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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宣传资料印制采购询价公示
发布日期:2020年10月13日 | 标签:资料招标 卫生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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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采购业主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招标公司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人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联系电话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通讯地址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邮政编码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截止日期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0年10月13日在招标网发布启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宣传资料印制采购询价公示。
    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查看详细信息请登录
***卫生健康委员会宣传资料印制
采购询价公示

根据***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决定就***卫生健康委员会宣传资料印刷项目进行询价采购(详细内容见下表)。
序号项目名称规格要求数量(张)单价限价备注
*农村奖扶申请资料**g/㎡,A*版双面普印(含设计、制作、运费和税价。)*万*.**元/张含设计、制作、运费和税价。
*特别扶助申请资料**g/㎡,A*版双面普印(含设计、制作、运费和税价。)*万*.**元/张含设计、制作、运费和税价。
*企业一次性申请资料(*级版本)**g/㎡,A*版双面普印(含设计、制作、运费和税价。)*.*万*.**元/张含设计、制作、运费和税价。
*企业一次性申请资料(镇级版本)**g/㎡,A*版双面普印(含设计、制作、运费和税价。)*.*万*.**元/张含设计、制作、运费和税价。


说 明:
一、上表中货物的财政预算单价限价以上表中的单价限价为准,总报价不得超过贰万贰仟伍佰元整,单价报价和总报价超过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参与报价的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必须具有相应产品生产或销售的资质,报价文件中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报价注意事项:
*.供应商应按照本询价公示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对本询价公示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按照不响应处理。报价中含资料设计、印刷、运输、装卸、税金等所有相关费用。
*.报价文件构成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和法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报价表:报价表须按提供的报价样表格式(见附件一)填写,报价时必须报单价。如有其他情况需要说明的,在备注栏中注明。报价表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后方为有效。
(*)非法人亲自参加的,要提供法人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报价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否则以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处理。报价文件须以信封密封,并在密封口加盖单位公章,否者视作无效。
*.报价文件递交
报价文件于****年**月**日上午**:**~**:**密封送至***卫生健康委员会家庭发展科(只接受直接送达),逾时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卫健委家庭发展科 ********
地址:***汇龙镇民胜南路公共卫生中心****室。
四、其他要求:
*.质量要求:幅面尺寸符合要求,印刷墨色均匀一致。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天(日历天)内完成货物制作,否则按违约处理。
*.交货地点:成交供应商应按照卫计委要求,送达指定地点。
*.项目验收:货物送达后将根据询价公示和供应商报价文件对供应商所供货物进行验收。
五、合同的签订及注意事项:
*.成交结果将在相关网站(http://www.qidong.gov.cn/)予以公布,公示期为叁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成交结果没有异议的,将确定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须在公示期满后叁个工作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 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或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同时报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由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对成交供应商作出处理。
六、成交原则:符合采购需求且总报价最低者成交。
七、付款方式:
成交供应商供货后,在确认实物无质量问题后,根据开具发票后**日内***%转账支付。
附件一:报价表范本
附件二:印刷相关材料文本格式


***卫生健康委员会
****年**月**日






附件一:报价表范本
报 价 表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宣传资料印制

序号项目名称规格要求数量(张)报价(元/张)金额(元)
*农村奖扶申请资料**g/㎡,A*版双面普印(含设计、制作、运费和税价。)*万
*特别扶助申请资料**g/㎡,A*版双面普印(含设计、制作、运费和税价。)*万
*企业一次性申请资料(*级版本)**g/㎡,A*版双面普印(含设计、制作、运费和税价。)*.*万
*企业一次性申请资料(镇级版本)**g/㎡,A*版双面普印(含设计、制作、运费和税价。)*.*万
合计人民币大写:¥:


单 位:        (须盖章)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时 间:




附件二:印刷相关材料文本格式
编号: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申报表
镇(街道) 村(居)
项 目姓 名性别出生年月公民身份证号码户口性质婚姻状况
本人信息
配偶信息
夫妇所有

子女情况姓 名性别出生年月是否亲生是否收养收养年月备 注



家庭地址 联系电话
退休待遇享受□是 □否 退休证编码 发放单位
由申报人
所提供的
证明材料□身份证 □户口簿 □农业户籍证明 □结婚证
□****年前事实婚姻证明 □独生子女出生时间证明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领证时间: 年 月 编号: )
□收养证明(收养时间: 年 月 编号: )
□其他证明(请注明 )
注:在能提供的证明材料前打“√”。
申报人每次婚育情况的变更声明


本人承诺:上述申报内容及提供的证明材料全部属实,如有不实愿意承担政策法律上的责任。
申报人(签名) 年 月 日










申报人(签名) 年 月 日
申报人现配偶每次婚育情况的变更声明

本人承诺:上述声明内容全部属实,如有不实愿意承担政策法律上的责任。
声明人(签名) 年 月 日


村居民委

员会审议

意 见根据本人申请,经村(居)民委员会 年 月 日审议,
并于 月 日至 月 日张榜公示,无不同意见。现认为
符合“奖励扶助对象确认办法”第二条第一款第 项
之规定,同意上报镇(乡、街道办)人民政府审核。
公示结果: □无异议。 □有异议。 简要情况:

经办人 负责人 单位(盖章)
(签名) (签名) 年 月 日

镇乡人民

政府或街

道办事处

审核意见

根据本人申请,经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 年 月 日审核,并于 月 日至 月 日张榜公布,无不同意见。现认为
符合“奖励扶助对象确认办法”第二条第一款第 项
之规定,批准其从 年 月起,按每月 元标准领取奖励扶助金。

公示结果: □无异议。 □有异议。 简要情况:

经办人 负责人 单位(盖章)
(签名) (签名) 年 月 日
退 出

情 况退出原因( □死亡;□迁出;□户口农转非;□增加子女;□其他 )
退出时间:

经办人 负责人 批准部门(盖 章)
(签名) (签名) 年 月 日

备注


















申报人提供的证明材料


*、身份证、户口簿(含配偶)、农业户籍证明。

*、结婚证(****前事实婚姻证明材料)。

*、独生子女出生时间证明(身份证或户口簿)。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独生子女证)。

*、其他证明材料
(*) (*)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

(*) (*)依法收养子女的相关证明(含收养登记证、****前事实收养公证声明、公证书、审核表等)。

(*) (*)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的证明。

(*) (*)能证明当事人终身只生育或收养一个子女,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行为的有效证明(证据)材料。

(*)其他有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证明(证据)材料。


申 报 填 写 须 知
*.《申报表》一律用蓝(黑)色钢笔(水笔)填写。
*.《申报表》个人申报部分一般均有申报人本人填写并签名。若本人填写有困难,可以由他人代写代签,但需要申报人(申明人)盖本人手印确认。
*.本人信息与配偶信息
(*)户口性质分为“农业、非农业”;
(*)“婚姻状况”分为“初婚;离后再婚、丧后再婚;离后未婚、丧后未婚;复婚”。
(*)配偶信息栏内填写最后一次婚姻的配偶姓名,如已经死亡或离婚的,可只填写原配偶姓名、性别,并在“户口性质”栏内注明死亡或者离婚的时间,在“婚姻状况”栏内填写死亡或者离婚。
*.夫妇所有子女情况
(*)填写现家庭夫妇双方一生中所有的子女情况,包括送养(寄养)、判随前配偶的子女。按子女出生日期的先后顺序,逐行逐项填写(应与户籍证明、公民身份证相一致)。
(*)“是否亲生”分为“双方亲生、本人亲生、配偶亲生”。
(*)“是否收养” 分为“双方收养、本人与前配偶收养、现配偶与前配偶收养”。
*.申报人及配偶每次婚育情况变更的声明
(*)系原配夫妻的,填写“原配夫妻,婚后只生育(收养)一孩,无婚育变更”;
(*)系离婚或丧偶后未再婚的,则填写“何时与谁结婚、婚后只生育一孩、何时离婚或丧偶、离婚或丧偶后至今未再婚,且没有生育(收养)子女”;
(*)系再婚夫妻的则填写“双方或一方每次和谁结婚生育(收养)子女的时间变更”情况。


编号: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申报( TF )
镇(街道) 村(居)
项 目姓 名性别出生年月公 民 身 份 证 号 码婚姻状况
本人信息
配偶信息
夫妇所有

子女情况姓 名性别出生
年月是否
亲生是否
收养残疾
类别残疾
等级死亡年月



家庭地址 联系电话
由申报人
所提供的
证明材料□身份证 □户口簿 □结婚证 □****年前事实婚姻证明
□独生子女出生时间证明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领证时间: 年 月 编号: )
□残疾人证明(领证时间: 年 月 编号: )
□收养证明 (证明时间: 年 月 编号: )
□子女死亡证明(出具单位:□** □医院)
□其他证明(请注明 )
注:在能提供的证明材料前打“√”。


申报人每次婚育情况的
变更声明

本人承诺:上述申报内容及提供的证明材料属实,如有不实愿意承担政策
法律上的责任。
申报人(签名) 年 月 日
申报人现 配偶每次 婚育情况的变更声明




本人承诺:上述声明内容全部属实,如有不实愿意承担政策法律上的责任。
声明人(签名) 年 月 日


村居民委

员会审议

意 见根据本人申请,经村(居)民委员会 年 月 日审议,
并于 月 日至 月 日张榜公示,无不同意见。现认为
符合“**省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实施意见”
中的规定条件,同意上报镇(乡、街道办)人民政府审核。
公示结果:□无异议 □有异议 简要情况:
单位(盖章)
经办人 负责人
(签名) (签名) 年 月 日
镇乡人民

政府或街

道办事处

审批意见

根据本人申请,经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 年 月 日审核,
并于 月 日至 月 日张榜公布,无不同意见。现认为
符合“**省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实施意见”
中的规定条件,批准其从 年 月起,按每月 元标准领取
扶助金。
公示结果: □无异议 □有异议 简要情况:
单位(盖章)
经办人 负责人
(签名) (签名) 年 月 日
退 出

情 况退出原因:(□死亡;□迁出;□户口农转非;□增加子女;□其他 )
退出时间:
批准部门(盖章)
经办人 负责人
(签名) (签名) 年 月 日
备 注


















申报人提供的证明材料


*.身份证、户口簿(含配偶)。

*.结婚证(****年前事实婚姻证明)。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独生子女证)。

*.独生子女出生时间(身份证或户口簿)。

*.独生子女死亡时间(出具单位:**或医院)证明或达到叁级(含叁级)以上的残疾证(出具单位:各地残联)。

*.其他证明材料
(*) (*)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

(*)依法收养子女的相关证明(含收养登记证、****前事实收养公证声明、公证书、审核表等)。

(*) 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的证明。

(*)能证明当事人终身只生育或收养一个子女,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行为的有效证明(证据)材料。

(*)其他有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证明(证据)材料。



申 报 填 写 须 知
*.《申报表》一律用蓝(黑)色钢笔(水笔)填写。
*.《申报表》个人申报部分一般均有申报人本人填写并签名。若本人填写有困难,可以由他人代写代签,但需要申报人(申明人)盖本人手印确认。
*.本人信息与配偶信息
(*)“婚姻状况”分为“初婚;离后再婚、丧后再婚;离后未婚、丧后未婚;复婚”。
(*)配偶信息栏内填写最后一次婚姻的配偶姓名,如已经死亡或离婚的,可只填写原配偶姓名、性别,并在“公民身份证号码”栏内注明死亡或离婚的时间,在“婚姻状况”栏内填写死亡或者离婚。
*.夫妇所有子女情况
(*)填写现家庭夫妇双方一生中所有的子女情况,包括送养(寄养)、判随前配偶的子女。按子女出生日期的先后顺序,逐行逐项填写(应与户籍证明、公民身份证相一致)。
(*)“是否亲生”分为“双方亲生、本人亲生、配偶亲生”。
(*)“是否收养” 分为“双方收养、本人与前配偶收养、现配偶与前配偶收养”。
*.申报人及配偶每次婚姻生育情况变更的声明
(*)系原配夫妻的,填写“原配夫妻,婚后只生育(收养)一孩,无婚育变更”;
(*)系离婚或丧偶后未再婚的,则填写“何时与谁结婚、婚后只生育一孩、何时离婚或丧偶、离婚或丧偶后至今未再婚,且没有生育(收养)子女”;
(*)系再婚夫妻的则填写“双方或一方每次和谁结婚生育(收养)子女的时间变更”情况。
***持证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一次性奖励申报审批表
登记地: 镇(街道) 村(居) 编号:
项 目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婚姻状况
本人信息
配偶信息
现家庭地址 联系电话
退休单位 单位代码 退休年月
养老金储蓄本(卡)帐号 养老证编号
夫妇
所有
子女
情况姓 名性别子女身份证号码领独子证年月是否亲生死亡年月



申报人每次婚姻生育情况的变更声明



申报人:(签名) 年 月 日
申报承诺郑重承诺:本人为独生子女父母(或终生无子女)且退休时未享受加发*%退休金或一次性奖励待遇,特申请领取一次性奖励金。
同时,本人承诺所有申报内容及提供的证明材料属实,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关责任。
申报人:(签名) 年 月 日
以下由工作人员填写
村居
核实

该同志 □是、 □否 属于独生子女父母(或终生无子女);
□是、 □否 享受过持证退休职工一次性奖励。

经办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该同志 □是、 □否 属于独生子女父母(或终生无子女)。
□是、 □否 享受过持证退休职工一次性奖励。

经办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人力**和社会保障部门
审核意见
经核,该同志 □是、 □否 属于本*企业退休人员,
于 年 月办理退休手续,(□未享受、□已享受)加发*%退休金待遇。


经办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卫生健康委审核意见
该同志 □符合、 □不符合 享受***持证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一次性奖励。

经办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申报人提供的证明材料


*、身份证、户口簿(含配偶)。

*、结婚证(****前事实婚姻证明材料)。

*、独生子女出生时间证明(身份证或户口簿)。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独生子女证)。

*、职工退休养老证、养老金储蓄本(卡)。

*、其他证明材料
(*) (*)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

(*)依法收养子女的相关证明(含收养登记证、****前事实收养公证声明、公证书、审核表等)。

(*)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的证明。

(*)能证明当事人终身只生育或收养一个子女,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行为的有效证明(证据)材料。

(*)其他有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证明(证据)材料。


持证退休职工一次性奖励登记确认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奖励对象:****年*月*日起,在本*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按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办理退休手续、未享受按其退休前月工资的*%每月增发退休金的退休职工。
符合上述条件,已死亡的退休人员,予以补发,由其配偶或子女领取。
终身无子女的企业退休职工参照执行。
*.奖励标准:一次性奖励标准为每人****元。
经审核符合发放条件的,奖励金由*人社局一次性打入奖励对象养老金账户。
二、登记地点
*.退休人员户籍所在地村(居)委员会。
*.户籍不在本*的,到原企业所在地或原户籍所在地登记。
三、申报填写须知
*.《申报表》一律用蓝(黑)色钢笔(水笔)填写,个人申报部分均由申报人本人填写并签名。
*. “婚姻状况”:初婚;离后再婚、丧后再婚;离后未婚、丧后未婚;复婚。
*.申报人每次婚育情况变更的声明
(*)系原配夫妻的,填写“原配夫妻,婚后只生育(收养)一孩,无婚育变更”;
(*)系离婚或丧偶后未再婚的,则填写“何时与谁结婚、婚后只生育一孩、何时离婚或丧偶、离婚或丧偶后至今未再婚,且没有生育(收养)子女”;
(*)系再婚夫妻的则填写“每次和谁结婚生育(收养)子女的时间变更”情况。

镇持证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一次性奖励申报审批表
登记地: 村(居) 编号:
项 目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婚姻状况
本人信息
配偶信息
现家庭地址 联系电话
退休单位 单位代码 退休年月
养老金储蓄本(卡)帐号 养老证编号
夫妇
所有
子女
情况姓 名性别子女身份证号码领独子证年月是否亲生备注



申报人每次婚姻生育情况的变更声明


申报人:(签名) 年 月 日
申报承诺郑重承诺:本人为独生子女父母(或终生无子女)且退休时未享受加发*%退休金或一次性奖励待遇,特申请领取一次性奖励金。
同时,本人承诺所有申报内容及提供的证明材料属实,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关责任。
申报人:(签名) 年 月 日
以下由工作人员填写
村居
核实

该同志 □是、 □否 属于独生子女父母(或终生无子女);
□是、 □否 享受过持证退休职工一次性奖励。

经办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人力**和社会保障部门
审核意见
经核,该同志 □是、 □否 属于本*企业退休人员,
于 年 月办理退休手续,(□未享受、□已享受)加发*%退休金待遇。


经办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该同志 □符合、 □不符合 享受***持证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一次性奖励。


经办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申报人提供的证明材料


*、身份证、户口簿(含配偶)。

*、结婚证(****前事实婚姻证明材料)。

*、独生子女出生时间证明(身份证或户口簿)。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独生子女证)。

*、职工退休养老证、养老金储蓄本(卡)。

*、其他证明材料
(*) 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

(*)依法收养子女的相关证明(含收养登记证、****前事实收养公证声明、公证书、审核表等)。

(*) (*)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的证明。

(*) (*)能证明当事人终身只生育或收养一个子女,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行为的有效证明(证据)材料。

(*)其他有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证明(证据)材料。


持证退休职工一次性奖励登记确认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奖励对象:****年*月*日起,在本*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按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办理退休手续、未享受按其退休前月工资的*%每月增发退休金的退休职工。
符合上述条件,已死亡的退休人员,予以补发,由其配偶或子女领取。
终身无子女的企业退休职工参照执行。
*.奖励标准:一次性奖励标准为每人****元。
经审核符合发放条件的,奖励金由*人社局一次性打入奖励对象养老金账户。
二、登记地点
*.退休人员户籍所在地村(居)委员会。
*.户籍不在本*的,到原企业所在地或原户籍所在地登记。
三、申报填写须知
*.《申报表》一律用蓝(黑)色钢笔(水笔)填写,个人申报部分均由申报人本人填写并签名。
*. “婚姻状况”:初婚;离后再婚、丧后再婚;离后未婚、丧后未婚;复婚。
*.申报人每次婚育情况变更的声明
(*)系原配夫妻的,填写“原配夫妻,婚后只生育(收养)一孩,无婚育变更”;
(*)系离婚或丧偶后未再婚的,则填写“何时与谁结婚、婚后只生育一孩、何时离婚或丧偶、离婚或丧偶后至今未再婚,且没有生育(收养)子女”;
(*)系再婚夫妻的则填写“每次和谁结婚生育(收养)子女的时间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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