款书 或银行扣税凭证为准,如税收为零申报,须提 *供证明材料)。 *.投标人具备近三年(**** 年-**** 年)经 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 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成立时间不足的公司 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年度审计报告,**** 年新 成立的公司提供财务报表)。 *.近三年(**** 年-至今)至少承揽过 *个类 似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 *.根据《***建筑*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 办法》(通住建发〔****〕*** 号)文件规定, 对被记录不良行为记录在公示期限内的投标 人将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公示以**住 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为准)。 *.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被“信用 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单位被列 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将被拒 绝其投标(需提供投标单位在该网站上的查 询记录截图)。 **.在全国建筑*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http://jzsc.mohurd.gov.cn/home)被计 入黑名单、不良诚信记录的,招标人将拒绝 其投标。 **.投标人(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 犯罪,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行贿 犯罪档案结果截图。 **.投标人不得采用挂靠、转包、虚报业绩和 代为投标等形式,一经发现,其中标无效, 并列入诚信黑名单同时负责赔偿招标人全部 损失。 **.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 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 本项目投标。 三、公告发布媒体 (一)***公共**交易网 网址:http://ggzy.tongliao.gov.cn *(二)***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网址:http://www.nmgztb.com.cn 四、资格审查 (一)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审查时间:**** 年 ** 月 ** 日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核。 (三)审查地点:***公共**交易中心 *楼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领取时间:**** 年 ** 月 ** 日至 **** 年 ** 月 ** 日(**时间)。 (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到***公共**电子交易系统 http://ggzy.tongliao.gov.cn/TPBidder 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六、其他说明 (一)开标时间:**** 年 ** 月 ** 日 **:**(**时间)。 (二)开标地点:***公共**交易中心 *楼。 (三)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从本单位基本账户中采用网银转账、电汇、银行柜面转账 (不接受现金)的方式缴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元(大写:壹拾捌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应 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缴纳到招标文件指定的账户。对于未能按 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投标。 *、投标保证金收取截止时间:**** 年 ** 月 ** 日 **:** 止(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招标保证金账户 (*)收款单位名称:***政务服务中心 开户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胜利路支行 帐号: *********************** (*)收款单位名称:***公共**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营业室 *帐号: ************************ (*)收款单位名称:***公共**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分行胜利路支行 帐号: ************ 注:①以上三个账户可任意选取一个账号进行投标保证金转账,***政务服务中心和 ***公共**交易中心为同一单位。②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指 定的账户,在汇款附言中写明项目名称。 (四)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在***公共**电子交易平台系统 (http://ggzy.tongliao.gov.cn)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具体办理事宜详见平台通知)后登 入投标人系统,在“我要投标”确认后并在“招标文件领取”流程内领取招标文件。没有入 库的企业需登录***公共**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tongliao.gov.cn)进行诚信库 注册,在诚信库注册后,按要求录入并提交基本信息的,系统将自动通过,无须携带资料到 现场进行比对,用户务必保证在诚信库中录入的信息合法合规、真实有效,所产生的一切法 律后果均由用户自行承担。具体事宜详见《***公共**交易中心关于取消诚信库现场比 对环节的通知》。 注:本项目一切信息均在***公共**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请投标人关注,如有遗漏,投 标人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五)本项目招标文件已同步在***公共**交易中心网上发布,该文件仅供投标人了解 项目情况,投标人确认参与此项目的,请务必在***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内进行交易文 件下载操作。 (六)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版)” 生成电子版加密投标文件(扩展名为 TLTF),在***公共**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系统内 上传电子版加密投标文件,并且将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版)”生成的电子版非 加密投标文件(扩展名为 nTLTF)拷贝至单独的 U盘内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单独密封,在投标文 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携带至开标地点,同时须携带制作投标文件使用的 CA 锁,以供现场解 密投标文件。逾期未在系统内上传电子版加密投标文件(扩展名为 TLTF)或开标未携带电子 版非加密投标文件(扩展名为 nTLTF)U 盘的或未携带制作投标文件使用的 CA 锁的(注:以 *上三者缺一不可),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现场到场的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需出示有效期内的健康码,中、高风险地区来 通人员需提供抵通近 *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必须全程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配合工作人 员测量体温;所有投标单位人员必须服从大厅管理人员指挥;请各投标单位随时关注***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医疗防控组发布的管控通告,并且严格遵守。综合考虑开标授 权代表的管控风险,因管控要求导致不能按时投标的后果自负。以上要求如有动态调整,以 防控指挥部最新发布的信息为准。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自治区****级人民法院 招标人地址: *******建国路与西拉木伦大街交汇处 招标人邮编: ****** 招标人联系人:姜洪林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 招标人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地址:******渤海镇环镇路 ** 号 *** 室 代理邮编:****** 代理联系人:徐丹丹 代理邮箱: 代理联系电话:*********** 代理传真: ***第二章 投标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名 称: ***自治区****级人民法院 地 址: *******建国路与西拉木伦大街交汇处 *.*.* 招标人 联系人: 姜洪林 电 话: *********** 名 称:**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渤海镇环镇路 ** 号 *** 室 *.*.*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徐丹丹 电 话:*********** *.*.* 项目名称 ****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装饰装修工程 *.*.* 建设地点 ****级人民法院指定地点 *.*.* 建设内容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内容 *.*.* 资金来源及比例 财政拨款 *.*.*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内容 计划工期:**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年 ** 月 ** 日 *.*.* 计划工期 计划竣工日期:**** 年 ** 月 ** 日 上述开工时间仅作为投标文件的规定时间,实际开工日期按合同约定 执行。 *.*.*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合格标准 一、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需具备住房与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 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施工企业。 *.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证书的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具备有效期内的 B 类安全考核合格证。 *.拟任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提供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其他技术、管理人员 **** 年至 今任意连续六个月本单位社会保险缴纳个人明细(或对账单)(退休 返聘人员只需提供退休返聘证明)。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投标人提供 **** 年至今任意连续六个月依法纳税凭证(以税务机关 出具的税收缴款书或银行扣税凭证为准,如税收为零申报,须提供证明 材料)。 *.投标人具备近三年(**** 年-****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 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 情况说明书)(成立时间不足的公司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年度审计报告, **** 年新成立的公司提供财务报表)。 *.近三年(**** 年-至今)至少承揽过 * 个类似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 及合同协议书; *.根据《***建筑*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通住建发〔****〕 *** 号)文件规定,对被记录不良行为记录在公示期限内的投标人将被 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公示以**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为准)。 *.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单 位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将被拒绝其投标(需提供 投标单位在该网站上的查询记录截图)。 **.在全国建筑*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http://jzsc.mohurd.gov.cn/home)被计入黑名单、不良诚信记录 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投标人(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需提供中国裁判文 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截图。 **.投标人不得采用挂靠、转包、虚报业绩和代为投标等形式,一经发 现,其中标无效,并列入诚信黑名单同时负责赔偿招标人全部损失。 **.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 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二、资格后审需提交的资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带二维码的可携带复 印件加盖公章); *、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带二维码的可携带复印件加盖公 章);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已取消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需出具基 本账户信息证明); *、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带二维码的可携带复印件加 盖公章);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项目经理注册证原件、有效期内的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原件; *、提供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其他技术、管理人员 **** 年至 今任意连续六个月本单位社会保险缴纳个人明细(或对账单)原件(退 休返聘人员只需提供退休返聘证明); *、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类似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合同协议书原件。 **、信用中国网站、全国建筑*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加盖 公章。 **、投标人(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截图,加 盖公章。 **、提供 **** 年至今任意连续六个月依法纳税凭证(以税务机关出具 的税收缴款书或银行扣税凭证为准,如税收为零申报,须提供证明材 料)。 备注: *、如投标单位当地实行人员证件电子化管理的,需提供带二维码的复 印件视同为原件,带二维码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视同为原件,其相关 证件复印件中的二维码必须清晰可见,如现场无法识别导致不认可的 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在开标后进行,以上资料评标委员会将从“** *公共**交易诚信信息库”中调取信息,并与开标情况及投标文件 中提供的资料及原件相结合进行审查,以上资料不齐全或未按要求提 供的为无效投标。 *、投标文件和诚信库中提供的信息应当合法合规、真实有效,所产生 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是否接受联合体标 不接受 不组织,投标人可根据投标工作的需要自行进行勘察,踏勘现场的费 *.*.* 踏勘现场 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现场勘察过程中发生的一切意外事故,投标 人自行负责。 *.**.*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 天前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 *.**.* 形式: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时间之前登陆“***公共**交易中心 止时间 系统”将要求澄清的问题向招标人提出。并以电话的形式匿名通知招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 天前 形式:招标文件的澄清将以编号的补遗书形式在***公共**交易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 *.**.* 中心网(http://ggzy.tongliao.gov.cn/)上发布,所有投标人应密 间 切关注***公共**交易中心网站与本项目相关的信息,未关注者 后果自行承担。 无需确认,以招标人在***公共**交易中心网站内容时间为准。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 *.**.* 关于本次招标相关的变更公告及通知,招标人不另行通知,如投标人 文件澄清的时间 未按变更公告及通知办理投标事宜,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不允许重大偏离 允许细微偏差,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但在 *.** 偏离 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 补充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 *.* 针对招标文件作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文件(如果有)。 材料 *.*.* 投标截止时间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时间)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 *.*.*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材料 小写:*******.** 元 *.*.* 最高投标限价 大写:玖佰零捌万玖仟柒佰玖拾陆元玖角伍分。 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 投标有效期 **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计起) 投标保证金缴纳要求: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以网银转账、电汇、银行柜面转账形式,(不 接受现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指定账户,以个人、企业的办 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 纳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 *.*.*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注: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指定时间汇入指定账户,时间以实际到帐时间 为准。在规定时间内汇入指定账户的投标单位,保证金汇款凭证扫描 件须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开标时投标人需携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 件(或基本账户信息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保证金汇款凭证原件或 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备查验,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将拒收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其投标文件。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 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投标。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元(大写:壹拾捌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账户: (*)收款单位名称:***政务服务中心 开户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胜利路支行 帐号: *********************** (*)收款单位名称:***公共**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营业室 帐号: ************************ (*)收款单位名称:***公共**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分行胜利路支行 帐号: ************ 注:①以上三个账户可任意选取一个账号进行投标保证金转账,** *政务服务中心和***公共**交易中心为同一单位。②投标保证 金必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指定的账户,在汇款附言中写 明项目名称。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 *.*.* * 年,即 **** 年-**** 年 要求 企业近年完成的类似 *.*.* * 年,即 **** 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业绩的年份要求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 *.*.* * 年,即 **** 年至今 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是否允许递交投标备 *.* 不允许 选方案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 (*)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格式中的内容进行删减或修改。 (*)投标人可以在格式内容之外另行说明和增加相关内容,作为投标文 *.*.* 投标文件格式 件的组成部分,但不得与招标文件的强制性审査标准和禁止性规定相 抵触。 (*)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 响应,并且实质性响应的内容不得互相矛盾。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投标文件应内容完整,字迹清晰可辨。投标文件(不包括所附证明材 料)字迹或印章模糊导致无法确认关键技术方案、关键工期、关键工程 质量保证措施、投标报价的,应作否决其投标处理。 (*)投标文件所附证明材料应内容完整并清晰可辨,若不完整或字迹、 印章模糊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都应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 写签字(包括姓和名),不得用盖章(如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 不得由他人代签。 (*)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加盖投标人单位(法定名称)公章,不 *.*.* 签字或盖章要求 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 替。 (*)投标文件所附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 注:未按上述要求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已在***公共**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系统内上传电子版加密投标 文件(扩展名为 TLTF)并且能解密成功,纸质文件正本 * 份,纸质文 件副本 * 份,电子版 U 盘 * 份(U 盘内文件为:电子版非加密投标文件 *.*.* 投标文件份数 (扩展名为 nTLTF)及可编辑 word 版投标文件),U 盘不得设置权限 密码,U 盘须包括最终报价等完整的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 出现问题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规定顺序牢固胶装成册(A* 纸幅,图表除外), 并编制目录且逐页编制页码。 *、纸质投标文件应装订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凡活页装订均被视为不牢固装订。没有牢固装订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 装订要求 *、牢固装订成册是指投标人用线或金属丝等牢固紧密扎紧或书脊抹粘 合剂,以保证投标文件不至于散开或用简单方法将任何一页在没有任 何损坏的情况下去除或插入。(注意投标文件必须连续装订,不得只 用订书钉简单装订,不得出现替换页,如用双面胶、固体胶等方法粘 结的均为无效投标文件。) 纸质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均须密封递交,封套上写明: 工程名称: 投标文件 正本/副本/电子版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招标编号: 投标单位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公共**交易中心 * 楼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地点:***公共**交易中心 * 楼 (*)宣布开标纪律; (*)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 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 开标程序 (*)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 (*)电子唱标; (*)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 录上签字确认; (*)开标结束。 评标委员会构成: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 人,技术、经济方面的专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家 * 人;注:经济专家 * 人,技术专家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政府组建的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 *.*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确定中标人 (一)***公共**交易网 网址:http://ggzy.tongliao.gov.cn/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二)***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网址:http://www.nmgztb.com.cn/index 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或支票或者电汇或者履约保函,若采用现金形 式,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至或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具体形式签订 合同前与甲方商定。 *.*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 *% 履约担保提交时间:签订合同前缴纳。 不按照上述规定缴纳的,甲方有权解除其中标资格。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分包情况 不允许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 投标报价 工程量清单计价 *.开标时须企业授权委托人到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经 理),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人身份 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注册建造师证书原 件(或带二维码电子证书复印件)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书原件(或带二维码电子证书复印件)。 **.* 开标时需查验的资料 *.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企业基本账户信息证明复印件加 盖公章)。 *.汇款凭证原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注:如果拟派注册建造师本人(与投标文件所附项目经理为同一人) 未到场或以上证件不齐全,视为无效投标,将予以拒绝。 *.是否采用电子招投标:是。 *.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方式及时间: 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 软件(**版)”生成的电子版加密投标文件(扩展名为 TLTF),在通 辽*公共**电子交易平台投标系统内上传电子版加密投标文件。将 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版)”生成的电子版非加密投标文 **.* 是否采用电子招投标 件(扩展名为 nTLTF)拷贝至 U 盘内,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 连同 CA 锁及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并携带至开标地点。逾期未在系统内上 传电子版加密投标文件(扩展名为 TLTF)或开标未携带电子版非加密 投标文件(扩展名为 nTLTF)U 盘的,招标人均不予受理。同时,投标 单位应按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密封递交纸质投标文 件。逾期未送达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 招标答疑 不答疑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详见“第三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 标 准 **.*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确定中标人方式及发 按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确定中标人并于中标公示结束 **.* 中标通知书 后 * 日之内发出“中标通知书”。 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 **.** 签订合同 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 付款方式 按合同约定执行。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本工程实行质量保证金制度,在项目通过上级主管部门验收前预留合 **.** 质量保证金 同价款的 *%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 质保期 * 年。 **.** 招标代理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按照内工建协[****]** 号文件中载明的标准收取。 如果中标,中标企业派驻现场的主要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数量及资格 **.** 合同说明 应与投标文件承诺一致,否则甲方有权解除与其签订的施工合同。 **.** 类似工程定义 本文件中类似工程是指装修装饰工程项目。 关于本项目所有的澄清、变更、补遗等文件将在***公共**交易 关于本项目所有澄清、 中心网上发布,望各投标单位及时关注本项目的更新信息。若因投标 **.** 变更、补遗等信息资料 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取相关补遗、变更、澄清文件等相关的资料信息, 发布的媒介 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投标单位在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时必须出具项目所在地开具 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 (*)中标单位须依法与招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严格履行,建立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 **.** 职工名册并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建 用账户 立劳动计酬手册,记录施工现场作业农民工的身份信息、劳动考勤、 工资结算以及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的工资支付书面记录等材料一并 提交至我方备查。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相关投标资料复印件及所携带原件必须真实有效,不存在弄 **.** 虚作假。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查实提供了虚假内容,取消其投标资格;如在评标期间经查实 提供了虚假内容,其投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评标标准中所涉及的赋分证件均须提供原件,且与投标文件中所附复印件一致。 **.** *.各类证书原件须装在档案袋中,上面标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所提供资料名称及 份数,格式自拟。 **二、投标人须知 *. 总则 *.* 项目概况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本招标项目建设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 *.*.*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被责令停业的;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转包、违法分包工程的;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 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 投标。 ***.* 费用承担 *.*.*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 招标服务收费标准按照内工建协[****] ** 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为依据,招 标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 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 踏勘现场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 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 失。 *.*.*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 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 投标人应勘察、了解施工现场及周围地形、地貌、水文、地质、交通道路等情 况,仔细检査现有的建筑物以及可作为储存和施工用途的场地、空间,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 投标报价的直接资料。中标时,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提出额外付款或**竣 工日期等索赔的要求。对此类要求,招标人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否则投标人要自负风险, 中标资格被取消,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 投标预备会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 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 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 *.** 偏离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 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 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离为细微偏离。 细微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不完 全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 的结果。细微偏离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在算术性复核中发现的算术性差错; (*)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细目的单价和总价; (*)除强制性标准规定之外,拟投入本合同段的施工、检测设备、人员不足; (*)施工组织设计(含关键工程技术方案)不够完善。 *. 招标文件 *.* 招标文件的组成 *.*.* 本招标文件包括: (*)招标公告; (*)投标人须知; **(*)评标办法和标准; (*)合同条款及格式; (*)工程量清单; (*)图纸; (*)技术标准和要求; (*)投标文件格式; *.*.* 根据本章第 *.** 款、第 *.* 款和第 *.*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 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招标文件的澄清 *.*.*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 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要求招标人 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 招标文件的澄清无需确认,以招标人在***公共**交易中心网站内容时间 为准。关于本次招标相关的变更公告及通知,招标人不另行通知,如投标人未按变更公告 及通知办理投标事宜,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 招标文件的修改 *.*.* 在投标截止时间 ** 天前,招标人可以在***公共**交易中心网站以 CA 锁 发布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 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 天,相应**投标截止时间。 *.*.*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无需确认,以招标人在***公共**交易中心网站 内容时间为准。关于本次招标相关的变更公告及通知,招标人不另行通知,如投标人未按 变更公告及通知办理投标事宜,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 投标文件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人授权委托书; (*)投标保证金;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施工组织设计; (*)项目管理机构; (*)资格审查资料; (*)其他材料。 *.* 投标报价 *.*.*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已标价 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 款的有关要求。 *.*.*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 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 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或投标总价的大写有文字表述错误(如“壹佰叁 拾陆元”写成壹佰叁陆元),按无效投标处理。 ***.*.* 投标人未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给定的工程量编制投标文件或擅自修改招标工程 量清单中给定的工程量,按无效投标处理。 *.* 投标有效期 *.*.*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 天。 *.*.*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 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的,应相应**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 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 证金。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 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 过招标人认可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 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 特殊情形投标保证金的处理: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 交履约担保。 *.*.*.* 投标人涉及有违规行为或招标项目在公示期间有投诉的,投标保证金暂不退 还。待调查处理完毕后按招投标监督部门书面意见办理。 ***.* 资格审查资料 *.*.*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 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 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具体年 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 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如有)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 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如有)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 项至第 *.*.* 项规定 的表格和资料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 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 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 投标文件的编制 *.*.*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 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 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 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辩,否则按无效投 标处理: **(*)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工期、工程质量目标及投标保 证金金额,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签署及加盖公章; (*)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函上信息填写正确及已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签署及加盖公章。 *.*.*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 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 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文件中所附资料复印件必须加 盖公章及所有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照要求签字盖章。 *.*.*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副本、电子版的封 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电子版”投标文件 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 时,以软件电子版为准。 *.*.* 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 定。 *. 投标 *.*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版)”生成电子版加密投标文件(扩展名为 TLTF),在***公共**电子交易平台投标 人系统内上传电子版加密投标文件,并且将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版)”生成 的电子版非加密投标文件(扩展名为 nTLTF)拷贝至单独的 U盘内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单独 密封;纸质投标文件“正本”、“所有副本”、“电子版”应分开包装,均应加贴密封条 (带有密封条字样),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 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未按本章第 *.*.* 项或第 *.*.*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 予拒收。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 在本章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 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 项的要求签 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日内退还 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条、第 *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 *.* 投标文件的拒绝和无效 *.*.*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可以拒绝或按无效标处理: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未参加开标会议; (*)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逾期送达的; (*)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投标文件未经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或其授权代表人亲笔签字的;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投标文件字迹模糊导致无法确认投标价格等内容的; **(*)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的; (*)投标人未按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投标人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工程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的; (**)投标人对同一招标工程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的; (**)投标文件中含有虚假资料的; (**)投标人名称与资格审查文件不一致的; (**)未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资料的; (**)未响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其他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情形的; *.*.*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作否决其投标的处理: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与本标段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与本标段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与本标段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仼职或工作的; (*)被责令停业的;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 (**)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 标的除外; (**)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分部分项报价错漏一致,且没有合理解释的; (**)在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评标 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 (**)未能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为准)未按本招标文件投 标须知有关规定参加开标会,或虽参加开标会但不能出示有效身份证件证明其身份的; (**)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 (**)投标行为违反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 (**)其他不应有的雷同。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作否决其投标的处理: (*)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作否决其投标的处理: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限制其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投标人不再具 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 *. 开标 *.*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宣布开标纪律; (*)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 (*)公布项目名称、投标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 (*)投标人代表解密加密投标文件; (*)若出现交易系统内加密投标文件解密不成功(非投标人原因),在征得现场监督 人的同意后,进行非加密文件的上传(如有); (*)导入并读取所有解密成功的投标文件的内容; (*)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开标结束。 ***.*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 评标 *.* 评标委员会 *.*.*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 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 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 (*)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 或刑事处罚的; (*)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 评标 *.*.*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和标准”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 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和标准”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 不作为评标依据。 *.*.*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履职, 遵守职业道德,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提出评审意见,对所提出的评审意 见承担责任。 ***. 合同授予 *.* 定标方式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 候选人自行确定自标人的,应当在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的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中, 说明其确定中标的理由。 *.* 中标候选人公示 *.*.*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 *.*.* 公示的评标结果包括以下内容:评标委运会成员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及其排 序;中标价;工期;工程质量;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名单;中 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类似项目业绩、奖励、信用、惩罚等情况;招标文件设置为实 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内容;否决投标人投标的原因及依据;其他需要公示的内容等。 *.*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 履约担保 *.*.*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 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 保。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联合体中标的, 其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 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 签订合同 *.*.*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 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 **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 分予以赔偿。 *.*.*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 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个的; (*)经评委会评审否决所有投标的。 *.*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 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 纪律和监督 *.*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 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 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 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 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 **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和标准”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 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 投诉 *.*.*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 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投诉人的名称、 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 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 *.*.*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 组织或者自然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 证明复印件。 *.*.* 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当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附提出异 议的证明文件。已向有关房屋建筑和*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投诉的,应当一并说明。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不予受理: (*)投诉人不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厉害关系; (*)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投诉书未署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 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超过投诉时效的; (*)已经做出处理决定的,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投诉事项应当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程序的。 ***.*.*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 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件一:开标记录表 (项目名称)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投标 密封情 投标保证 投标报价 质量标 序号 工期 备注 签名 人 况 金 (元) 准 最高限价 招标人代表: 记录人: 监标人: 年 月 日 **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 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 *、 *、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 评标工作组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表三: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 *、 *、 ...... 投标人: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表四:问题澄清的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关于 的通知,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 特此确认。 投标人: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附表五:中标通知书范本 中标通知书 : 你方于 年 月 日 : : 所递交的 施工投标文件已被我 方接受,被确认为中标人。 中 标 价: 。 工 期: 。 工程质量: 。 项目经理: 。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 ** 日内到 与我方签订施工承包合同。 特此通知。 招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招标代理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公共**交易中心见证盖章: 见证人签字: 年 月 日 **第三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 **一、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形式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 评审 标准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 项规定 财务状况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 项规定 资格 *.*.* 评审 类似项目业绩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 项规定 标准 信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 项规定 项目经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 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 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 项规定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 项规定 工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 项规定 工程质量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 项规定 响应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 项规定 性评 *.*.* 审标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 项规定 准 权利义务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二、评标打分细则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施工组织设计:** 分 *、项目管理机构:* 分 *、投标报价:** 分 分值构成(总分 *** 分) *、工程质量:* 分 *、履约信誉:* 分 * *、财务能力:* 分 评标基准价=最高限价***%+所有有效投标报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价算术平均值***% 偏差率=***%X(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评标基准价 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 *分 无此项 * 分,较完整 *.* 分,完整 * 分 施工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 分 无此项 * 分,较合理 * 分,合理 * 分 组织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 分 无此项 * 分,较合理 * 分,合理 * 分 设计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 分 无此项 * 分,较合理 * 分,合理 * 分 * 评分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 分 无此项 * 分,较合理 * 分,合理 * 分 标准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 分 无此项 * 分,较合理 * 分,合理 * 分 (** 分) **配备计划 *分 无此项 * 分,较合理 * 分,合理 * 分 施工现场总平面图布置合理*分 无此项 * 分,较合理 *.* 分,合理 * 分 任职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近三年内施工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 * 分 过类似工程(附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每 项目 个类似工程加 * 分,满分 * 分。 管理 任职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近三年内施工 机构 * 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分 过类似工程(附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每 评分 个类似工程加 * 分,满分 * 分。 标准 专职施工员、材料员、资料员、质检员、安全 (* 分) 其它主要人员齐全 *分 员的数量满足施工要求,有一项得 *.* 分,最 多得 * 分。 投标 *.投标报价低于最高限价 **%的(含 **%), 报价 视为低于成本价,作废标处理; * 评分 投标报价 ** 分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同的得 ** 分; 标准 *.投标报价比评标基准价每增加 *%减 * 分; (** 分) *.投标报价比评标基准价每减少 *%减 * 分。 **此项满分 * 分。近三年内获得“鲁班奖”的企 业和项目负责人有一项分别加 *.* 分;近三年 内获得“自治区主席质量奖”、“草原杯”或 者获得其他省级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奖项的 企业和近五年内获得前述奖项的项目负责人 工程质量 * 分 有一项分别加 * 分;近三年内获得自治区优质 样板工程或者获得其他省级设立的工程质量 荣誉奖项的企业和近五年内获得前述奖项的 项目的负责人有一项分别加 *.* 分。同一工程 其它 获两个以上奖项的不重复计分。 * 因素 近三年发生过诉讼、仲裁,以及由于工程质量 评分 事故或招投标违法违规被监督部门通报、罚款 履约信誉 * 分 标准 和纪律处分的,有一次扣 * 分,扣完为止,没 (* 分) 有的得 * 分。 近三年的财务报表(经审计后的资产负债表、 现金流量表、损益表)且财务状况良好(无亏 损且资产负债率<***%,否则不得分),有一 财务能力 * 分 年的得 * 分,有两年的得 *.* 分,有三年的得 *分。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注: *、以下评审因素须提供原件,交由评委会审查打分,无原件的不得分,提供虚假材料 的按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项目管理机构中的“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 (*)其它因素“工程质量”中的鲁班奖、自治区主席质量奖、草原杯及优质样板工程 或者其它省级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奖和工程质量荣誉奖的,由投标人提供授予奖项的文件 原件,并经评委会核查确认打分; (*)其它因素“财务能力”中的“财务报表”(近三年是指 **** 年-**** 年)。 *、履约信誉以行政执法、司法等部门发布的信息为准打分。 *.评标方法 *.* 本工程招标的上限控制价为:见投标人须知附表。 *.* 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上限控制价,投标人报价高于上限控制价的一律视为无效标书。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评标基准价=最高限价***%+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 本章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 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 评标打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评审标准 *.* 初步评审标准 *.*.*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审查标准,有一项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步评审阶段。 *.*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 分值构成 (*)施工组织设计:** 分 (*)项目管理机构:*分 (*)投标报价:** 分 (*)工程质量:*分 (*)履约信誉:*分 (*)财务能力:*分 *.*.* 投标报价的评标基准价计算 投标报价的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 评标基准价=最高限价***%+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 *.*.* 评分标准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打分细则; (*)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见评标打分细则。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打分细则。 (*)工程质量评分标准:见评标打分细则。 (*)履约信誉评分标准:见评标打分细则。 (*)财务能力评分标准:见评标打分细则。 ***. 评标程序 *.* 初步评审 *.*.*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 项至 *.*.* 项规定 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文员会依据本章第 *.*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 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 根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七部委令 ** 号)、《中华人民**国招 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 号)的规定,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 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按废标处理: (*)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或者企业法 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的;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者所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瑕疵的; (*)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投标项 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投标报价经评委会认定低于成本或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的;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 务院令第 *** 号)规定可以认定为串标,围标的情况;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投标人未按照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以及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不一 致的。 (**)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定价格或不可竞争费用的; (**)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 价款结算支付办法; **(**)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 投标的; (**)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不按照评委会的要求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标记、签字盖章的。 *.*.*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 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委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 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 详细评审 *.*.*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 款规定的分值构成与评标标准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 估得分。 (*)按本章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出得分 A; (*)按本章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项目管理机构计算出得分 B; (*)按本章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 C; (*)按本章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工程质量计算出得分 D; (*)按本章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履约信誉计算出得分 E; (*)按本章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财务能力计算出得分 F; *.*.*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投标人得分=A+B+C+D+E+F。 *.*.*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 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 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 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 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 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 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 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 评标结果 *.*.*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应按得分由高到 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招 标文件中应当明确规定评标委员会中的技术方面的专家负责评审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经 济方面的专家负责评审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具体组织分工由招标人的代表负责;技术方 面的专家对技术部分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经济方面的专家对商务部分所提出 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 招标文件应当载明评标报告的具体内容。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基 本情况和数据表;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开标记录;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否决投标人 的原因及依据;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 览 表;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类似项目业绩、奖励、信用、 惩罚等情况;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事 项纪要等。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GF—****—****)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制定 国 家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总 局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 平等、自愿、公**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 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 *.工程地点: 。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资金来源: 。 *.工程内容: 。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 *)。 *.工程承包范围: 。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 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 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 其中: (*)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 元); (*)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合同价格形式: 。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通用合同条款; (*)技术标准和要求; **(*)图纸;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 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 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 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 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 一般约定 *.* 词语定义与解释 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 合同 *.*.*.* 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当事人约定具有约束力的文件,构成合同的 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如果有)、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专用合同条 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以及其 他合同文件。 *.*.*.* 合同协议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签署的称为“合同协议 书”的书面文件。 *.*.*.* 中标通知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书面文件。 *.*.*.* 投标函: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用于投标的称为“投标函” 的文件。 *.*.*.* 投标函附录:是指构成合同的附在投标函后的称为“投标函附录”的文件。 *.*.*.* 技术标准和要求:是指构成合同的施工应当遵守的或指导施工的国家、行业 或地方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 图纸:是指构成合同的图纸,包括由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或经发包人批 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鸟瞰图及模型等,以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图纸文件。图纸 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审查合格。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并 标明价格的工程量清单,包括说明和表格。 *.*.*.* 预算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编制的工程 预算文件。 ***.*.*.** 其他合同文件:是指经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具有合同约束力 的文件或书面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进行约定。 *.*.*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 合同当事人:是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 *.*.*.* 发包人:是指与承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 继承人。 *.*.*.* 承包人:是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具有相应工程施工承包资质的当 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 监理人:是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工 程监督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设计人:是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负责工程设计并具备 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分包人:是指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分包部分工程或工作,并与承包人 签订分包合同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法人。 *.*.*.* 发包人代表:是指由发包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在发包人授权范围内行使发 包人权利的人。 *.*.*.* 项目经理:是指由承包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在承包人授权范围内负责合 同履行,且按照法律规定具有相应资格的项目负责人。 *.*.*.* 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进行工程监理的总负责人。 *.*.* 工程和设备 *.*.*.* 工程:是指与合同协议书中工程承包范围对应的永久工程和(或)临时工程。 *.*.*.* 永久工程:是指按合同约定建造并移交给发包人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 临时工程:是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永久工程所修建的各类临时性工程,不包 括施工设备。 ***.*.*.* 单位工程:是指在合同协议书中指明的,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 用功能的永久工程。 *.*.*.* 工程设备:是指构成永久工程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及其他类似 的设备和装置。 *.*.*.* 施工设备:是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设备、器具和其他物品, 但不包括工程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 *.*.*.* 施工现场:是指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作为施工 场所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 *.*.*.* 临时设施:是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服务的临时性生产和生活设施。 *.*.*.* 永久占地:是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为实施工程需永久占用的土地。 *.*.*.** 临时占地:是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为实施工程需要临时占用的土地。 *.*.* 日期和期限 *.*.*.* 开工日期:包括计划开工日期和实际开工日期。计划开工日期是指合同协议 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实际开工日期是指监理人按照第 *.*.* 项〔开工通知〕约定发出的符 合法律规定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 *.*.*.* 竣工日期:包括计划竣工日期和实际竣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是指合同协议 书约定的竣工日期;实际竣工日期按照第 **.*.* 项〔竣工日期〕的约定确定。 *.*.*.* 工期:是指在合同协议书约定的承包人完成工程所需的期限,包括按照合同 约定所作的期限变更。 *.*.*.* 缺陷责任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缺陷修复义务,且发包人预留质 量保证金(已缴纳履约保证金的除外)的期限,自工程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 *.*.*.* 保修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承担保修责任的期限,从工程竣工 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 基准日期:招标发包的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 ** 天的日期为基准日期,直接发 包的工程以合同签订日前 ** 天的日期为基准日期。 ***.*.*.* 天:除特别指明外,均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 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 **:** 时。 *.*.* 合同价格和费用 *.*.*.* 签约合同价:是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确定的总金额,包括安全 文明施工费、暂估价及暂列金额等。 *.*.*.* 合同价格:是指发包人用于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 作的金额,包括合同履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发生的价格变化。 *.*.*.* 费用:是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必需的开支,包括管理费 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 暂估价:是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 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工程设备的单价、专业工程以及服务工作的金额。 *.*.*.* 暂列金额:是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格中的 一笔款项,用于工程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的采 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合同价格调整以及发生的索 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 *.*.*.* 计日工: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完成发包人提出的零星工作或需要采 用计日工计价的变更工作时,按合同中约定的单价计价的一种方式。 *.*.*.* 质量保证金:是指按照第 **.* 款〔质量保证金〕约定承包人用于保证其在缺 陷责任期内履行缺陷修补义务的担保。 *.*.*.* 总价项目:是指在现行国家、行业以及地方的计量规则中无工程量计算规则, 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以总价或以费率形式计算的项目。 *.*.* 其他 *.*.*.*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文件、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 形式。 ***.* 语言文字 合同以中国的汉语简体文字编写、解释和说明。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使 用两种以上语言时,汉语为优先解释和说明合同的语言。 *.* 法律 合同所称法律是指中华人民**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 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等。 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 标准和规范 *.*.* 适用于工程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标准,以及相应的规 范、规程等,合同当事人有特别要求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 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发包人负责提供原文版本和中文译本,并 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提供标准规范的名称、份数和时间。 *.*.* 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功能要求高于或严于现行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的, 应当在专用合同条款中予以明确。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应视为承包人在签订合同 前已充分预见前述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复杂程度,签约合同价中已包含由此产生的费用。 *.*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 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合同协议书; (*)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通用合同条款; (*)技术标准和要求; **(*)图纸;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 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并根据 其性质确定优先解释顺序。 *.*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 图纸的提供和交底 发包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数量和内容向承包人免费提供图纸,并组织 承包人、监理人和设计人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发包人至迟不得晚于第 *.*.* 项〔开 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前 ** 天向承包人提供图纸。 因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导致承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的,按照第*.*.* 项〔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约定办理。 *.*.* 图纸的错误 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后,发现图纸存在差错、遗漏或缺陷的,应及时通知 监理人。监理人接到该通知后,应附具相关意见并立即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监理 人报送的通知后的合理时间内作出决定。合理时间是指发包人在收到监理人的报送通知后, 尽其努力且不懈怠地完成图纸修改补充所需的时间。 *.*.* 图纸的修改和补充 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应经图纸原设计人及审批部门同意,并由监理人在工程或工 程相应部位施工前将修改后的图纸或补充图纸提交给承包人,承包人应按修改或补充后的 图纸施工。 *.*.* 承包人文件 **承包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提供应当由其编制的与工程施工有关的文件,并按 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数量和形式提交监理人,并由监理人报送发包人。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文件后 *天内审查完毕,监理人 对承包人文件有异议的,承包人应予以修改,并重新报送监理人。监理人的审查并不减轻 或免除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的责任。 *.*.*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的保管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另外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和承包人 文件,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 联络 *.*.* 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 见、确定和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接收人和送达地点。 *.*.*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各自的送达接收人和送达地点。任何 一方合同当事人指定的接收人或送达地点发生变动的,应提前*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及时签收另一方送达至送达地点和指定接收人的来往信 函。拒不签收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拒绝接收一方承担。 *.* 严禁贿赂 合同当事人不得以贿赂或变相贿赂的方式,谋取非法利益或损害对方权益。因一方合 同当事人的贿赂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包人不得与监理人或发包人聘请的第三方串通损害发包人利益。未经发包人书面同 意,承包人不得为监理人提供合同约定以外的通讯设备、交通工具及其他任何形式的利益, 不得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 化石、文物 在施工现场发掘的所有文物、古迹以及具有地质研究或考古价值的其他遗迹、化石、 钱币或物品属于国家所有。一旦发现上述文物,承包人应采取合理有效的保护措施,防止 任何人员移动或损坏上述物品,并立即报告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同时通知监理人。 **发包人、监理人和承包人应按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要求采取妥善的保护措施,由此 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 承包人发现文物后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致使文物丢失或损坏的,应赔偿损失,并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交通运输 *.**.* 出入现场的权利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根据施工需要,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 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以及取得因施工所需修建道路、桥梁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权利,并 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和建设费用。承包人应协助发包人办理修建场内外道路、桥梁以及其他 基础设施的手续。 承包人应在订立合同前查勘施工现场,并根据工程规模及技术参数合理预见工程施工 所需的进出施工现场的方式、手段、路径等。因承包人未合理预见所增加的费用和(或) 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 场外交通 发包人应提供场外交通设施的技术参数和具体条件,承包人应遵守有关交通法规,严 格按照道路和桥梁的限制荷载行驶,执行有关道路限速、限行、禁止超载的规定,并配合 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场外交通设施无法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由发包人负责完善 并承担相关费用。 *.**.* 场内交通 发包人应提供场内交通设施的技术参数和具体条件,并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向 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所需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因承包人原因造成上述道路或 交通设施损坏的,承包人负责修复并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除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外,承包人负责修建、维修、养护 和管理施工所需的其他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发包人和监理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使 用承包人修建的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 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由承包人负责运输的超大件或超重件,应由承包人负责向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 发包人给予协助。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 用,由承包人承担,但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除外。 *.**.* 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责任 因承包人运输造成施工场地内外公共道路和桥梁损坏的,由承包人承担修复损坏的全 部费用和可能引起的赔偿。 *.**.* 水路和航空运输 本款前述各项的内容适用于水路运输和航空运输,其中“道路”一词的涵义包括河道、 航线、船闸、机场、码头、堤防以及水路或航空运输中其他相似结构物;“车辆”一词的 涵义包括船舶和飞机等。 *.** 知识产权 *.**.*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 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属 于发包人,承包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 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 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的文件,除署名权以外 的著作权属于发包人,承包人可因实施工程的运行、调试、维修、改造等目的而复制、使 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 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 合同当事人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侵犯对方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承包人在 使用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或采用施工工艺时,因侵犯他人的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 所引起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或施工工艺导 致侵权的,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在合同签订前和签订时已确定采用的专 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 ***.** 保密 除法律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发包人提供的图纸、 文件以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 除法律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将承包人提供的技术秘 密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 *.** 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应被认为是准确的和完整的。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发包人应予以修正,并相应调整合同价格: (*)工程量清单存在缺项、漏项的; (*)工程量清单偏差超出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工程量偏差范围的; (*)未按照国家现行计量规范强制性规定计量的。 *. 发包人 *.* 许可或批准 发包人应遵守法律,并办理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许可、批准或备案,包括但不限于建 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所需临时用水、临 时用电、中断道路交通、临时占用土地等许可和批准。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 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 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批准或备案,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 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其派驻施工现场的发包人代表的姓名、职务、联系方 式及授权范围等事项。发包人代表在发包人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与发 包人有关的具体事宜。发包人代表在授权范围内的行为由发包人承担法律责任。发包人更 换发包人代表的,应提前*天书面通知承包人。 发包人代表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职责及义务,并导致合同无法继续正常履行的, 承包人可以要求发包人撤换发包人代表。 **不属于法定必须监理的工程,监理人的职权可以由发包人代表或发包人指定的其他人 员行使。 *.* 发包人人员 发包人应要求在施工现场的发包人人员遵守法律及有关安全、质量、环境保护、文明 施工等规定,并保障承包人免于承受因发包人人员未遵守上述要求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和 责任。 发包人人员包括发包人代表及其他由发包人派驻施工现场的人员。 *.*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 提供施工现场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最迟于开工日期*天前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 *.*.* 提供施工条件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 (*)将施工用水、电力、通讯线路等施工所必需的条件接至施工现场内; (*)保证向承包人提供正常施工所需要的进入施工现场的交通条件; (*)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并承担相关费用; (*)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应提供的其他设施和条件。 *.*.* 提供基础资料 发包人应当在移交施工现场前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现场及工程施工所必需的毗邻区域内 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 地质勘察资料,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工程等有关基础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按照法律规定确需在开工后方能提供的基础资料,发包人应尽其努力及时地在相应工 程施工前的合理期限内提供,合理期限应以不影响承包人的正常施工为限。 *.*.* 逾期提供的责任 **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基础资料的, 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要求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书面通 知后 ** 天内,向承包人提供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相应资金来源证明。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应当向承包 人提供支付担保。支付担保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担保等形式,具体由合同当事人 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 支付合同价款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 *.* 组织竣工验收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 *.* 现场统一管理协议 发包人应与承包人、由发包人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的承包人签订施工现场统一管理协 议,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施工现场统一管理协议作为专用合同条款的附件。 *. 承包人 *.*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承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并履行以下义务: (*)办理法律规定应由承包人办理的许可和批准,并将办理结果书面报送发包人留 存; (*)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并在保修期内承担保修义务; (*)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采取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措施,办理工伤保险,确保工程 及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 (*)按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施工进度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措施计划,并 对所有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和安全可靠性负责; **(*)在进行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时,不得侵害发包人与他人使用公用道路、水源、* 政管网等公共设施的权利,避免对邻近的公共设施产生干扰。承包人占用或使用他人的施 工场地,影响他人作业或生活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按照第*.*款〔环境保护〕约定负责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 (*)按第*.*款〔安全文明施工〕约定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及其人员、材料、 设备和设施的安全,防止因工程施工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将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的各项价款专用于合同工程,且应及时支付其雇用人员 工资,并及时向分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编制竣工资料,完成竣工资料立卷及归档,并按专用合 同条款约定的竣工资料的套数、内容、时间等要求移交发包人; (**)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 项目经理 *.*.* 项目经理应为合同当事人所确认的人选,并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项目经理的 姓名、职称、注册执业证书编号、联系方式及授权范围等事项,项目经理经承包人授权后 代表承包人负责履行合同。项目经理应是承包人正式聘用的员工,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 项目经理与承包人之间的劳动合同,以及承包人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承 包人不提交上述文件的,项目经理无权履行职责,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由此增 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项目经理应常驻施工现场,且每月在施工现场时间不得少于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天数。 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确需离开施工现场时,应事先通知 监理人,并取得发包人的书面同意。项目经理的通知中应当载明临时代行其职责的人员的 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该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 承包人违反上述约定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 项目经理按合同约定组织工程实施。在紧急情况下为确保施工安全和人员安全, 在无法与发包人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及时取得联系时,项目经理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 **与工程有关的人身、财产和工程的安全,但应在**小时内向发包人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提 交书面报告。 *.*.* 承包人需要更换项目经理的,应提前**天书面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并征得发 包人书面同意。通知中应当载明继任项目经理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继任项 目经理继续履行第*.*.*项约定的职责。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擅自更换项目经 理。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 发包人有权书面通知承包人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通知中应当载明要 求更换的理由。承包人应在接到更换通知后**天内向发包人提出书面的改进报告。发包人 收到改进报告后仍要求更换的,承包人应在接到第二次更换通知的**天内进行更换,并将 新任命的项目经理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书面通知发包人。继任项目经理继续 履行第*.*.*项约定的职责。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 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 项目经理因特殊情况授权其下属人员履行其某项工作职责的,该下属人员应具 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并应提前*天将上述人员的姓名和授权范围书面通知监理人,并征 得发包人书面同意。 *.* 承包人人员 *.*.*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天内,向监理人提交 承包人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人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合同管理、施工、技术、 材料、质量、安全、财务等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名单及其岗位、注册执业资格等,以及各工 种技术工人的安排情况,并同时提交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与承包人之间的劳动关系证明和缴 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 *.*.* 承包人派驻到施工现场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定。施工过程中如有变动, 承包人应及时向监理人提交施工现场人员变动情况的报告。承包人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 时,应提前*天书面通知监理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通知中应当载明继任人员的注册 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均应持有相应的资格证明,监理人可以随时检查。 ***.*.* 发包人对于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资格或能力有异议的,承包人应提供资 料证明被质疑人员有能力完成其岗位工作或不存在发包人所质疑的情形。发包人要求撤换 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职责及义务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承包人应当撤换。承包人无正 当理由拒绝撤换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每月累 计不超过*天的,应报监理人同意;离开施工现场每月累计超过*天的,应通知监理人,并 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前应指定一名有经验的人员临时代 行其职责,该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资格和能力,且应征得监理人或发包人的同意。 *.*.* 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或前述人员未经监理人或发包人同意擅自 离开施工现场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 承包人现场查勘 承包人应对基于发包人按照第*.*.*项〔提供基础资料〕提交的基础资料所做出的解释 和推断负责,但因基础资料存在错误、遗漏导致承包人解释或推断失实的,由发包人承担 责任。 承包人应对施工现场和施工条件进行查勘,并充分了解工程所在地的气象条件、交通 条件、风俗习惯以及其他与完成合同工作有关的其他资料。因承包人未能充分查勘、了解 前述情况或未能充分估计前述情况所可能产生后果的,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 延误的工期。 *.* 分包 *.*.* 分包的一般约定 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 的名义转包给第三人。承包人不得将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及专用合同条款中禁止分 包的专业工程分包给第三人,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由合同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在 专用合同条款中予以明确。 承包人不得以劳务分包的名义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 *.*.* 分包的确定 **承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分包,确定分包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中给定暂估价的专业工程,按照第 **.* 款〔暂估价〕确定分包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分包 的,承包人应确保分包人具有相应的资质和能力。工程分包不减轻或免除承包人的责任和 义务,承包人和分包人就分包工程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 在分包合同签订后 *天内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分包合同副本。 *.*.* 分包管理 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交分包人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并对分包人的施工人员进行实 名制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进出场管理、登记造册以及各种证照的办理。 *.*.* 分包合同价款 (*)除本项第(*)目约定的情况或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分包合同价款由承包 人与分包人结算,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价款; (*)生效法律文书要求发包人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合同价款的,发包人有权从应付承包 人工程款中扣除该部分款项。 *.*.* 分包合同权益的转让 分包人在分包合同项下的义务持续到缺陷责任期届满以后的,发包人有权在缺陷责任 期届满前,要求承包人将其在分包合同项下的权益转让给发包人,承包人应当转让。除转 让合同另有约定外,转让合同生效后,由分包人向发包人履行义务。 *.*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自发包人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之日起,承包人应 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直到颁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 (*)在承包人负责照管期间,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材料、工程设备损坏的,由承 包人负责修复或更换,并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对合同内分期完成的成品和半成品,在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前,由承包人承担保护 责任。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成品或半成品损坏的,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或更换,并承担由此增 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 履约担保 发包人需要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履约担保的 方式、金额及期限等。履约担保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担保等形式,具体由合同当 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的,继续提供履约担保所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非因 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的,继续提供履约担保所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 联合体 *.*.* 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为履行合同向发包 人承担连带责任。 *.*.* 联合体协议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经发包人同 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 *.*.* 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与发包人和监理人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 员全面履行合同。 *. 监理人 *.* 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监理人的监理内容及监理 权限等事项。监理人应当根据发包人授权及法律规定,代表发包人对工程施工相关事项进 行检查、查验、审核、验收,并签发相关指示,但监理人无权修改合同,且无权减轻或免 除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责任与义务。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由承包人提供, 所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 监理人员 发包人授予监理人对工程实施监理的权利由监理人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人员行使,监 理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监理人应将授权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的 姓名及授权范围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承包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人应提前*天书面 通知承包人;更换其他监理人员,监理人应提前**小时书面通知承包人。 ***.* 监理人的指示 监理人应按照发包人的授权发出监理指示。监理人的指示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经其授 权的监理人员签字。紧急情况下,为了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或避免工程受损,监理人员可 以口头形式发出指示,该指示与书面形式的指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必须在发出口头指 示后**小时内补发书面监理指示,补发的书面监理指示应与口头指示一致。 监理人发出的指示应送达承包人项目经理或经项目经理授权接收的人员。因监理人未 能按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指示延误或发出了错误指示而导致承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工期 延误的,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总监理工程师不应将第*.* 款〔商定或确定〕约定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确定的权力授权或委托给其他监理人员。 承包人对监理人发出的指示有疑问的,应向监理人提出书面异议,监理人应在**小时 内对该指示予以确认、更改或撤销,监理人逾期未回复的,承包人有权拒绝执行上述指示。 监理人对承包人的任何工作、工程或其采用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未在约定的或合理期限 内提出意见的,视为批准,但不免除或减轻承包人对该工作、工程、材料、工程设备等应 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 商定或确定 合同当事人进行商定或确定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合同当事人尽量通过协商达成 一致,不能达成一致的,由总监理工程师按照合同约定审慎做出公正的确定。 总监理工程师应将确定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和承包人,并附详细依据。合同当事人 对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没有异议的,按照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执行。任何一方合同当事人 有异议,按照第**条〔争议解决〕约定处理。争议解决前,合同当事人暂按总监理工程师 的确定执行;争议解决后,争议解决的结果与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不一致的,按照争议解 决的结果执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 *. 工程质量 *.* 质量要求 *.*.* 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有 关工程质量的特殊标准或要求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 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 工直至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 的工期。 *.* 质量保证措施 *.*.* 发包人的质量管理 发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完成与工程质量有关的各项工作。 *.*.* 承包人的质量管理 承包人按照第*.*款〔施工组织设计〕约定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及 措施文件,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查制度,并提交相应的工程质量文件。对于发包人和监理人 违反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错误指示,承包人有权拒绝实施。 承包人应对施工人员进行质量教育和技术培训,定期考核施工人员的劳动技能,严格 执行施工规范和操作规程。 承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和发包人的要求,对材料、工程设备以及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 施工工艺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和检验,并作详细记录,编制工程质量报表,报送监理人 审查。此外,承包人还应按照法律规定和发包人的要求,进行施工现场取样试验、工程复 核测量和设备性能检测,提供试验样品、提交试验报告和测量成果以及其他工作。 *.*.* 监理人的质量检查和检验 监理人按照法律规定和发包人授权对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 进行检查和检验。承包人应为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提供方便,包括监理人到施工现场,或 制造、加工地点,或合同约定的其他地方进行察看和查阅施工原始记录。监理人为此进行 的检查和检验,不免除或减轻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的责任。 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影响施工正常进行 的,且经检查检验不合格的,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经检查 检验合格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 ***.* 隐蔽工程检查 *.*.* 承包人自检 承包人应当对工程隐蔽部位进行自检,并经自检确认是否具备覆盖条件。 *.*.* 检查程序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工程隐蔽部位经承包人自检确认具备覆盖条件的,承包 人应在共同检查前 ** 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检查,通知中应载明隐蔽检查的内容、时间和地 点,并应附有自检记录和必要的检查资料。 监理人应按时到场并对隐蔽工程及其施工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经监理人 检查确认质量符合隐蔽要求,并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才能进行覆盖。经监理人检 查质量不合格的,承包人应在监理人指示的时间内完成修复,并由监理人重新检查,由此 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的,应在检查前 ** 小时向承包 人提交书面延期要求,但延期不能超过 ** 小时,由此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应予以顺延。 监理人未按时进行检查,也未提出延期要求的,视为隐蔽工程检查合格,承包人可自行完 成覆盖工作,并作相应记录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签字确认。监理人事后对检查记录有疑 问的,可按第 *.*.* 项〔重新检查〕的约定重新检查。 *.*.* 重新检查 承包人覆盖工程隐蔽部位后,发包人或监理人对质量有疑问的,可要求承包人对已覆 盖的部位进行钻孔探测或揭开重新检查,承包人应遵照执行,并在检查后重新覆盖恢复原 状。经检查证明工程质量符合合同要求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 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经检查证明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由此增加的费 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 承包人私自覆盖 承包人未通知监理人到场检查,私自将工程隐蔽部位覆盖的,监理人有权指示承包人 钻孔探测或揭开检查,无论工程隐蔽部位质量是否合格,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 工期均由承包人承担。 ***.* 不合格工程的处理 *.*.*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不合格的,发包人有权随时要求承包人采取补救措施, 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无法 补救的,按照第 **.*.* 项〔拒绝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约定执行。 *.*.*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不合格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 人承担,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 质量争议检测 合同当事人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的,由双方协商确定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由此产 生的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合同当事人均有责任的,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合同当事人无法达成一致的,按照 第*.*款〔商定或确定〕执行。 *.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 安全文明施工 *.*.* 安全生产要求 合同履行期间,合同当事人均应当遵守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合同 当事人有特别要求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目标及相应 事项。承包人有权拒绝发包人及监理人强令承包人违章作业、冒险施工的任何指示。 在施工过程中,如遇到突发的地质变动、事先未知的地下施工障碍等影响施工安全的 紧急情况,承包人应及时报告监理人和发包人,发包人应当及时下令停工并报政府有关行 政管理部门采取应急措施。 因安全生产需要暂停施工的,按照第 *.* 款〔暂停施工〕的约定执行。 *.*.* 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承包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度、治安保卫制度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并按安全生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履行安全 职责,如实编制工程安全生产的有关记录,接受发包人、监理人及政府安全监督部门的检 查与监督。 ***.*.* 特别安全生产事项 承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施工,开工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施工过程中做好各 项安全防护措施。承包人为实施合同而雇用的特殊工种的人员应受过专门的培训并已取得 政府有关管理机构颁发的上岗证书。 承包人在**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 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发包人认可后 实施。 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 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 *天以书面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并报送相应的安 全防护措施,经发包人认可后实施。 需单独编制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专项工程施工方案的,及要求进行专家论证的超过一 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承包人应及时编制和组织论证。 *.*.* 治安保卫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与当地**部门协商,在现场建立治安管理机 构或联防组织,统一管理施工场地的治安保卫事项,履行合同工程的治安保卫职责。 发包人和承包人除应协助现场治安管理机构或联防组织维护施工场地的社会治安外, 还应做好包括生活区在内的各自管辖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后 *天内共同编制施工场 地治安管理计划,并制定应对突发治安事件的紧急预案。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暴乱、 爆炸等恐怖事件,以及群殴、械斗等群体性突发治安事件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应立即向当 地政府报告。发包人和承包人应积极协助当地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平息事态,防止事态扩大, 尽量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 文明施工 承包人在工程施工期间,应当采取措施保持施工现场平整,物料堆放整齐。工程所在 地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有特殊要求的,按照其要求执行。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有其他 要求的,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 **在工程移交之前,承包人应当从施工现场清除承包人的全部工程设备、多余材料、垃 圾和各种临时工程,并保持施工现场清洁整齐。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可在发包人指 定的地点保留承包人履行保修期内的各项义务所需要的材料、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 *.*.* 安全文明施工费 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扣减该部分费用。因基准日期 后合同所适用的法律或政府有关规定发生变化,增加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发包人承担。 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采取合同约定以外的安全措施所产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未 经发包人同意的,如果该措施避免了发包人的损失,则发包人在避免损失的额度内承担该 措施费。如果该措施避免了承包人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该措施费。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开工后**天内预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 **%,其余部分与进度款同期支付。发包人逾期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超过*天的,承包人有 权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催告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天内仍未支付的,承包人有权暂 停施工,并按第**.*.*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执行。 承包人对安全文明施工费应专款专用,承包人应在财务账目中单独列项备查,不得挪 作他用,否则发包人有权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责令其暂停施工,由此增 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 紧急情况处理 在工程实施期间或缺陷责任期内发生危及工程安全的事件,监理人通知承包人进行抢 救,承包人声明无能力或不愿立即执行的,发包人有权雇佣其他人员进行抢救。此类抢救 按合同约定属于承包人义务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 事故处理 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的,承包人应立即通知监理人,监理人应立即通知发包人。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立即组织人员和设备进行紧急抢救和抢修,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作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 管有关证据。发包人和承包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地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发生的 情况,以及正在采取的紧急措施等。 ***.*.* 安全生产责任 *.*.*.* 发包人的安全责任 发包人应负责赔偿以下各种情况造成的损失: (*)工程或工程的任何部分对土地的占用所造成的第三者财产损失; (*)由于发包人原因在施工场地及其毗邻地带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由于发包人原因对承包人、监理人造成的人员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发包人自身人员的人身伤害以及财产损失。 *.*.*.* 承包人的安全责任 由于承包人原因在施工场地内及其毗邻地带造成的发包人、监理人以及第三者人员伤 亡和财产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 职业健康 *.*.* 劳动保护 承包人应按照法律规**排现场施工人员的劳动和休息时间,保障劳动者的休息时间, 并支付合理的报酬和费用。承包人应依法为其履行合同所雇用的人员办理必要的证件、许 可、保险和注册等,承包人应督促其分包人为分包人所雇用的人员办理必要的证件、许可、 保险和注册等。 承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保障现场施工人员的劳动安全,并提供劳动保护,并应按国家有 关劳动保护的规定,采取有效的防止粉尘、降低噪声、控制有害气体和保障高温、高寒、 高空作业安全等劳动保护措施。承包人雇佣人员在施工中受到伤害的,承包人应立即采取 有效措施进行抢救和治疗。 承包人应按法律规**排工作时间,保证其雇佣人员享有休息和休假的权利。因工程 施工的特殊需要占用休假日或**工作时间的,应不超过法律规定的限度,并按法律规定 给予补休或付酬。 *.*.* 生活条件 **承包人应为其履行合同所雇用的人员提供必要的膳宿条件和生活环境;承包人应采取 有效措施预防传染病,保证施工人员的健康,并定期对施工现场、施工人员生活基地和工 程进行防疫和卫生的专业检查和处理, 在远离城镇的施工场地,还应配备必要的伤病防治 和急救的医务人员与医疗设施。 *.* 环境保护 承包人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列明环境保护的具体措施。在合同履行期间,承包人应采 取合理措施保护施工现场环境。对施工作业过程中可能引起的大气、水、噪音以及固体废 物污染采取具体可行的防范措施。 承包人应当承担因其原因引起的环境污染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因上述环境污染引起纠 纷而导致暂停施工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 工期和进度 *.* 施工组织设计 *.*.* 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 施工组织设计应包含以下内容: (*)施工方案;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施工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 (*)劳**及材料供应计划; (*)施工机械设备的选用; (*)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 (*)环境保护、成本控制措施;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后**天内,但至迟不得晚于第*.*.* 项〔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前*天,向监理人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并由监理人报 送发包人。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在监理人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后* 天内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对发包人和监理人提出的合理意见和要求,承包人应自费修改 完善。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需要修改施工组织设计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修改 后的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和修改按照第*.*款〔施工进度计划〕执行。 *.* 施工进度计划 *.*.* 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 承包人应按照第*.*款〔施工组织设计〕约定提交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进度计划 的编制应当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一般工程实践惯例,施工进度计划经发包人批准后实施。 施工进度计划是控制工程进度的依据,发包人和监理人有权按照施工进度计划检查工程进 度情况。 *.*.*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施工进度计划不符合合同要求或与工程的实际进度不一致的,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交 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并附具有关措施和相关资料,由监理人报送发包人。除专用合同条 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天内完成审核和批准或提 出修改意见。发包人和监理人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的确认,不能减轻或免除承包 人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应承担的任何责任或义务。 *.* 开工 *.*.* 开工准备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按照第 *.* 款〔施工组织设计〕约定的期限, 向监理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经监理人报发包人批准后执行。开工报审表应详细说明按 施工进度计划正常施工所需的施工道路、临时设施、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施工人 员等落实情况以及工程的进度安排。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当事人应按约定完成开工准备工作。 ***.*.* 开工通知 发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获得工程施工所需的许可。经发包人同意后,监理人发出的开 工通知应符合法律规定。监理人应在计划开工日期*天前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工期自开 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发包人应当承担由 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向承包人支付合理利润。 *.* 测量放线 *.*.*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至迟不得晚于第*.*.*项〔开工通知〕 载明的开工日期前*天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 料。发包人应对其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负责。 承包人发现发包人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存在错误或疏漏 的,应及时通知监理人。监理人应及时报告发包人,并**发包人和承包人予以核实。发 包人应就如何处理和是否继续施工作出决定,并通知监理人和承包人。 *.*.* 承包人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全部施工测量放线工作,并配置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员、 合格的仪器、设备和其他物品。承包人应矫正工程的位置、标高、尺寸或准线中出现的任 何差错,并对工程各部分的定位负责。 施工过程中对施工现场内水准点等测量标志物的保护工作由承包人负责。 *.* 工期延误 *.*.*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下列情况导致工期延误和(或)费用增加的,由发包人承担由 此延误的工期和(或)增加的费用,且发包人应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或所提供图纸不符合合同约定的; (*)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基础资料、许可、批准等开工 条件的; **(*)发包人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存在错误或疏漏的; (*)发包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天内同意下达开工通知的; (*)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或竣工结算款的; (*)监理人未按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批准等文件的; (*)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 因发包人原因未按计划开工日期开工的,发包人应按实际开工日期顺延竣工日期,确 保实际工期不低于合同约定的工期总日历天数。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需要修订施工 进度计划的,按照第 *.*.* 项〔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执行。 *.*.*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 法和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承包人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后,不免除承包人继续完成工程 及修补缺陷的义务。 *.*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是指有经验的承包人在施工现场遇到的不可预见的自然物质条件、非自 然的物质障碍和污染物,包括地表以下物质条件和水文条件以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 情形,但不包括气候条件。 承包人遇到不利物质条件时,应采取克服不利物质条件的合理措施继续施工,并及时 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通知应载明不利物质条件的内容以及承包人认为不可预见的理由。 监理人经发包人同意后应当及时发出指示,指示构成变更的,按第**条〔变更〕约定执行。 承包人因采取合理措施而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 *.*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是指在施工过程中遇到的,有经验的承包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 见的,对合同履行造成实质性影响的,但尚未构成不可抗力事件的恶劣气候条件。合同当 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的具体情形。 **承包人应采取克服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的合理措施继续施工,并及时通知发包人和监 理人。监理人经发包人同意后应当及时发出指示,指示构成变更的,按第**条〔变更〕约 定办理。承包人因采取合理措施而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 *.* 暂停施工 *.*.* 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 因发包人原因引起暂停施工的,监理人经发包人同意后,应及时下达暂停施工指示。 情况紧急且监理人未及时下达暂停施工指示的,按照第 *.*.* 项〔紧急情况下的暂停施工〕 执行。 因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 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 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承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且承包人在收到监理人复工指示后 ** 天内仍未复工的,视为第 **.*.* 项〔承包人违约的 情形〕第(*)目约定的承包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形。 *.*.* 指示暂停施工 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并经发包人批准后,可向承包人作出暂停施工的指示,承包人 应按监理人指示暂停施工。 *.*.* 紧急情况下的暂停施工 因紧急情况需暂停施工,且监理人未及时下达暂停施工指示的,承包人可先暂停施工, 并及时通知监理人。监理人应在接到通知后 ** 小时内发出指示,逾期未发出指示,视为同 意承包人暂停施工。监理人不同意承包人暂停施工的,应说明理由,承包人对监理人的答 复有异议,按照第 ** 条〔争议解决〕约定处理。 *.*.* 暂停施工后的复工 暂停施工后,发包人和承包人应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消除暂停施工的影响。在工程复工 前,监理人**发包人和承包人确定因暂停施工造成的损失,并确定工程复工条件。当工 **程具备复工条件时,监理人应经发包人批准后向承包人发出复工通知,承包人应按照复工 通知要求复工。 承包人无故拖延和拒绝复工的,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因 发包人原因无法按时复工的,按照第 *.*.* 项〔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约定办理。 *.*.* 暂停施工持续 ** 天以上 监理人发出暂停施工指示后 ** 天内未向承包人发出复工通知,除该项停工属于第 *.*.* 项〔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及第 ** 条〔不可抗力〕约定的情形外,承包人可 向发包人提交书面通知,要求发包人在收到书面通知后 ** 天内准许已暂停施工的部分或全 部工程继续施工。发包人逾期不予批准的,则承包人可以通知发包人,将工程受影响的部 分视为按第 **.* 款〔变更的范围〕第(*)项的可取消工作。 暂停施工持续 ** 天以上不复工的,且不属于第 *.*.* 项〔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 及第 ** 条〔不可抗力〕约定的情形,并影响到整个工程以及合同目的实现的,承包人有权 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按照第 **.*.* 项〔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 同〕执行。 *.*.* 暂停施工期间的工程照管 暂停施工期间,承包人应负责妥善照管工程并提供安全保障,由此增加的费用由责任 方承担。 *.*.* 暂停施工的措施 暂停施工期间,发包人和承包人均应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及安全,防止因暂 停施工扩大损失。 *.* 提前竣工 *.*.* 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前竣工的,发包人应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下达提前竣工指 示,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提前竣工建议书,提前竣工建议书应包括实施的方案、 缩短的时间、增加的合同价格等内容。发包人接受该提前竣工建议书的,监理人应与发包 人和承包人协商采取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并修订施工进度计划,由此增加的费用由发包 **人承担。承包人认为提前竣工指示无法执行的,应向监理人和发包人提出书面异议,发包 人和监理人应在收到异议后 *天内予以答复。任何情况下,发包人不得压缩合理工期。 *.*.* 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前竣工,或承包人提出提前竣工的建议能够给发包人带来 效益的,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提前竣工的奖励。 *. 材料与设备 *.* 发包人供应材料与工程设备 发包人自行供应材料、工程设备的,应在签订合同时在专用合同条款的附件《发包人 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中明确材料、工程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 级和送达地点。 承包人应提前**天通过监理人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供应材料与工程设备进场。承包 人按照第*.*.*项〔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约定修订施工进度计划时,需同时提交经修订后 的发包人供应材料与工程设备的进场计划。 *.* 承包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 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工程设备的,应按照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 格证明及出厂证明,对材料、工程设备质量负责。合同约定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工程设 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家或供应商,发包人违反本款约定指定生产厂家或供应商的, 承包人有权拒绝,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 *.* 材料与工程设备的接收与拒收 *.*.* 发包人应按《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 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及出厂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应提前**小时以书面形 式通知承包人、监理人材料和工程设备到货时间,承包人负责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清点、检 验和接收。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或因发包人原 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按照第**.*款〔发包人违约〕约定办理。 *.*.*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应保证产品质量合格,承包人应在材料和工程 设备到货前**小时通知监理人检验。承包人进行永久设备、材料的制造和生产的,应符合 **相关质量标准,并向监理人提交材料的样本以及有关资料,并应在使用该材料或工程设备 之前获得监理人同意。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时,承包人应在监理人要求 的合理期限内将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的材料、工程设备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 符合要求的材料、工程设备,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 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 发包人供应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承包人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保管费用由发包人 承担,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已经列支或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除外。因承包人原 因发生丢失毁损的,由承包人负责赔偿;监理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的,承包人不负责材料 和工程设备的保管,由此导致丢失毁损的由发包人负责。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检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 承包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由承包人妥善保管,保管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法律规定 材料和工程设备使用前必须进行检验或试验的,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 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发包人或监理人发现承包人使用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时,有 权要求承包人进行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 人承担。 *.* 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 监理人有权拒绝承包人提供的不合格材料或工程设备,并要求承包人立即进行 更换。监理人应在更换后再次进行检查和检验,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 包人承担。 *.*.* 监理人发现承包人使用了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的指 示立即改正,并禁止在工程中继续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或工程设备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承包人有权拒绝,并可要求 发包人更换,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 润。 *.* 样品 *.*.*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等要求均应 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样品的报送程序如下: (*)承包人应在计划采购前**天向监理人报送样品。承包人报送的样品均应来自供应 材料的实际生产地,且提供的样品的规格、数量足以表明材料或工程设备的质量、型号、 颜色、表面处理、质地、误差和其他要求的特征。 (*)承包人每次报送样品时应随附申报单,申报单应载明报送样品的相关数据和资料, 并标明每件样品对应的图纸号,预留监理人批复意见栏。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报送的样 品后*天向承包人回复经发包人签认的样品审批意见。 (*)经发包人和监理人审批确认的样品应按约定的方法封样,封存的样品作为检验工 程相关部分的标准之一。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不得使用与样品不符的材料或工程设备。 (*)发包人和监理人对样品的审批确认仅为确认相关材料或工程设备的特征或用途, 不得被理解为对合同的修改或改变,也并不减轻或免除承包人任何的责任和义务。如果封 存的样品修改或改变了合同约定,合同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协议予以确认。 *.*.* 样品的保管 经批准的样品应由监理人负责封存于现场,承包人应在现场为保存样品提供适当和固 定的场所并保持适当和良好的存储环境条件。 *.* 材料与工程设备的替代 *.*.* 出现下列情况需要使用替代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承包人应按照第*.*.*项约定的 程序执行: (*)基准日期后生效的法律规定禁止使用的; **(*)发包人要求使用替代品的; (*)因其他原因必须使用替代品的。 *.*.* 承包人应在使用替代材料和工程设备**天前书面通知监理人,并附下列文件: (*)被替代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品牌、性能、价格及其他 相关资料; (*)替代品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品牌、性能、价格及其他相关资料; (*)替代品与被替代产品之间的差异以及使用替代品可能对工程产生的影响; (*)替代品与被替代产品的价格差异; (*)使用替代品的理由和原因说明; (*)监理人要求的其他文件。 监理人应在收到通知后**天内向承包人发出经发包人签认的书面指示;监理人逾期发 出书面指示的,视为发包人和监理人同意使用替代品。 *.*.* 发包人认可使用替代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替代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格,按照已 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相同项目的价格认定;无相同项目的,参考相似项目价格认定; 既无相同项目也无相似项目的,按照合理的成本与利润构成的原则,由合同当事人按照第 *.*款〔商定或确定〕确定价格。 *.*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承包人应按合同进度计划的要求,及时配置施工设备和修建临时设施。进入施工场地 的承包人设备需经监理人核查后才能投入使用。承包人更换合同约定的承包人设备的,应 报监理人批准。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自行承担修建临时设施的费用,需要临时占地 的,应由发包人办理申请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或临时设施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 承包人使用的施工设备不能满足合同进度计划和(或)质量要求时,监理人有权要求 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承包人应及时增加或更换,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 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 材料与设备专用要求 承包人运入施工现场的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以及在施工场地建设的临时设施, 包括备品备件、安装工具与资料,必须专用于工程。未经发包人批准,承包人不得运出施 工现场或挪作他用;经发包人批准,承包人可以根据施工进度计划撤走闲置的施工设备和 其他物品。 *. 试验与检验 *.* 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 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或监理人指示进行的现场材料试验,应由承包人提供试验 场所、试验人员、试验设备以及其他必要的试验条件。监理人在必要时可以使用承包人提 供的试验场所、试验设备以及其他试验条件,进行以工程质量检查为目的的材料复核试验, 承包人应予以协助。 *.*.* 承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提供试验设备、取样装置、试验场所和试验条 件,并向监理人提交相应进场计划表。 承包人配置的试验设备要符合相应试验规程的要求并经过具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 且在正式使用该试验设备前,需要经过监理人与承包人共同校定。 *.*.* 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交试验人员的名单及其岗位、资格等证明资料,试验人员 必须能够熟练进行相应的检测试验,承包人对试验人员的试验程序和试验结果的正确性负 责。 *.* 取样 试验属于自检性质的,承包人可以单独取样。试验属于监理人抽检性质的,可由监理 人取样,也可由承包人的试验人员在监理人的监督下取样。 ***.* 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 *.*.*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进行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并为监理人对 上述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质量检查提供必要的试验资料和原始记录。按合同约定应由 监理人与承包人共同进行试验和检验的,由承包人负责提供必要的试验资料和原始记录。 *.*.* 试验属于自检性质的,承包人可以单独进行试验。试验属于监理人抽检性质的, 监理人可以单独进行试验,也可由承包人与监理人共同进行。承包人对由监理人单独进行 的试验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重新共同进行试验。约定共同进行试验的,监理人未按照 约定参加试验的,承包人可自行试验,并将试验结果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承认该试验结 果。 *.*.* 监理人对承包人的试验和检验结果有异议的,或为查清承包人试验和检验成果 的可靠性要求承包人重新试验和检验的,可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共同进行。重新试验和检验 的结果证明该项材料、工程设备或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 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重新试验和检验结果证明该项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符合合同 要求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 *.* 现场工艺试验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或监理人指示进行现场工艺试验。对大型的现场工艺试验,监理 人认为必要时,承包人应根据监理人提出的工艺试验要求,编制工艺试验措施计划,报送 监理人审查。 **. 变更 **.* 变更的范围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形的,应按照本条约定进行 变更: (*)增加或减少合同中任何工作,或追加额外的工作; (*)取消合同中任何工作,但转由他人实施的工作除外; (*)改变合同中任何工作的质量标准或其他特性; (*)改变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和尺寸; **(*)改变工程的时间安排或实施顺序。 **.* 变更权 发包人和监理人均可以提出变更。变更指示均通过监理人发出,监理人发出变更指示 前应征得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收到经发包人签认的变更指示后,方可实施变更。未经许可, 承包人不得擅自对工程的任何部分进行变更。 涉及设计变更的,应由设计人提供变更后的图纸和说明。如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 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及时办理规划、设计变更等审批手续。 **.* 变更程序 **.*.* 发包人提出变更 发包人提出变更的,应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变更指示,变更指示应说明计划变更 的工程范围和变更的内容。 **.*.* 监理人提出变更建议 监理人提出变更建议的,需要向发包人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计划,说明计划变更工程 范围和变更的内容、理由,以及实施该变更对合同价格和工期的影响。发包人同意变更的, 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变更指示。发包人不同意变更的,监理人无权擅自发出变更指示。 **.*.* 变更执行 承包人收到监理人下达的变更指示后,认为不能执行,应立即提出不能执行该变更指 示的理由。承包人认为可以执行变更的,应当书面说明实施该变更指示对合同价格和工期 的影响,且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第**.*款〔变更估价〕约定确定变更估价。 **.* 变更估价 **.*.* 变更估价原则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变更估价按照本款约定处理: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认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的单 价认定; **(*)变更导致实际完成的变更工程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列明的该项目工 程量的变化幅度超过**%的,或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及类似项目单价 的,按照合理的成本与利润构成的原则,由合同当事人按照第*.*款〔商定或确定〕确定变 更工作的单价。 **.*.* 变更估价程序 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指示后**天内,向监理人提交变更估价申请。监理人应在收到承 包人提交的变更估价申请后*天内审查完毕并报送发包人,监理人对变更估价申请有异议, 通知承包人修改后重新提交。发包人应在承包人提交变更估价申请后**天内审批完毕。发 包人逾期未完成审批或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承包人提交的变更估价申请。 因变更引起的价格调整应计入最近一期的进度款中支付。 **.*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应向监理人提交合理化建议说明,说明建议的内容和理由, 以及实施该建议对合同价格和工期的影响。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合理化建议后*天内审查完 毕并报送发包人,发现其中存在技术上的缺陷,应通知承包人修改。发包人应在收到监理 人报送的合理化建议后*天内审批完毕。合理化建议经发包人批准的,监理人应及时发出变 更指示,由此引起的合同价格调整按照第**.*款〔变更估价〕约定执行。发包人不同意变 更的,监理人应书面通知承包人。 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发包人可对承包人给予奖励, 奖励的方法和金额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 变更引起的工期调整 因变更引起工期变化的,合同当事人均可要求调整合同工期,由合同当事人按照第*.* 款〔商定或确定〕并参考工程所在地的工期定额标准确定增减工期天数。 **.* 暂估价 暂估价专业分包工程、服务、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 约定。 ****.*.*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合同当事人也可以在专 用合同条款中选择其他招标方式。 第 *种方式: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由承包人招标,对该暂估价项目的确 认和批准按照以下约定执行: (*)承包人应当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在招标工作启动前 ** 天将招标方案通过监理人 报送发包人审查,发包人应当在收到承包人报送的招标方案后 *天内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 承包人应当按照经过发包人批准的招标方案开展招标工作; (*)承包人应当根据施工进度计划,提前 ** 天将招标文件通过监理人报送发包人审 批,发包人应当在收到承包人报送的相关文件后 *天内完成审批或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 有权确定招标控制价并按照法律规定参加评标; (*)承包人与供应商、分包人在签订暂估价合同前,应当提前 *天将确定的中标候选 供应商或中标候选分包人的资料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资料后 *天内与承包人共同 确定中标人;承包人应当在签订合同后 *天内,将暂估价合同副本报送发包人留存。 第 *种方式: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招标确定暂估 价供应商或分包人的,承包人应按照施工进度计划,在招标工作启动前 ** 天通知发包人, 并提交暂估价招标方案和工作分工。发包人应在收到后 *天内确认。确定中标人后,由发 包人、承包人与中标人共同签订暂估价合同。 **.*.*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采取以下第 * 种方式确定: 第 *种方式: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按本项约定确认和批准: (*)承包人应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在签订暂估价项目的采购合同、分包合同前 ** 天 向监理人提出书面申请。监理人应当在收到申请后 *天内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当在收到 申请后 ** 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逾期未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该 书面申请已获得同意; **(*)发包人认为承包人确定的供应商、分包人无法满足工程质量或合同要求的,发包 人可以要求承包人重新确定暂估价项目的供应商、分包人; (*)承包人应当在签订暂估价合同后 *天内,将暂估价合同副本报送发包人留存。 第 *种方式:承包人按照第 **.*.* 项〔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约定的第 *种方 式确定暂估价项目。 第 *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具备实施暂估价项目的资格和条件的,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一致后,可由承 包人自行实施暂估价项目,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具体事项。 **.*.*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暂估价合同订立和履行迟延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 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因承包人原因导致暂估价合同订立和 履行迟延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 暂列金额 暂列金额应按照发包人的要求使用,发包人的要求应通过监理人发出。合同当事人可 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协商确定有关事项。 **.* 计日工 需要采用计日工方式的,经发包人同意后,由监理人通知承包人以计日工计价方式实 施相应的工作,其价款按列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的计日工计价项目及其单价进 行计算;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应的计日工单价的,按照合理的成本与利润构 成的原则,由合同当事人按照第*.*款〔商定或确定〕确定计日工的单价。 采用计日工计价的任何一项工作,承包人应在该项工作实施过程中,每天提交以下报 表和有关凭证报送监理人审查: (*)工作名称、内容和数量; (*)投入该工作的所有人员的姓名、专业、工种、级别和耗用工时; (*)投入该工作的材料类别和数量; (*)投入该工作的施工设备型号、台数和耗用台时; **(*)其他有关资料和凭证。 计日工由承包人汇总后,列入最近一期进度付款申请单,由监理人审查并经发包人批 准后列入进度付款。 **. 价格调整 **.* *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场价格波动超过合同当事人约定的范围,合同价格应 当调整。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选择以下一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 *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价格调整公式 因人工、材料和设备等价格波动影响合同价格时,根据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数据, 按以下公式计算差额并调整合同价格: P Ft* Ft* Ft* Ftn P*A B* B* B* B n * F** F** F** F *n 公式中:ΔP——需调整的价格差额; P*——约定的付款证书中承包人应得到的已完成工程量的金额。此项金额应 不包括价格调整、不计质量保证金的扣留和支付、预付款的支付和扣回。约定的变更及其 他金额已按现行价格计价的,也不计在内; A——定值权重(即不调部分的权重); B*;B*;B*......Bn ——各可调因子的变值权重(即可调部分的权重),为各可调因子 在签约合同价中所占的比例; Ft*;Ft*;Ft*......Ftn ——各可调因子的现行价格指数,指约定的付款证书相关周期最后 一天的前 ** 天的各可调因子的价格指数; F**;F**;F**......F*n ——各可调因子的基本价格指数,指基准日期的各可调因子的价 格指数。 **以上价格调整公式中的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在 投标函附录价格指数和权重表中约定,非招标订立的合同,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 中约定。价格指数应首先采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价格指数,无前述价格指数时,可 采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价格代替。 (*)暂时确定调整差额 在计算调整差额时无现行价格指数的,合同当事人同意暂用前次价格指数计算。实际 价格指数有调整的,合同当事人进行相应调整。 (*)权重的调整 因变更导致合同约定的权重不合理时,按照第 *.* 款〔商定或确定〕执行。 (*)因承包人原因工期延误后的价格调整 因承包人原因未按期竣工的,对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后继续施工的工程,在使用价格 调整公式时,应采用计划竣工日期与实际竣工日期的两个价格指数中较低的一个作为现行 价格指数。 第 *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合同履行期间,因人工、材料、工程设备和机械台班价格波动影响合同价格时,人工、 机械使用费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行业建设管理部门或其授 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机械使用费系数进行调整;需要进行价格调整的材料, 其单价和采购数量应由发包人审批,发包人确认需调整的材料单价及数量,作为调整合同 价格的依据。 (*)人工单价发生变化且符合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费调整规定,合同 当事人应按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费等文件调 整合同价格,但承包人对人工费或人工单价的报价高于发布价格的除外。 (*)材料、工程设备价格变化的价款调整按照发包人提供的基准价格,按以下风险范 围规定执行: **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除专用合同 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时,或材料单价跌 幅以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除专用合同 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时,材料单价涨幅 以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等于基准价格的:除专用合同 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 分据实调整。 ④承包人应在采购材料前将采购数量和新的材料单价报发包人核对,发包人确认用于 工程时,发包人应确认采购材料的数量和单价。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报送的确认资料后 * 天内不予答复的视为认可,作为调整合同价格的依据。未经发包人事先核对,承包人自行 采购材料的,发包人有权不予调整合同价格。发包人同意的,可以调整合同价格。 前述基准价格是指由发包人在招标文件或专用合同条款中给定的材料、工程设备的价 格,该价格原则上应当按照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 信息价编制。 (*)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或施工机械使用费发生变化超过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 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规定的范围时,按规定调整合同价格。 第 *种方式: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方式。 **.* 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 基准日期后,法律变化导致承包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需要的费用发生除第 **.* 款 〔*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约定以外的增加时,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减少时, 应从合同价格中予以扣减。基准日期后,因法律变化造成工期延误时,工期应予以顺延。 因法律变化引起的合同价格和工期调整,合同当事人无法达成一致的,由总监理工程 师按第 *.* 款〔商定或确定〕的约定处理。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在工期延误期间出现法律变化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 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 合同价格形式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合同协议书中选择下列一种合同价格形式: *.单价合同 单价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以工程量清单及其综合单价进行合同价格计算、调整和 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约定的范围内合同单价不作调整。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 条款中约定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并约定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 价格的调整方法,其中因*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按第**.*款〔*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约定执行。 *.总价合同 总价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以施工图、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及有关条件进行 合同价格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约定的范围内合同总价不作调整。合 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并约定风 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其中因*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按第**.*款〔*场价 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因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按第**.*款〔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约定执 行。 *.其它价格形式 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其他合同价格形式。 **.* 预付款 **.*.*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的支付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执行,但至迟应在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 *天 前支付。预付款应当用于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的采购及修建临时工程、组织施工队 伍进场等。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预付款在进度付款中同比例扣回。在颁发工程接收证书 前,提前解除合同的,尚未扣完的预付款应与合同价款一并结算。 发包人逾期支付预付款超过 *天的,承包人有权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催告通知, 发包人收到通知后 *天内仍未支付的,承包人有权暂停施工,并按第 **.*.* 项〔发包人违 约的情形〕执行。 **.*.* 预付款担保 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预付款担保的,承包人应在发包人支付预付款 *天前提供预付 款担保,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除外。预付款担保可采用银行保函、担保公司担保等形式, 具体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在预付款完全扣回之前,承包人应保证预付款 担保持续有效。 发包人在工程款中逐期扣回预付款后,预付款担保额度应相应减少,但剩余的预付款 担保金额不得低于未被扣回的预付款金额。 **.* 计量 **.*.*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量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图纸及变更指示等进行计量。工程量计 算规则应以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为依据,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 计量周期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工程量的计量按月进行。 **.*.* 单价合同的计量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单价合同的计量按照本项约定执行: (*)承包人应于每月 ** 日向监理人报送上月 ** 日至当月 ** 日已完成的工程量报告, 并附具进度付款申请单、已完成工程量报表和有关资料。 (*)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告后 *天内完成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 表的审核并报送发包人,以确定当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监理人对工程量有异议的,有权 要求承包人进行共同复核或抽样复测。承包人应协助监理人进行复核或抽样复测,并按监 ***理人要求提供补充计量资料。承包人未按监理人要求参加复核或抽样复测的,监理人复核 或修正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 (*)监理人未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后的 *天内完成审核的,承包人报送的 工程量报告中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据此计算工程价款。 **.*.* 总价合同的计量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按月计量支付的总价合同,按照本项约定执行: (*)承包人应于每月 ** 日向监理人报送上月 ** 日至当月 ** 日已完成的工程量报告, 并附具进度付款申请单、已完成工程量报表和有关资料。 (*)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告后 *天内完成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 表的审核并报送发包人,以确定当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监理人对工程量有异议的,有权 要求承包人进行共同复核或抽样复测。承包人应协助监理人进行复核或抽样复测并按监理 人要求提供补充计量资料。承包人未按监理人要求参加复核或抽样复测的,监理人审核或 修正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 (*)监理人未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后的 *天内完成复核的,承包人提交的 工程量报告中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 **.*.* 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可以按照第 **.*.* 项〔总价合同的计 量〕约定进行计量,但合同价款按照支付分解表进行支付。 **.*.*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 工程进度款支付 **.*.* 付款周期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付款周期应按照第 **.*.* 项〔计量周期〕的约定与计量 周期保持一致。 **.*.*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进度付款申请单应包括下列内容: ***(*)截至本次付款周期已完成工作对应的金额; (*)根据第**条〔变更〕应增加和扣减的变更金额; (*)根据第**.*款〔预付款〕约定应支付的预付款和扣减的返还预付款; (*)根据第**.*款〔质量保证金〕约定应扣减的质量保证金; (*)根据第**条〔索赔〕应增加和扣减的索赔金额; (*)对已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中出现错误的修正,应在本次进度付款中支付或扣除 的金额; (*)根据合同约定应增加和扣减的其他金额。 **.*.*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单价合同的进度付款申请单,按照第**.*.*项〔单价合同的计量〕约定的时间按月向 监理人提交,并附上已完成工程量报表和有关资料。单价合同中的总价项目按月进行支付 分解,并汇总列入当期进度付款申请单。 (*)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总价合同按月计量支付的,承包人按照第**.*.*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的时间按 月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并附上已完成工程量报表和有关资料。 总价合同按支付分解表支付的,承包人应按照第**.*.*项〔支付分解表〕及第**.*.* 项〔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的约定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和提 交程序。 **.*.*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单以及相关资 料后*天内完成审查并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后*天内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 书。发包人逾期未完成审批且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已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 发包人和监理人对承包人的进度付款申请单有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修正和提供补 充资料,承包人应提交修正后的进度付款申请单。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修正后的进度付 款申请单及相关资料后*天内完成审查并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监理人报送的进度付 款申请单及相关资料后*天内,向承包人签发无异议部分的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存在争议 的部分,按照第**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 签发后**天内完成支付,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 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违约金。 (*)发包人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不表明发包人已同意、批准 或接受了承包人完成的相应部分的工作。 **.*.* 进度付款的修正 在对已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进行阶段汇总和复核中发现错误、遗漏或重复的,发包 人和承包人均有权提出修正申请。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的修正,应在下期进度付款中支 付或扣除。 **.*.* 支付分解表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要求 (*)支付分解表中所列的每期付款金额,应为第 **.*.* 项〔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第(*)目的估算金额; (*)实际进度与施工进度计划不一致的,合同当事人可按照第 *.* 款〔商定或确定〕 修改支付分解表; (*)不采用支付分解表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按季度编制的支付估算分 解表,用于支付参考。 *.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根据第 *.* 款〔施工进度计划〕约定的施 工进度计划、签约合同价和工程量等因素对总价合同按月进行分解,编制支付分解表。承 包人应当在收到监理人和发包人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后 *天内,将支付分解表及编制支付 分解表的支持性资料报送监理人。 (*)监理人应在收到支付分解表后 *天内完成审核并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经 监理人审核的支付分解表后 *天内完成审批,经发包人批准的支付分解表为有约束力的支 付分解表。 (*)发包人逾期未完成支付分解表审批的,也未及时要求承包人进行修正和提供补充 资料的,则承包人提交的支付分解表视为已经获得发包人批准。 *.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由承包人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和总 价项目的总价构成、费用性质、计划发生时间和相应工程量等因素按月进行分解,形成支 付分解表,其编制与审批参照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执行。 **.* 支付账户 发包人应将合同价款支付至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人账户。 **. 验收和工程试车 **.*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 分部分项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及合同约定,承包 人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完成分部分项工程施工。 **.*.*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分部分项工程经承包人自检合格并具备验收条件 的,承包人应提前 ** 小时通知监理人进行验收。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的,应在验收前 ** 小时向承包人提交书面延期要求,但延期不能超过 ** 小时。监理人未按时进行验收, 也未提出延期要求的,承包人有权自行验收,监理人应认可验收结果。分部分项工程未经 验收的,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资料应当作为竣工资料的组成部分。 *****.* 竣工验收 **.*.* 竣工验收条件 工程具备以下条件的,承包人可以申请竣工验收: (*)除发包人同意的甩项工作和缺陷修补工作外,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程以及有关工 作,包括合同要求的试验、试运行以及检验均已完成,并符合合同要求; (*)已按合同约定编制了甩项工作和缺陷修补工作清单以及相应的施工计划; (*)已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和份数备齐竣工资料。 **.*.* 竣工验收程序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申请竣工验收的,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承包人向监理人报送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监理人应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 ** 天内完成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监理人审查后认为尚不具备验收条件的,应通知承包人在 竣工验收前承包人还需完成的工作内容,承包人应在完成监理人通知的全部工作内容后, 再次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监理人审查后认为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应将竣工验收申请报告提交发包人, 发包人应在收到经监理人审核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 ** 天内审批完毕并组织监理人、承包 人、设计人等相关单位完成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在验收合格后 ** 天内向承包人签发工程接收证书。 发包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自验收合格后第 ** 天起视为已颁发工程接 收证书。 (*)竣工验收不合格的,监理人应按照验收意见发出指示,要求承包人对不合格工程 返工、修复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承 包人在完成不合格工程的返工、修复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后,应重新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 告,并按本项约定的程序重新进行验收。 (*)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发包人擅自使用的,应在转移占有工程后 *天内向 承包人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发包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自转移占有后 第 ** 天起视为已颁发工程接收证书。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 书的,每逾期一天,应以签约合同价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 利率支付违约金。 **.*.* 竣工日期 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并在 工程接收证书中载明;因发包人原因,未在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天内完成竣工验收,或完成竣工验收不予签发工程接收证书的,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工程之日为 实际竣工日期。 **.*.* 拒绝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 对于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承包人完成整改后,应当重新进行竣工验收,经重新组 织验收仍不合格的且无法采取措施补救的,则发包人可以拒绝接收不合格工程,因不合格 工程导致其他工程不能正常使用的,承包人应采取措施确保相关工程的正常使用,由此增 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 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当事人应当在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天内完成工程的 移交。 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接收工程的,发包人自应当接收工程之日起,承担工程照管、成 品保护、保管等与工程有关的各项费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发包 人逾期接收工程的违约责任。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移交工程的,承包人应承担工程照管、成品保护、保管等与工程 有关的各项费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移交工 程的违约责任。 **.* 工程试车 **.*.* 试车程序 ***工程需要试车的,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范围相一致, 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程试车应按如下程序进行: (*)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 ** 小时书面通知监理 人,通知中应载明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 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的,监理人在试车记录上签字。监理人在试车合格后不在 试车记录上签字,自试车结束满 ** 小时后视为监理人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 工或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监理人不能按时参加试车,应在试车前 ** 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但 延期不能超过 ** 小时,由此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应予以顺延。监理人未能在前述期限内 提出延期要求,又不参加试车的,视为认可试车记录。 (*)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 ** 小时以书面形式通 知承包人。通知中应载明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 备工作。试车合格,合同当事人在试车记录上签字。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试车的,视 为认可试车记录。 **.*.* 试车中的责任 因设计原因导致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人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 后的设计重**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装的全部费用,工期相应顺延。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监理人要求重**装和试车,并承担重 **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因工程设备制造原因导致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的,由采购该工程设备的合同当事人负 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装,由此增加的修理、重新购置、拆除及重 **装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采购该工程设备的合同当事人承担。 **.*.* 投料试车 如需进行投料试车的,发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组织投料试车。发包人要求在工程 竣工验收**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并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有关 事项。 ***投料试车合格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投料试车不合格的,承包人 应按照发包人要求进行整改,由此产生的整改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非因承包人原因导致投 料试车不合格的,如发包人要求承包人进行整改的,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 提前交付单位工程的验收 **.*.* 发包人需要在工程竣工前使用单位工程的,或承包人提出提前交付已经竣工的 单位工程且经发包人同意的,可进行单位工程验收,验收的程序按照第 **.* 款〔竣工验收〕 的约定进行。 验收合格后,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单位工程接收证书。已签发单位 工程接收证书的单位工程由发包人负责照管。单位工程的验收成果和结论作为整体工程竣 工验收申请报告的附件。 **.*.* 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前交付单位工程,由此导致承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工 期延误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 施工期运行 **.*.* 施工期运行是指合同工程尚未全部竣工,其中某项或某几项单位工程或工程设 备安装已竣工,根据专用合同条款约定,需要投入施工期运行的,经发包人按第 **.* 款〔提 前交付单位工程的验收〕的约定验收合格,证明能确保安全后,才能在施工期投入运行。 **.*.* 在施工期运行中发现工程或工程设备损坏或存在缺陷的,由承包人按第 **.* 款〔缺陷责任期〕约定进行修复。 **.* 竣工退场 **.*.* 竣工退场 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承包人应按以下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 (*)施工现场内残留的垃圾已全部清除出场; (*)临时工程已拆除,场地已进行清理、平整或复原; (*)按合同约定应撤离的人员、承包人施工设备和剩余的材料,包括废弃的施工设备 和材料,已按计划撤离施工现场; ***(*)施工现场周边及其附近道路、河道的施工堆积物,已全部清理; (*)施工现场其他场地清理工作已全部完成。 施工现场的竣工退场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完成 竣工退场,逾期未完成的,发包人有权出售或另行处理承包人遗留的物品,由此支出的费 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出售承包人遗留物品所得款项在扣除必要费用后应返还承包人。 **.*.* 地表还原 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恢复临时占地及清理场地,承包人未按发包人的要求恢复临时 占地,或者场地清理未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的,发包人有权委托其他人恢复或清理,所发生 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 竣工结算 **.* 竣工结算申请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天内向发包人和监理 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并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有关竣工结算申请单的资料清单和份数 等要求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以下内容: (*)竣工结算合同价格; (*)发包人已支付承包人的款项; (*)应扣留的质量保证金。已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或提供其他工程质量担保方式的除外; (*)发包人应支付承包人的合同价款。 **.* 竣工结算审核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应在收到竣工结算申请单后**天内完成核查 并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经审核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后**天内完成审批, 并由监理人向承包人签发经发包人签认的竣工付款证书。监理人或发包人对竣工结算申请 单有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修正和提供补充资料,承包人应提交修正后的竣工结算 申请单。 ***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书后**天内未完成审批且未提出异议的,视为 发包人认可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并自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单 后第**天起视为已签发竣工付款证书。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签发竣工付款证书后的** 天内,完成 对承包人的竣工付款。发包人逾期支付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 率支付违约金;逾期支付超过**天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 两倍支付违约金。 (*)承包人对发包人签认的竣工付款证书有异议的,对于有异议部分应在收到发包人 签认的竣工付款证书后*天内提出异议,并由合同当事人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和程 序进行复核,或按照第**条〔争议解决〕约定处理。对于无异议部分,发包人应签发临时 竣工付款证书,并按本款第(*)项完成付款。承包人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发包人 的审批结果。 **.* 甩项竣工协议 发包人要求甩项竣工的,合同当事人应签订甩项竣工协议。在甩项竣工协议中应明确, 合同当事人按照第**.*款〔竣工结算申请〕及**.*款〔竣工结算审核〕的约定,对已完合 格工程进行结算,并支付相应合同价款。 **.* 最终结清 **.*.* 最终结清申请单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颁发后*天内,按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份数向发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最终结清申请单应列明质量保证金、应扣除的质量保证 金、缺陷责任期内发生的增减费用。 (*)发包人对最终结清申请单内容有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修正和提供补充资 料,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修正后的最终结清申请单。 **.*.*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后** 天内完成审批并向承包人颁发最终结清证书。发包人逾期未完成审批,又未提出修改意见 的,视为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且自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 清申请单后**天起视为已颁发最终结清证书。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颁发最终结清证书后*天内完成支付。 发包人逾期支付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违约金;逾期支 付超过**天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两倍支付违约金。 (*)承包人对发包人颁发的最终结清证书有异议的,按第**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办 理。 **. 缺陷责任与保修 **.* 工程保修的原则 在工程移交发包人后,因承包人原因产生的质量缺陷,承包人应承担质量缺陷责任和 保修义务。缺陷责任期届满,承包人仍应按合同约定的工程各部位保修年限承担保修义务。 **.* 缺陷责任期 **.*.* 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 定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但该期限最长不超过**个月。 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的,该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 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合同约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 的,缺陷责任期从实际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合同约定 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发 包人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工程的,缺陷责任期自工程转移占有之日起开始计算。 **.*.*缺陷责任期内,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承包人应负责维修,并承担鉴定及 维修费用。如承包人不维修也不承担费用,发包人可按合同约定从保证金或银行保函中扣 除,费用超出保证金额的,发包人可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进行索赔。承包人维修并承担相 应费用后,不免除对工程的损失赔偿责任。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缺陷责任期,并应 在原缺陷责任期届满前发出**通知。但缺陷责任期(含**部分)最长不能超过**个月。 ***由他人原因造成的缺陷,发包人负责组织维修,承包人不承担费用,且发包人不得从 保证金中扣除费用。 **.*.* 任何一项缺陷或损坏修复后,经检查证明其影响了工程或工程设备的使用性 能,承包人应重新进行合同约定的试验和试运行,试验和试运行的全部费用应由责任方承 担。 **.*.*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于缺陷责任期届满后*天内向发包人发 出缺陷责任期届满通知,发包人应在收到缺陷责任期满通知后**天内核实承包人是否履行 缺陷修复义务,承包人未能履行缺陷修复义务的,发包人有权扣除相应金额的维修费用。 发包人应在收到缺陷责任期届满通知后**天内,向承包人颁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 **.* 质量保证金 经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扣留质量保证金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予以明确。 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已经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 金。 **.*.*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有以下三种方式: (*)质量保证金保函; (*)相应比例的工程款; (*)双方约定的其他方式。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质量保证金原则上采用上述第(*)种方式。 **.*.*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有以下三种方式: (*)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 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双方约定的其他扣留方式。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质量保证金的扣留原则上采用上述第(*)种方式。 发包人累计扣留的质量保证金不得超过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如承包人在发包人签 发竣工付款证书后**天内提交质量保证金保函,发包人应同时退还扣留的作为质量保证金 的工程价款;保函金额不得超过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发包人在退还质量保证金的同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 利息。 **.*.* 质量保证金的退还 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到期后,承包人可向发包人申请返 还保证金。 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天内**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 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对返还期限没有约定 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天内将保证金返还承包人,逾期未返还的,依 法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天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天 内仍不予答复,视同认可承包人的返还保证金申请。 发包人和承包人对保证金预留、返还以及工程维修质量、费用有争议的,按本合同第 **条约定的争议和纠纷解决程序处理。 **.* 保修 **.*.*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具体分部分项工程的保修期由合同当事人 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但不得低于法定最低保修年限。在工程保修期内,承包人应当根 据有关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发包人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工程的,保修期自转移占有之日起算。 **.*.* 修复费用 ***保修期内,修复的费用按照以下约定处理: (*)保修期内,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的缺陷、损坏,承包人应负责修复,并承担修 复的费用以及因工程的缺陷、损坏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保修期内,因发包人使用不当造成工程的缺陷、损坏,可以委托承包人修复,但 发包人应承担修复的费用,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 (*)因其他原因造成工程的缺陷、损坏,可以委托承包人修复,发包人应承担修复的 费用,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因工程的缺陷、损坏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由责任 方承担。 **.*.* 修复通知 在保修期内,发包人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已接收的工程存在缺陷或损坏的,应书面通 知承包人予以修复,但情况紧急必须立即修复缺陷或损坏的,发包人可以口头通知承包人 并在口头通知后 ** 小时内书面确认,承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理期限内到达工程 现场并修复缺陷或损坏。 **.*.* 未能修复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的缺陷或损坏,承包人拒绝维修或未能在合理期限内修复缺陷 或损坏,且经发包人书面催告后仍未修复的,发包人有权自行修复或委托第三方修复,所 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但修复范围超出缺陷或损坏范围的,超出范围部分的修复费用由发 包人承担。 **.*.* 承包人出入权 在保修期内,为了修复缺陷或损坏,承包人有权出入工程现场,除情况紧急必须立即 修复缺陷或损坏外,承包人应提前 ** 小时通知发包人进场修复的时间。承包人进入工程现 场前应获得发包人同意,且不应影响发包人正常的生产经营,并应遵守发包人有关保安和 保密等规定。 **. 违约 **.* 发包人违约 **.*.* 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于发包人违约: (*)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 (*)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 (*)发包人违反第**.*款〔变更的范围〕第(*)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 转由他人实施的;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 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 (*)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 (*)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 (*)发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发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 发包人发生除本项第(*)目以外的违约情况时,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通知,要求发 包人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天内仍不纠正违约行为的, 承包人有权暂停相应部位工程施工,并通知监理人。 **.*.*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给承包人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 的利润。此外,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 算方法。 **.*.*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按第**.*.*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 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或出现第**.*.*项 〔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第(*)目约定的违约情况,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发包人应承担由 此增加的费用,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后的付款 ***承包人按照本款约定解除合同的,发包人应在解除合同后 ** 天内支付下列款项,并解 除履约担保: (*)合同解除前所完成工作的价款; (*)承包人为工程施工订购并已付款的材料、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的价款; (*)承包人撤离施工现场以及遣散承包人人员的款项; (*)按照合同约定在合同解除前应支付的违约金; (*)按照合同约定应当支付给承包人的其他款项; (*)按照合同约定应退还的质量保证金; (*)因解除合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 合同当事人未能就解除合同后的结清达成一致的,按照第 ** 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 理。 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与工程有关的已购材料、工程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 并将施工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 **.* 承包人违约 **.*.*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于承包人违约: (*)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采购和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 (*)承包人违反第*.*款〔材料与设备专用要求〕的约定,未经批准,私自将已按照 合同约定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或设备撤离施工现场的; (*)承包人未能按施工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造成工期延误的; ***(*)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未能在合理期限对工程缺陷进行修复,或拒绝 按发包人要求进行修复的; (*)承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承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 承包人发生除本项第(*)目约定以外的其他违约情况时,监理人可向承包人发出整改 通知,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改正。 **.*.*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行为而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此外,合同当事人可 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出现第**.*.*项〔承包人违约的情形〕第(*)目约定的 违约情况时,或监理人发出整改通知后,承包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内仍不纠正违约行为并 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因继续完成工程的需要, 发包人有权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 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相应费用的承担方式。发包人 继续使用的行为不免除或减轻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后的处理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则合同当事人应在合同解除后 ** 天内完成估价、付款 和清算,并按以下约定执行: (*)合同解除后,按第 *.* 款〔商定或确定〕商定或确定承包人实际完成工作对应的 合同价款,以及承包人已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等的价值; (*)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支付的违约金; (*)合同解除后,因解除合同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要求和监理人的指示完成现场的清理和撤离;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合同解除后进行清算,出具最终结清付款证书,结清全部款 项。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发包人有权暂停对承包人的付款,查清各项付款和已扣款 项。发包人和承包人未能就合同解除后的清算和款项支付达成一致的,按照第 ** 条〔争议 解决〕的约定处理。 **.*.* 采购合同权益转让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将其为实施合同而签订的材料和设 备的采购合同的权益转让给发包人,承包人应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后 ** 天内,协助发包人 与采购合同的供应商达成相关的转让协议。 **.* 第三人造成的违约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当事人承担 违约责任。一方当事人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 不可抗力 **.* 不可抗力的确认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能 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暴动、战争和专 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 不可抗力发生后,发包人和承包人应收集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证 据,并及时认真统计所造成的损失。合同当事人对是否属于不可抗力或其损失的意见不一 致的,由监理人按第*.*款〔商定或确定〕的约定处理。发生争议时,按第**条〔争议解决〕 的约定处理。 **.* 不可抗力的通知 合同一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立即通知合同 另一方当事人和监理人,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 ***不可抗力持续发生的,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及时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和监理人提交中间 报告,说明不可抗力和履行合同受阻的情况,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天内提交最终报 告及有关资料。 **.* 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 **.*.* 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及造成的损失由合同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各 自承担。不可抗力发生前已完成的工程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计量支付。 **.*.* 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等后果,由 合同当事人按以下原则承担: (*)永久工程、已运至施工现场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损坏,以及因工程损坏造成的第 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承包人施工设备的损坏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和承包人承担各自人员伤亡和财产的损失; (*)因不可抗力影响承包人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已经引起或将引起工期延误的,应 当顺延工期,由此导致承包人停工的费用损失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合理分担,停工期间必须 支付的工人工资由发包人承担; (*)因不可抗力引起或将引起工期延误,发包人要求赶工的,由此增加的赶工费用由 发包人承担; (*)承包人在停工期间按照发包人要求照管、清理和修复工程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不可抗力发生后,合同当事人均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任何一方当 事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在迟延履行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连续超过 ** 天或累计超过 *** 天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均 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由双方当事人按照第 *.* 款〔商定或确定〕商定或确定发包 人应支付的款项,该款项包括: ***(*)合同解除前承包人已完成工作的价款; (*)承包人为工程订购的并已交付给承包人,或承包人有责任接受交付的材料、工程 设备和其他物品的价款; (*)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而产生的费用,或因不能退货或解除合同 而产生的损失; (*)承包人撤离施工现场以及遣散承包人人员的费用; (*)按照合同约定在合同解除前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其他款项; (*)扣减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应向发包人支付的款项; (*)双方商定或确定的其他款项。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上述款项后 ** 天内 完成上述款项的支付。 **. 保险 **.* 工程保险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或安装工程一切险;发包 人委托承包人投保的,因投保产生的保险费和其他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 工伤保险 **.*.* 发包人应依照法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并为在施工现场的全部员工办理工伤保 险,缴纳工伤保险费,并要求监理人及由发包人为履行合同聘请的第三方依法参加工伤保 险。 **.*.* 承包人应依照法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并为其履行合同的全部员工办理工伤保 险,缴纳工伤保险费,并要求分包人及由承包人为履行合同聘请的第三方依法参加工伤保 险。 **.* 其他保险 发包人和承包人可以为其施工现场的全部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包括 其员工及为履行合同聘请的第三方的人员,具体事项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 **.* 持续保险 合同当事人应与保险人保持联系,使保险人能够随时了解工程实施中的变动,并确保 按保险合同条款要求持续保险。 **.* 保险凭证 合同当事人应及时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交其已投保的各项保险的凭证和保险单复印件。 **.* 未按约定投保的补救 **.*.* 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办理保险,或未能使保险持续有效的,则承包人可代为办 理,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办理保险,导致未能得到足额赔偿的, 由发包人负责补足。 **.*.* 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办理保险,或未能使保险持续有效的,则发包人可代为办 理,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办理保险,导致未能得到足额赔偿的, 由承包人负责补足。 **.* 通知义务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变更除工伤保险之外的保险合同时,应事先征得 承包人同意,并通知监理人;承包人变更除工伤保险之外的保险合同时,应事先征得发包 人同意,并通知监理人。 保险事故发生时,投保人应按照保险合同规定的条件和期限及时向保险人报告。发包 人和承包人应当在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对方。 **. 索赔 **.* 承包人的索赔 根据合同约定,承包人认为有权得到追加付款和(或)**工期的,应按以下程序向 发包人提出索赔: (*)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天内,向监理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 书,并说明发生索赔事件的事由;承包人未在前述**天内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的,丧失要 求追加付款和(或)**工期的权利; ***(*)承包人应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天内,向监理人正式递交索赔报告;索赔报 告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以及要求追加的付款金额和(或)**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 证明材料; (*)索赔事件具有持续影响的,承包人应按合理时间间隔继续递交延续索赔通知,说 明持续影响的实际情况和记录,列出累计的追加付款金额和(或)工期**天数; (*)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天内,承包人应向监理人递交最终索赔报告,说明最终 要求索赔的追加付款金额和(或)**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 对承包人索赔的处理 对承包人索赔的处理如下: (*)监理人应在收到索赔报告后**天内完成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监理人对索赔报告存 在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提交全部原始记录副本; (*)发包人应在监理人收到索赔报告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天内,由监 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索赔处理结果。发包人逾期答复的,则视为认可承包人 的索赔要求; (*)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索赔款项在当期进度款中进行支付;承包人不接受 索赔处理结果的,按照第**条〔争议解决〕约定处理。 **.* 发包人的索赔 根据合同约定,发包人认为有权得到赔付金额和(或)**缺陷责任期的,监理人应 向承包人发出通知并附有详细的证明。 发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天内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出索赔意向 通知书,发包人未在前述**天内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的,丧失要求赔付金额和(或)** 缺陷责任期的权利。发包人应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天内,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正式 递交索赔报告。 **.* 对发包人索赔的处理 对发包人索赔的处理如下: ***(*)承包人收到发包人提交的索赔报告后,应及时审查索赔报告的内容、查验发包人 证明材料; (*)承包人应在收到索赔报告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天内,将索赔处理结 果答复发包人。如果承包人未在上述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则视为对发包人索赔要求的认可; (*)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发包人可从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合同价款中扣除赔付 的金额或**缺陷责任期;发包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第**条〔争议解决〕约定处 理。 **.* 提出索赔的期限 (*)承包人按第 **.* 款〔竣工结算审核〕约定接收竣工付款证书后,应被视为已无 权再提出在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前所发生的任何索赔。 (*)承包人按第 **.* 款〔最终结清〕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中,只限于提出工程接 收证书颁发后发生的索赔。提出索赔的期限自接受最终结清证书时终止。 **. 争议解决 **.* 和解 合同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自行和解,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 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 **.* 调解 合同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请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其他第三方进行调解,调 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 **.*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采取争议评审方式解决争议以及评审规则,并按下 列约定执行: **.*.*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合同当事人可以共同选择一名或三名争议评审员,组成争议评审小组。除专用合同条 款另有约定外,合同当事人应当自合同签订后**天内,或者争议发生后**天内,选定争议 评审员。 选择一名争议评审员的,由合同当事人共同确定;选择三名争议评审员的,各自选定 一名,第三名成员为首席争议评审员,由合同当事人共同确定或由合同当事人委托已选定 的争议评审员共同确定,或由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评审机构指定第三名首席争议评审员。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评审员报酬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承担一半。 **.*.*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可在任何时间将与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共同提请争议评审小组进行评审。 争议评审小组应秉持客观、公正原则,充分听取合同当事人的意见,依据相关法律、规范、 标准、案例经验及商业惯例等,自收到争议评审申请报告后**天内作出书面决定,并说明 理由。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对本项事项另行约定。 **.*.* 争议评审小组决定的效力 争议评审小组作出的书面决定经合同当事人签字确认后,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双方应 遵照执行。 任何一方当事人不接受争议评审小组决定或不履行争议评审小组决定的,双方可选择 采用其他争议解决方式。 **.* 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产生的争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以下一种 方式解决争议: (*)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 争议解决条款效力 合同有关争议解决的条款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无效或者被撤销均不 影响其效力。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 一般约定 *.* 词语定义 *.*.* 合同 *.*.*.** 其他合同文件包括: 。 *.*.*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 监理人: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 设计人: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 工程和设备 *.*.*.*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 *.*.*.* 永久占地包括: 。 ****.*.*.** 临时占地包括: 。 *.*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 *.* 标准和规范 *.*.* 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 。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 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 *.*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 *.*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 。 *.*.*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 。 ****.*.*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 。 *.* 联络 *.*.*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 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 交通运输 *.**.*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 。 *.**.*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 。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 。 *.**.*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 承担。 *.** 知识产权 ****.**.* 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 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 *.**.*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 *.**.*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 。 *.** 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 。 *. 发包人 *.*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 ; 身份证号: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 。 *.*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 。 *.*.*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 。 *.*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 *. 承包人 *.*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 。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 。 (**)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 *.* 项目经理 *.*.* 项目经理: 姓 名: ; 身份证号: ;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 。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 。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 。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 *.*.*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 *.*.*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 *.* 承包人人员 *.*.*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 。 *.*.*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 *.*.*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 。 *.*.* 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 *.* 分包 *.*.*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 。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 *.*.* 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 *.*.*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 *.*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 。 *.*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 。 *. 监理人 *.* 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 。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 。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 。 *.*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 名: ; 职 务: ;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 ****.* 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 确定: (*) ; (*) ; (*) 。 *. 工程质量 *.* 质量要求 *.*.*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 *.* 隐蔽工程检查 *.*.*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 。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小时。 *.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 安全文明施工 *.*.*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 。 *.*.*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 。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 。 *.*.*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 。 *.*.*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 。 ****. 工期和进度 *.* 施工组织设计 *.*.*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 。 *.*.*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 。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 *.* 施工进度计划 *.*.*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 *.* 开工 *.*.*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 。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 *.*.* 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 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 测量放线 *.*.* 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 期限: 。 *.* 工期延误 *.*.*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 ****.*.*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 。 *.*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 。 *.*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 ; (*) ; (*) 。 *.* 提前竣工的奖励 *.*.* 提前竣工的奖励: 。 *. 材料与设备 *.* 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 。 *.* 样品 *.*.*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 。 *.*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 。 *. 试验与检验 *.* 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 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 。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 。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 。 *.*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 **. 变更 **.* 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 。 **.* 变更估价 **.*.*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 **.*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 额为: 。 **.* 暂估价 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 **:《暂估价一览表》。 **.*.*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种方式确定。 **.*.*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种方式确定。 ***第 *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 。 **.*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 。 **. 价格调整 **.* *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 因*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 *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 第 *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 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时,或材料单价 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 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 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 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 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第 *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 **.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 合同价格形式 ****、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其他价格方式: 。 **.* 预付款 **.*.*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 预付款支付期限: 。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 **.*.*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 **.* 计量 **.*.*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 。 **.*.*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 。 *****.*.*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 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 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 **.*.* 项〔总价合同的计 量〕约定进行计量: 。 **.*.*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 **.* 工程进度款支付 **.*.*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 **.*.*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 。 **.*.*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 。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 。 (*)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 。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 *****.*.*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 验收和工程试车 **.*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小时。 **.* 竣工验收 **.*.* 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 。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 **.*.* 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 。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为: 。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 工程试车 **.*.*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 (*)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 承担; (*)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 承担。 **.*.* 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 **.* 竣工退场 **.*.* 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 。 **. 竣工结算 **.* 竣工结算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 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 。 **.*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 。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 。 **.* 最终结清 **.*.*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 **.*.*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 。 (*)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 。 **.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 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 。 *****.*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 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 *.* 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 (*)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 (*) %的工程款; (*)其他方式: 。 **.*.*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 (*)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 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其他扣留方式: 。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 **.* 保修 **.*.*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 。 **.*.*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 。 **. 违约 **.* 发包人违约 *****.*.* 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 **.*.*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 *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 。 (*)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 (*)发包人违反第 **.* 款〔变更的范围〕第(*)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 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 。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 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 (*)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 。 (*)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 责任: 。 (*)其他: 。 **.*.*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 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 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 承包人违约 **.*.*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 **.*.*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 **.*.*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 。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 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 。 **. 不可抗力 **.*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 **.*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 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 保险 **.*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 。 **.*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 。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 。 **.*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 。 **. 争议解决 **.*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 **.*.*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 ***其他事项的约定: 。 **.*.*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 **.* 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 人民法院起诉。 ***附件 协议书附件: 附件 *: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专用合同条款附件: 附件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附件 *:工程质量保修书 附件 *: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 附件 *: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 附件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附件 *: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附件 *:履约担保格式 附件 *:预付款担保格式 附件 **:支付担保格式 附件 **:暂估价一览 ***附件 *: 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建筑面 单位工 建设规 积 结构形 生产能 设备安装内 合同价格 开工 竣工 层数 程名称 模 (平方 式 力 容 (元) 日期 日期 米) ***附件 *: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材料、 单价 质量 供应 序号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送达地点 备注 设备品种 (元) 等级 时间 ***附件 *: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 商一致就 (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 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 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 二、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 年; *.装修工程为 年;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年;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个采暖期、供冷期; *.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年; ****.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 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四、质量保修责任 *.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 *天内派人保修。 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 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 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 项: 。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 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附件 *: 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 文件名称 套数 费用(元) 质量 移交时间 责任人 ***附件 *: 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 机械或设备 规格 制造年 额定功率 生产能 序号 数量 产地 备注 名称 型号 份 (kW) 力 ***附件 *: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名 称 姓名 职务 职称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一、总部人员 项目主管 其他人员 二、现场人员 项目经理 项目副经理 技术负责人 造价管理 质量管理 材料管理 计划管理 安全管理 其他人员 ***附件 *: 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名 称 姓名 职务 职称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一、总部人员 项目主管 其他人员 二、现场人员 项目经理 项目副经理 技术负责人 造价管理 质量管理 材料管理 计划管理 安全管理 其他人员 ***附件 *: 履约担保 (发包人名称): 鉴于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 (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 年 月 日 就 (工程名称)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建设工程 施工合同》。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签订的合同,向你方提 供连带责任担保。 *.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 *. 担保有效期自你方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你方签发或应签发工程接收 证书之日止。 *.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 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 *天内无条件支付。 *. 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担 保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附件 * : 预付款担保 (发包人名称): 根据 (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与 (发包人名 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于 年 月 日签订的 (工程 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按约定的金额向你方提交一份预付款担保,即有权 得到你方支付相等金额的预付款。我方愿意就你方提供给承包人的预付款为承包人提供连 带责任担保。 *.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 *. 担保有效期自预付款支付给承包人起生效,至你方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说明已完 全扣清止。 *. 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而要求收回预付款时,我方在收 到你方的书面通知后,在*天内无条件支付。但本保函的担保金额,在任何时候不应超过 预付款金额减去你方按合同约定在向承包人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中扣除的金额。 *. 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保函规定的义务不变。 *.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担保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附件 **: 支付担保 (承包人): 鉴于你方作为承包人已经与 (发包人名称)(以下称“发包人”)于 年 月 日签订了 (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称“主合同”), 应发包人的申请,我方愿就发包人履行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 提供如下担保: 一、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 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 *. 本保函所称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是指主合同约定的除工程质量保证金以外的合同 价款。 *. 我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的 %,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元(大 写: )。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完毕之日后 日内。 *. 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工程款支付日期的,经我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 后的支付日期做相应调整。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发包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 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代为支付。 四、代偿的安排 ****. 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及发包人未支付主合同 约定工程款的证明材料。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 *. 在出现你方与发包人因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发包人拒绝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情形 时,你方要求我方履行保证责任代为支付的,需提供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工程质量检测机 构出具的质量说明材料。 *. 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后*天内无条件支付。 五、保证责任的解除 *. 在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内,你方未书面向我方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 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 *. 发包人按主合同约定履行了工程款的全部支付义务的,自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届 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 *. 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保证责任所支付金额达到本保函保证金额时,自我方向 你方支付(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解除。 *.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解除我方保证责任的其他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 的保证责任亦解除。 *. 我方解除保证责任后,你方应自我方保证责任解除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 原件返还我方。 六、免责条款 *. 因你方违约致使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 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发包人的另行约定,免除发包人部分或全部义务的, 我方亦免除其相应的保证责任。 *. 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如加重发包人责任致使我方保证责任加重的,需 征得我方书面同意,否则我方不再承担因此而加重部分的保证责任,但主合同第 ** 条〔变 更〕约定的变更不受本款限制。 ****. 因不可抗力造成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七、争议解决 因本保函或本保函相关事项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 人民法院起诉。 八、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担保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传 真: 年 月 日 ***附件 **: **-*:材料暂估价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备注 *****-*:工程设备暂估价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备注 *****-*:专业工程暂估价表 序号 专业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 金额 小计: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 工程量清单说明 *.* 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招标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以及有关工程量清单的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约定计量规则中没有的子 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 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 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 准和要求及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 *.* 本工程量清单仅是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实际工程计量和工程价款的支付应遵循合同 条款的约定和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有关规定。 *.* 补充子目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子目工作内容说明: 。 *. 投标报价说明 *.* 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 工程量清单中标价的单价或金额,应包括所需的人工费、材料和施工机具使用费和企 业管理费、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等。 *.* 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 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 *.* 暂列金额的数量及拟用子目的说明: *. 其他说明 *.* 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瓷砖类、灯具类、洁具类材料需提供中国知名品牌产品。具体材料 如下: *.*.* 瓷砖类包括:地面 ******* 通体砖、地面 ******* 通体砖、墙面 ******* 瓷砖、干 挂 ******** 砖、地面 ******* 通体砖、干挂 ********* 人造石材、地面仿石材大板砖 ********。 *.*.* 灯具类包括:LED 灯带、软膜天花 LED 灯条、**mm 铝槽灯、条形防爆灯、******** 平面灯、******* 平面灯、格栅条形灯、成品条形灯、车库感应灯、蓝球场吊链灯、乒乓 球场吸顶灯、矩形导轨灯、单头斗胆灯、双头斗胆灯、*寸筒灯、*寸筒灯、* 寸筒灯。 *.*.* 洁具类包括:非接触式干电池感应水嘴台下式洗手盆、非接触式干电池感应水嘴柱 式洗手盆、不锈钢洗脸盆、*.*L/*L 双档式坐便器、脚踏式冲洗阀蹲便器、干电池感应式 冲洗阀小便器、成品拖布池、成套淋浴器、电热水器、三出水口智能防干烧开水器。 *.* 六专四室所用材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最高人民法院《法【****】** 号》文件标 准执行。 *. 工程量清单(另附) ***第六章 图 纸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技术标准和要求 工程建设标准 *.依据设计文件的要求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下列现行中华人民 **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 *.根据工程设计要求,该项工程下列项目的材料、施工除必须达到以上标准外,还应 满足下列标准要求: *.* 设计文件采用的技术标准规范; *.* 现行施工及验收的国家标准规范; *.* 设计文件。 *.* 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瓷砖类、灯具类、洁具类材料需提供中国知名品牌产品。具体材料 如下: *.*.* 瓷砖类包括:地面 ******* 通体砖、地面 ******* 通体砖、墙面 ******* 瓷砖、干 挂 ******** 砖、地面 ******* 通体砖、干挂 ********* 人造石材、地面仿石材大板砖 ********。 *.*.* 灯具类包括:LED 灯带、软膜天花 LED 灯条、**mm 铝槽灯、条形防爆灯、******** 平面灯、******* 平面灯、格栅条形灯、成品条形灯、车库感应灯、蓝球场吊链灯、乒乓 球场吸顶灯、矩形导轨灯、单头斗胆灯、双头斗胆灯、*寸筒灯、*寸筒灯、* 寸筒灯。 *.*.* 洁具类包括:非接触式干电池感应水嘴台下式洗手盆、非接触式干电池感应水嘴柱 式洗手盆、不锈钢洗脸盆、*.*L/*L 双档式坐便器、脚踏式冲洗阀蹲便器、干电池感应式 冲洗阀小便器、成品拖布池、成套淋浴器、电热水器、三出水口智能防干烧开水器。 *.* 六专四室所用材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最高人民法院《法【****】** 号》文件标 准执行。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注:本章投标文件格式仅供参考,请投标人按照 CA 系统中电子版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进行 填写上传。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正本/副本 招标编号: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目 录 格式自拟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致: (招标人名称) 在考察现场并充分研究 (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 全部内容后,我方兹以:人民币(大写): RMB¥: 元的投标 价格和按合同约定有权得到的其它金额,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和交付本工程 并维修其中的任何缺陷。 在我方的上述投标报价中,包括: 安全文明施工费RMB¥: 元 暂列金额(不包括计日工部分)RMB¥: 元 专业工程暂估价RMB¥: 元 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 或按照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本工程的施工, 天(日历日)内竣工,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 标准。 我方同意本投标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 标有效期期满前对我方具有约束力,且随时准备接受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随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是本投标函的组成部分,对我方构成约束力。 随同本投标函递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元)。 在签署协议书之前,你方的中标通知书连同本投标函,包括投标函附录,对双方具有 约束力。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备注: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且采用分项报价方法对投标报价进行评分的,应当在投标函 中增加分项报价的填报。 ***(二)、投标函附录 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 序号 条款内容 合同条款号 约定内容 备注 姓 * 项目经理 *.*.*.* 名: * 工期 *.*.*.* 日历天 * 缺陷责任期 **.* * 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 *.* * 分包 *.* 见分包项目情况表 * 逾期竣工违约金 *.*.* 元/天 * 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 *.*.* * 质量标准 *.* * 价格调整的差额计算 **.* 见价格指数权重表 ** 预付款额度 **.* ** 预付款保函金额 **.* ** 质量保证金扣留百分比 **.* 质量保证金额度 **.* 备注:投标人在响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基础上,可做出其他有利于招 标人的承诺。此类承诺可在本表中予以补充填写。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加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三、法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 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 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 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注:附法人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背面复印件 单位公章 代理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代理人身份证背面复印件 ***四、投标保证金 附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 ***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说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关清单表格式填写。构成合同文 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第五章“工程量清单”有关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以及其他说 明的内容。 ***六、施工组织设计 ***七、项目管理机构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职务 姓名 职称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养老保险 一旦我单位中标,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我方保证并配备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上述填报内容真实, 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项目管理班子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等情况另附资料说明。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名 年龄 学历 职称 职务 拟在本合同任职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级 建造师专业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发包人及联 时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工程概况说明 系电话 在此表后应附: *.项目管理机构中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证、身份证复印件、社会保险缴纳证 明及劳动合同(退休返聘人员只需提供退休返聘证明);组织管理过的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如 有)。 *.技术负责人附职称证书,身份证、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及劳动合同复印件(退休返聘人员只需提供 退休返聘证明)。组织管理过的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有)。 *.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如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质量员)岗位证、身份证、社会保险 缴纳证明及劳动合同复印件(退休返聘人员只需提供退休返聘证明)。 *.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并标明序号。有多个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可按此表格扩 展。 ***项目管理人员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 (项目名称)的项目经理 (项目 经理姓名),身份证号: 。现场主要技术人员 (技术负责人姓 名),身份证号: 。现场其他主要技术、管理人员 、 、 、 (岗位 名称及姓名)。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保证投标书中载入的项目经理及其他人员与施工现 场派驻一致。若有虚假,一经查实,愿意承担被解除合同及解除合同后所产生的一切法律 后果。 我方特此承诺。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八、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联系方式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万元 其中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帐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后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证明)、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 产许可证副本附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所附资料必须清晰完整并在有效期内。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注:近年财务状况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 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电子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须知。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合同价格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承担的工作 工程质量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项目描述 备注 注:*、投标申请人应随此表附上相关的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等的复印件并加盖公 章)。 *、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如有多个项目,可按此表格扩展。 *、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 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四)正在实施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签约合同价 开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 承担的工作 工程质量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项目描述 备注 注:*、 投标申请人应随此表附上相关的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等的复印件并加盖公 章)。 *、如有多个正在进行的项目,可按此表格扩展。 ***(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说明: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仅限于投标人败诉的,且与履行施工承包合同有关的案件, 不包括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 ***九、其他材料 ***开标一览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标题 内容 投标总价 工期 质量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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